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在工作票签发人签字前,工作负责人是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责任人;
2、对危险点分析的全面性、控制措施的正确性及有效落实负责。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工作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开工前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危险点控制措施并签名;开工后,负责落实;
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得以落实,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4、负责工作所需工器具的完备和良好;
5、工作前认真检查核实控制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安全和技术指导;
7、监护和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措施和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
8、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9、工作票办理终结后,对本工作的危险点控制措施进行总结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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