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员评选办法(试行)
为了鼓励先进,促进学员努力成为具有崇高理想,高尚道德情操、先进科学技术和健壮体魄的全面人才,对成绩突出和在培训中成绩表现优异的学员给予表彰,并授予“优秀学员”荣誉称号,以资鼓励。特制定《美国欣欣教育基金会暑期教师培训班优秀学员评选办法(试行)》。
一、评选范围
暑期培训班所有正式注册的学生,优秀学员比例为本次在籍培训学员人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一)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守法、明诚礼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学风严谨、学习方法灵活科学,学术思想活跃,求知欲强,知识面宽,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完成所有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结业考核成绩总平均分在80分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选优秀学员:
1.培训期间有违纪行为者;
2.培训期间请假时数超过8学时;旷课时数超过4学时;
三、评选和审批办法
每次培训选举一次,由各班按评选条件及平时综合考评推荐,报培训中心统一审批。获荣誉称号的学员,须填写《优秀学员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列光荣榜公布。
四、表彰及奖励
评选为优秀学员者,培训中心将予以表扬,并在毕业时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甘肃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2011年7月
《教师培训班优秀学员评选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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