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高级中学教师职称竞聘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上级职称评聘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促使学校职称评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委员会成员
组长:李玉忠
成员:李树斌、林清范、王健波、朱长喜、梅宝玉、宁宇、姜秀兰、肖树春、李艳
二、竞聘工作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优先教龄长、优先教育教学一线)。
三、竞聘基本条件
1、竞聘人员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
2、无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
(2)从事第二职业、未经批准在外兼课,进行有偿办班辅导;
(3)乱订资料、乱收费;
(4)连续年累计超过全年实际工作天数一半病、事假;
(5)旷职超过一天或旷课超过3节以上;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7)出现教学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
四、竞聘评分办法
1、教龄每满一年加1分;
2、任现职以来每满一年加1分;
3、任现职以来担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班主任、中层以上领导每满一年加1分(不重复加分);
4、任现职以来担任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州级加2分;市级加1分)(不累计、取最高分)。
5、承担国家、省、州教育主管部门确立的研究课题获得证书,课题组成员分别记
3、
2、1分(不累计、取最高分)
6、参加省、州、市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学活动,获得省、州、市优秀课分别记
3、
2、1分(不累计、取最高分)
教师意见征求表
《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推荐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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