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蔡县博爱针织服装厂
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调查报告
新蔡县国家税务局:
根据新蔡县博爱针织服装厂提出的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申请,我们涧头国税分局一行两人于2009年10月28日对该厂进行实地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新蔡县博爱针织服装厂,登记注册类型:个人独资企业;地址:新蔡县涧头乡杨庄村委院内,法人代表:王峰,经营范围:针棉织品、羊毛制品加工销售;该厂于2009年10月26日办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11729000002575;2009年10月27日办理税务登记,号码:412828695980788;开设了基本存款帐户是中国农业银行驻马店分行新蔡分理处。
二、调查核实情况
1、人员情况:法人王峰、男、汉族,1977年9月2日出生,安徽省界首市西域办事处解放路二巷100号,身份证号码:342129197709020835;财务负责人,贾明、男、汉族、1984年6月2日出生,住安徽省阜阳市颖州区颖西办临泉路460号97374户,身份证号码:341202198106021512;该厂有行政管理人员16人,其中销售2人,财务2人,负责采购的1人;职工45名,负责针织加工。
2、资金情况:该厂由王峰出资1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场地情况:该厂租赁是涧头乡杨庄村委院内的厂房设备,占地10余亩,厂房33间,租赁期为三年,共捌拾万元(800000),一次性付清。
4、帐务情况:该厂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工业会计制度为核算方式的企业,设置了总帐、明细帐、实物台帐与现金日记帐,实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企业的财务制度;该厂已聘请了专业的会计人员做为该厂的财务人员。
5、购销情况:该厂以收购当地农民的棉花,委托加工成棉纱,经过编织、缝盘、整理成针织服装进行销售;
6、其他说明的情况:该厂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为69598078-8;开立了基本存款帐户;制定了内部管理章程;已经过环保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许可后成立的。
该厂预计年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财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核算进、销项税额,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调查人:李强
张月勤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