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导游管理条例
一、导游处罚条例
1. 2. 不服从管理者,扣20元。
被游客投诉者,第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3. 4. 5. 6. 7. 8. 9. 带团中脱岗,私自并团者,扣10元。 带团中减少游玩景点、导游词者,扣10元。 迟到、早退者,扣5元;旷工者,扣20元。 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不挂导游证者,扣5元。 值班导游打扫卫生不合格,垃圾不及时清理者,扣5元。 导游讲解时,接听手机、将手放入口袋者,扣5元。 有接待任务,泡茶由当日卫生值班导游负责,因为带团不在者,按顺序向下排列,不泡茶者扣5元。
10. 客人购票后,导游应及时备好工具迎接客人,铃声响后15秒未带团者扣5元。(前一位导游离开时需通知下一位导游做好带团准备,通知不到位造成延误的,扣前一位导游5元。) 11. 对导游服务、讲解质量进行抽查,不合格者扣10元。 12. 工作时间,脱岗不带团者扣5元。
13. 上下班不允许替别人打时间卡,违者扣5元。
14. 有接待团队时,由接待导游负责,如果接待导游休假,将由领导在二级导游中选择负责接待,不服从者,扣5元。 15. 导游讲解规范(具体要求如下),违者扣5元。 (1)、致欢迎词。 (2)、自我介绍。
(3)、告诉游客要原路返回,介绍洗手间位置等。
(4)、进入祠堂要提醒游客不得吸烟,不得触摸文物;过木桥时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5)致欢送词。
16.上班时间拉帮结派、挑拨离间、吵架、打架者,扣2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17.下班16:50(时间以打卡机为准),快下班时,有团队不得要求坑口值班导游替代。违者扣双方5元。
二、导游奖励条例
1.导游带团受游客书面表扬者,奖励5元。 2.上班时间拾金不昧者,奖励5元。
3.在报纸、新闻上发表公司文章者,奖励10元。
4.每月带团数第一名者,奖励20元。
三、导游等级管理条例
1.定期对导游进行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景区导游分为三级,分别是接待导游、二级导游、三级导游。 3.工资分级:接待导游基本工资400元,带团
5、6元
二级导游基本工资360元,带团
4、5元
三级导游基本工资320元,带团
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