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牢固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创建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现学校教导处与电
教工作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最大努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的非正常死亡事故发生率(不含病故和身体出现特异情况而猝死)控制在万分之一,年内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的目标。
二、工作指标
1、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指标和要求,切实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电教工作人员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2、根据“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熟悉各类电教社别的性能,用途及使用方法,充分利用好学校电教设施设备,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确保校电教设施设备的安全。
3、电教教师要注意开关好门、窗、水、电。熟悉电教安全规则和发生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会熟练操作消防器材。
4电教教师要教育好学生严格遵守电子阅览室操作规则,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电教教师要督促教师,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严禁播放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音像资料,严禁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凡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而造成设备和计算机系统的损坏,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6、电教音像资料要做到十防,防高温、防日晒、防磁、防潮、防霉、防尘、防油渍、防酸碱、防火、防盗,室内保持干燥通风。
7、电教教师在电子阅览室上机完毕,应清点微机及附属设备的数量,检查设备的损坏情况。如有损坏、丢失,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8、电教教师要定期检查电教设备,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给分管领导,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9、未经分管领导同意,电教教师严禁将电教设备私自外借。若经过领导批准同意外借,则必须填写好记录单,归还时要清点好仪器的数量,检查设备的有无损坏情况。
10、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类事故。
11、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工作和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工作。
三、工作考核和要求
1、电教工作人员安全工作履职情况是考察个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2、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成绩优良的予以奖励,年内完成安全工作指标不好,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比先进资格。
四、考核办法和时间
本责任书实行“季度自查,半年抽查,全年考核”的办法。考核时间定于12月份。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教导处和本人各执一份。
新丰县第一中学(盖章)
教导处主任:(签字)责任人:(签字)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