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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林业发展状况

发布时间:2020-03-02 22:05: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兴国县林业发展状况

一、基本情况

兴国县,位于江西省中南部、赣州市北部,属长江一级支流——赣江上游的贡江水流域。全县辖25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304个行政村,国土总面积3215平方公里。全县地势呈北高南低走向,北部山区林地土壤属黄壤土,腐殖层较厚,植被较多,适宜林木生长,是我县木材主要生产地,1949-1995年间为国家提供统配(统购统销)木材24.1万立方米、毛竹202.7万根。南部丘陵山区林地属红壤土,土壤呈酸性,基本没有腐殖质层,大部份为马尾松纯林,林木生长缓慢。

由于战乱、大炼钢铁、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等历史原因,兴国的森林生态系统曾遭受极其严重的破坏,森林资源锐减,仅1975-1982年,全县有林地、无林地面积减少了24.09万亩。面对严峻的现实,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兴国人民开始了漫长的灭荒造林、改善生态征程,通过飞播营造了大面积的马尾松纯林,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据2009年二类森林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林地面积364.02万亩,森林覆盖率为74.3%,活立木蓄积为712.05万立方米。

二、林业机构现状

截止2011年底,全林业系统总人数为268人,其中已列编213人、未列编55人。

局机关(31人):县核定行政编制13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已列编31人,其中公务员18人(行政编制13人、暂不明确5人)、工勤类人员1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非占编11人)。

森林公安局(24人含县公安局派驻5人):县核定政法编制

18名、全额事业编制2名。已列编19名(政法编制18人、全额事业编制1人)、县公安局派驻5人。

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163人):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增挂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牌子)、防火办、森防站、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县核定编制30名、不定人)、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核定编制179名,已列全额拨款事业编130人。②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林业技术推广站、林业基地管理站,县核定编制25名,已列差额拨款事业编23人,退休人员18人(退休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退休后未占编制)。③兴国县均福山森林公园管理局:县核定编制6名,已列全额拨款事业编6人。④兴国县园岭森林

三、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在上级党政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永续利用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1、森林面积快速增长。全县上下常抓植树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管护,积极开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仅2006-2011年间,完成造林33.41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5万亩、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7万亩,长防林2.75万亩,油茶林5.9万亩,“一大四小”工程造林17.24万亩,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造林3.2万亩,花卉苗木0.12万亩),新增封山育林1.58万亩,中幼林抚育间伐0.6万亩,低产林改造(含低改油茶林)3.4万亩,完成森林抚育补贴试点5000亩。现全县有林地面积327.19万亩,占林地面积的89.88%、国土面积的67.86%,比1982年156.67万亩有林地面积增加了170.52万亩,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 公园管理局:县核定编制4名,已列全额拨款事业编4人。

2、深化林业体制改革。一是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原则,动员全县人民广泛参与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来,全面完成了林地确权工作任务。成立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搭建林地、林木流转平台。二是抓好深化国有林场体制改革。均福山、蕉坑、龙山、园岭、雄岗、经济林场等六个国有林场改制工作全面完成,6个林场原有职工人数600人,其中在职职工313人、离退休职工287人,改制后六个林场215名置换身份的职工已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361名退休职工和离岗退养人员全部进入了社保;林场管理的村委会划到就近的乡镇管理;一次性协议解除五个林场的银行债务921万元;蕉坑、龙山、雄岗林场成功拍卖并组建民营林场。三是抓好林业站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了全县乡镇林业工作站的机构改革工作,通过全员竞争上岗,对乡镇25个林业工作站落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85人,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同时,认真做好49名因身份问题不能参与机构改革人员的养老保险和稳定工作。四是抓好森林公安派出所体制改革。实行警力重组,撤销龙山、蕉坑森林公安派出所,分别在高兴、江背设立了2个森林公安派出所,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全县25个乡镇的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使森林公安的林业管理职能延伸到全县各个角落、盲区,有效地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3、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积极发展油茶、花卉苗木、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四大产业,全力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水平,拉长林业产业链条,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截止到2011年底,全县新植油茶5.9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3.4万亩,发展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3.2万亩,花卉苗木产业0.12万亩。

4、严格森林资源管理。一是积极防控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

通过广播、电视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组建了30名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积极督促各乡镇组建20-30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对各乡镇半专业队伍进行业务培训,森林防火能力进一步提高。积极灭杀埠头、龙口、杰村等高发区域的松毛虫害,长冈乡泗望村松材线虫病疫情点已拨除。二是严格采伐限额管理,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全面禁伐天然阔叶林,取消了全县阔叶树采伐计划,并清理关闭了阔叶树木材加工企业,做到“山上禁采、路上禁运、企业禁收”,有效减少天然阔叶林采伐量;落实公益林管护责任,从严监管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的林木采伐。严格控制商品林采伐指标,仅2008-2010年结余采伐指标33374立方米,远远小于县年采伐限额。2011年始,全县实行三年商品材禁伐,不下达商品材木材生产计划。三是依法行政,林业执法力度加大。严格实施三年封山育林,组织开展了“绿盾行动”、“亮剑行动”等专项治理整顿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非法收购和无证运输等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06-2011年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619起。特别在2011年,我县林业执法取得了“六个”超历史成绩:即办案数量超历史,全年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319起,查处人员337人;办理刑事案件数量超历史,全年共办理刑事案件57起;移诉案件数量超历史,全年共移诉案件22起;判刑人数超历史,全年共判刑24人,其中判实刑8人,判缓刑16人;所判刑期超历史,良村镇群山村唐传明因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为历年来判实刑刑期最长;破获团伙案件超历史,破获了枫边乡胡小明、曾宪平等15人偷盗贩运林木团伙以及兴江乡李宗铭、杨观保等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团伙犯罪案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的原因

1、林业生态整体功能脆弱。林业生态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

节,由于受八十年代水土流失的影响,兴国县林地土壤大部分为成土母质为第四系红色粘土、红砂岩类风化物、泥质岩类风化物和酸性结晶岩类风化物等的红壤,水土流失后母质裸露,自然植被生长极不平衡,土壤肥力低,低产、低效林、残次林在森林资源中占有很大比重,据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反映,全县有马尾松面积206.3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56.7%;杉木林100.3万亩,占林地面积的27.6%;针叶林面积313.9万亩, 占乔木林面积的96.58%,比全市平均值高三十个百分点;全县稀疏残次林较多,平均郁闭度仅0.6,郁闭度0.5以下的森林面积138.8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8.3%,且大部分分布在南部丘陵山区;平均每亩活立木蓄积仅1.95立方米,低于全省平均每亩2.76立方米、全市平均每亩2.59立方米的水平,且分布不均,林种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不高,存在着“三多、三少、三低”的问题,即马尾松纯林多、中幼林多、单层林多;阔叶林少、近成熟林少、复层林少;林地生产力低、林分防护功能低、森林景观档次比较低。加速中幼林、混交林培育和疏林、马尾松纯林改造、速生丰产林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2、林业产业发展规模小。林业产业尚未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产业特色不突出。主要表现为林业产业结构仍以原木经营为主,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够;经济林偏少,据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反映,全县油茶等经济林为52.3万亩,其中低产低效林达32万亩,占61%,林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效益不高,缺乏强有力的规模效应和龙头带动作用。

3、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县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森林资源监测、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科技、信息等服务手段落后,林业基层所站建设步伐缓慢,森林公安派出所仅2个(高兴所、江背所),省级木

材检查站仅2个(高兴站、大坑站),25个林业工作站中仅7个站(社富、均村、梅窖、良村、杰村、高兴、城岗站)有独立办公场所,4个林业工作站(崇贤、枫边、南坑、古龙岗站)房屋老旧急需改造,缺乏应有的功能和防护措施,严重影响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速度。

4、林业人才缺乏。主要表现为:目前林业系统受编制约束,林业部门无法招录安排职位,林业人才得不到有效补充。在职人员中专以上学历技术人员仅47人,仅占全系统总人数(268人)的17.5%;专业人才年龄老化,35岁以下技术人员仅10人,仅占技术人员总数的21%。

5、林业系统经费不足。林改后育林基金锐减,同时又实施三年封山育林的决定,规费收入大幅减少,经费缺口越来越大。林业系统有干部职工268人,财政预算拨款379.2万元,全局人员工资(含退休人员)支出732.2万元,缺口353万元。同时差额拨款人员(含退休)41人及未列编人员(含退休)63人没有列入财政全额拨款。国有林场改制后,仍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费507.84万元、欠世行贷款180.12万元、国债造林36.55万元。

五、有关建议和请求

1、恳请国家林业局扶持我县百万亩马尾松纯林补植阔叶树工程项目资金10.9亿元。由于大面积的马尾松纯林,导致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差,马尾松毛虫和森林火灾频发、地力下降严重、水源涵养能力差等问题非常突出。为此拟用五年时间对全县182.3万亩马尾松纯林实施补植阔叶林,以改变林相结构,提高土壤地力,增加水源涵养能力,提高森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县人民群众增收致富。

2、恳请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适当提高森林生态补偿资金标准。我县已实施145.38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项目,生态公益林保

护区的群众大多数都是贫困人口,由于补偿过低,导致他们的生活无法保障,时而出现乱砍滥伐生态林现象。恳请从解决生态公益林保护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入手,适当我县提高森林生态补偿资金标准,将目前每亩15元的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20元。同时出台政策扩大我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来源。

3、恳请省林业厅解决林业基层站所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解决4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崇贤、枫边、南坑、古龙岗站)危旧房屋改造项目资金200万元,新设2个森林公安派出所(社富、古龙岗所)、增设3个高速公路进口检查站(古龙岗检查站、鼎龙检查站、老营盘检查站)建设的项目资金300万元。

4、恳请省林业厅解决国有林场改制遗留问题。扶持解决国有林场改制后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费、世行贷款、国债造林欠款等债务合计724.51万元。

5、恳请省林业厅解决我县森林公安局机构升格问题。县森林公安局现有警力24人,承担全县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任务,目前仍为副科级单位,与我县的政治大县、人口大县、资源大县的声誉不相称,恳请省林业厅将我县森林公安局机构升格为正科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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