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及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培训结束后,经结业考试合格者将发《结业证书》。获《结业证书》的学员将由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合格者方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初级)》。
《消防管理人员培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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