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鲸烤肉美食汇·新天地店婚宴合同
甲方:(委托方)乙方:(店名)
联系人:
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地址:
联系电话:订餐电话:8567272885672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行业规范,社会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婚宴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年月日时分
退场时间:年月日时分
举行地点:(饭店)
婚宴保证人数:人预留人数:人
第二条:约定事项
1、婚宴价格按元/位给予优惠,并且其实际用餐人数不得少于保证人数,否则按/位收取,
此婚宴为(第一场8:00到10:45,第二场11:20到14:00)。备注:婚宴价格待定,上调价格不超过10%。
2、本酒店为自助餐厅,在宴会过程中,不可出现浪费现象,用餐结束后如餐盘内剩余食物(每人)超过
200g,将根据店内规定处以。
3、因属大型宴会就餐,本酒店按规定收取场地设备设施维护费
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纳订金(预付总款的30%)即人民币元。
5、甲乙双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预订金全额赔偿。
6、乙方严格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后(婚礼结束时),甲方应按照合同付清余款即人民币
7、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的约定程序和要求,安全有效的及时完成各项约定事项,如
乙方违反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结束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8、如果甲方的用餐人数在保证预定的数量上有所增加,请务必以书面形式与酒店确定增加的数量,此数
量必须在开餐前72小时通知本酒店,否则酒店不能保证满足贵方的要求,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
9、甲方须自行布置场地,酒店提供婚礼前一小时及提前一天的布场时间。
10、为了保证安全,在婚礼筹备及举办期间,我们须共同遵守消防部门的规定,不得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入
口,婚礼现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使用明火等。
1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并且本合同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特别提示:在交取订金后,具体细节安排在婚礼前一星期与贵方进一步讨论。
非常感谢您选择圣鲸烤肉美食汇·新天地店作为贵方婚宴庆典活动的场所。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圣鲸烤肉美食汇·新天地店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