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员工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
高栏部积极配合港区、南水镇政府“创文明城市卫生镇”、“幸福村居”做好一切工作,加强各项工作管养。要把工作做精做细,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一、上班时间
(1).清扫:早上5时—8时30分,14时—17时;
(2).保洁一班:早上8时—10时、12时—14时、16时—18时;
保洁二班:早上8时—11时30分、14时—17时;
(3).三轮车保洁:早上8时—11时30分、14时—17时;
(4).三轮车清运:早上6时—9时30分、14时—17时;
(5).垃圾箱、屋保洁:早上8时—11时30分、14时—17时;
二、工作要求
(1).清扫员工要把路面清扫干净后,再来回保洁、路面不能有明显的漂浮物、泥沙,如有发现每次扣工资50元;
(2).保洁员工:保持路面,目视范围无明显漂浮物,垃圾屋、池外的垃圾及时清入,垃圾箱、池内确保整洁,如有发现每次扣工资50元;
(3).三轮车保洁:把公交站和路边的果皮箱、池清净后沿两边目视范围来回保洁,确保没有明显的漂浮物,如有发现每次
扣工资50元;
(4).三轮车垃圾清运:及时把垃圾清运到大垃圾箱,不能把垃圾积压在三轮车内,清运时要把垃圾放好,不得路途飘落,造成二次污染,如有发现每次扣工资50元;
(5).垃圾屋、箱保洁,垃圾屋、箱外露的垃圾要及时清运到大箱内,保持周边地面整洁。垃圾满箱要打电话通知清运。上班时没确保垃圾箱、屋周边地面整洁,每次扣工资50元。
(6).公厕管理:开放时间确保公厕整洁干净,经常检查,检修设施,确保公厕正常使用。如有问题未及时处理,或给人投诉的每次扣工资50元;
三.规章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10分钟内没有在管辖岗位劳动,下班早退10分钟离开岗位的,每次扣工资50元。
(2).上班迟到20分钟,下班早退20分钟离开岗位,中途离开岗位没请假,每次扣工资200元,每月有类此二次,按自动离职,不给任何补偿;
(3).上班期间聚在一起闲谈,有明显垃圾没及时清理的,每次扣工资100元;
(4).现工作岗位工作做不好,经我部调整岗位工作再做不好的,按自动辞职,不给予任何补偿;
(5).上班时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上班时没做任何安全措施的,一切后果自负。
(6).以上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经我部工作巡查发现有上述问题,严格执行处理。
各员工确认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