莒县第五中学2011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考核工作,依据莒人社发[20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薛彦成
成 员:朱康民刘光祝张 晓张传存赵欢田杜继红王学法刘勇田李光宝杨兴强张传强董国徽赵焕云张传敏任飞
二、考核的原则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以2011年年报为准,工资关系和调动手续均未办理的在原单位参加考核,共计154人)。
四、考核内容及等次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工作实绩为主。参加我校2011年度绩效考核人员工作实绩部分依据2011年上、下两学期绩效考核成绩,其他未参评人员以岗位职责履行质量为依据,由考核领导小组投票打分评定其等次。
2、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为15%。
五、考核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责任心强,关心爱护学生,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绩(成果),教育教学成绩居本单位前列;出勤率高。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担任教育、教学及后勤管理工作且管理绩效好的教职工优先。本年度病、事假累计一个月及以上,参与有偿家教、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等的人员,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出勤率较高,能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适应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般。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缺乏社会公德,较严重地违犯师德规范,德、能、勤、绩有一项明显达不到教师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劣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直接定为不合格:
1、全年旷工累计达七天以上。
2、因赌博、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3、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实行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加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估相结合,注重实绩与民主评价相结合。参评人员工作实绩以2011年绩效考评结果为依据,其他人员以岗位职责履行质量为依据,由互评与领导评价相结合评定等次。民主评议成绩由全体教职工实行民主评价。
年度考核成绩=年度绩效成绩+民主评议成绩
2、考核程序:
(1)宣传考核工作的相关精神;
(2)制定并公布学校考核方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依据方案开展考核工作;
(3)核算年度考核成绩及其它相关数据;按2011年绩效考核分数排序,并根据上级给我校核定的优秀等次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全校优秀等次候选人。
(4)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并公示;
(5)签署相关意见,填写相关表格,报县人社局。
201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