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管护协议
甲方:三张镇人民政府乙方:沟北村村民为有效巩固南塬绿化成果,甲、乙双方就台田边新植树木的管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护对象:乙方台田边由义务植树所新栽株树木,由乙方负责管护,树木所有权按树随地走的原则归乙方所有。
二、管护报酬:苗木成活后,甲方将按每株元的标准付给乙方青苗补偿及管护费。
三、支付办法:苗木栽植成活后,甲方于五月底以前按检查成活株数付给乙方元/株。2009年春季复查树木保存情况,甲方按成活保存株数结清剩余元/株。
四、乙方要对新栽树木及时锄草、修树盘,每逢下雨之后,对新栽的树木要培土、扶正、踏实,防止树木倒伏,配合甲方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树木健康生长。
五、乙方承担树木的管护任务,要严格遵照《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杜绝在造林地块放牧、砍柴,并不得在树旁堆放秸杆、杂草等可燃物,严禁焚烧秸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发现有损坏林木的行为,坚决制止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做到依法护林。二00八年三月
《林木管护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