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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2 05:38:0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州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有关通知精神,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确保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积极认真地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了我州药品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下面,就我州今年以来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简要地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我们把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加快经济发展,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了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分管州领导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自治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进行分解和细化,明确提出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与乡镇、相关部门签订了《2010年药品安全责任书》,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制定出台了《自治州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预案》。

二是建立部门联席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卫生、工商、公安及宣传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整治部门联席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3月26日州人民政府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席会议,听取全州药品专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通过了《昌吉州药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带小组协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对下阶段药品安全整治任务提出要求并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采取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相结合、重点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各类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加强社区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的宣传作用。在药品零售企业中张贴宣传画、购药警示,发放宣传材料、赠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并积极借助电视媒体发布用药警示,提请群众在通过网购、邮购等方式购买药品时注意事宜,避免上当受骗。

四是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督查。为切实抓好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管工作,分别于3月下旬、6月中旬对全州各县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两次巡视督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市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落实药品票证快速检索制度运行情况,形成督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有力推动了下阶段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多管齐下,强化对药品安全的监管

按照“地方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要求,以着力抓好药品的购进、贮存、养护、使用、销售等环节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全力抓好药品监管工作。

(一)依法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执行《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办法》、《自治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提高对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日常监督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的程度,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上市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是积极组织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负责人及科室人员参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培训班,对企业了解新版药品GMP标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换发许可证验收细则等知识进行宣传、指导。三是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方案,及早进行硬件改造及软件提升工作,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5家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影响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如生产过程中原、辅料购入及质量检验、物料管理、产品审核等环节是否符合GMP认证的规定,购进原辅料、药包材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药害事故发生,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考核档案。

(二)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 一是做好药械批发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对全州的10家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实施了年度监督检查,对部分不符合检查标准的企业责令其整改后复查,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按时上报自治区局。二是积极完成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资料审查、上报和现场检查验收工作。三是大力开展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制定了《昌吉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GSP认证跟踪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对200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认证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一次跟踪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在取得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后有无擅自变更许可事项、质量负责人不在岗、购货渠道不合法、陈列环境不符合要求、企业进货、验收、养护各环节不规范、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混乱、中药饮片购进渠道及包装不规范、参与药品违法宣传活动、销售假劣药品九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针对认证时发现的企业共性薄弱环节和药品流通环节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整理汇编了GSP认证跟踪检查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应当准备的档案目录,统一了GSP认证需要填写的各项表格,即方便了执法人员的检查,又规范了企业的档案资料,得到了企业的好评。

(三)开展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全州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销售的行为,对与药品名称一致、包装相似、宣传功能主治适应症的非药品进行了停止销售,清理下架处理,进一步规范药品企业经营行为。清查非药品冒充药品409个品规,其中保健食品 205个品规、食品 102 个品规、消毒产品 77 个品规、化妆品 12个品规,并对发现销售无文号产品牙痛灵、风湿骨痛灵等的3家药店进行立案查处,罚没2415元,已执行结案。

(四)组织开展疫苗流通专项检查

确定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医疗机构使用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人用狂犬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等疫苗类生物制品在储存、运输、供应、销售、分发和使用等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把“疫苗购进关”,认真审核使用单位疫苗进货方经营资质、购进票据及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防止从非法渠道购进疫苗或购进不合格疫苗;二是严查“储存养护关”,检查对库存疫苗检查记录及库房冷藏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否符合要求,确保在库疫苗的质量;三是检查“销售出库关”,重点检查疫苗在销售、出库时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销售、出库复核等记录,防止不合格疫苗流入使用单位;四是检查“冷链运转关”,重点检查疫苗运输方式、运输设备、运输时间及贮藏温度等质量控制环节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疫苗在冷链运转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五)开展医用氧专项检查

全州对辖区内医用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针对使用医用氧的医疗机构,采取使用单位自查和执法人员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审核购供货方经营资证是否合法有效,查验医用氧气的相关内容项目标识、合格证、检验报告书等;并检查医用氧设施设备环节,存储条件符合要求。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对全州176家医疗机构医用氧使用的情况实施了检查。其中,2个县市及7乡镇卫生院留存供货方档案不齐全,已限期整改,全州未发现有医疗机构使用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防控甲流中药材的监督管理

一季度针对防控甲流清热病毒类中药材金银花、大青叶、柴胡及板蓝根等用量增大、价格飞涨、掺假严重的现象,为确保防控甲流药品质量,全州对21家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抽样,共抽验65个品规,不合格22个品规,对不合格药品进行立案处理。

(七)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管理

(2)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未列入特殊药品管理,但随着禁毒形势的不断变化,由于管理疏漏流入非法渠道致使不法分子提炼制造冰毒而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事件时有发生,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监管,要求必须建立供货方档案,核实并留存购销方相关证明材料;二是药品企业经营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具销售票据,严格执行复核制度,核对实物与销售出库单是否相符;三是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规定,销售属于处方药的严格凭处方销售,并且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在药品零售门店内设置[运动员慎用专柜]、[限制类药品专柜],并贴有明显标识;四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监管中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强化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八)加强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的监督检查

为落实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确保本辖区内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了《开展辖区内基本药物配送使用环节监管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档案和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情况及配送基本药物情况;加强对配送企业储存、配送条件等的监督检查,防止配送运输过程中不良因素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全力做好2010年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对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面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全州4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经营、使用进行了规范,加大对自治区基本药物中标地产32品种监督抽验力度,确保配送、零售、使用环节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九)认真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任务 按照自治区局2010年各阶段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计划任务,及时制定了《2010年昌吉州药品监督抽验实施方案》,全年药品、医疗器械抽验任务分批分阶段进行,坚持抽验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有针对性、有计划开展监督抽验。全州药品监督抽样共437批次,其中区局分配抽样数为340批次,基本药物目录抽样32个批次,甲流防控中药饮片抽样65批次;全州医疗器械监督抽样42批次。现已100%完成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样及检验工作任务。

(十)积极做好药品虚假违法广告监测工作

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广告协审制,主动地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加大开展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并积极利用广播、电视及报刊等媒体播发安全用药公益广告,提高公众对安全用药和合理用药认识,认真做好违法药品广告的移送工作。全州共对查出的18起涉嫌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采取下架停止销售的措施,并移送工商部门提请查处,工商部门已立案查处9起违法药品广告案。

(十一)强化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农牧民饮食用药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科技宣传周,以悬挂横幅标语、制作板报,出动宣传车辆,开展法律知识、安全用药知识、识别假劣药品知识的义务咨询活动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名,发放维汉文字宣传资料5万余份。二是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面扩大到社会各层面,与昌吉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制作了一期行风热线栏目,积极参与昌吉电视台《关注栏目》,宣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用药常识,现场解答群众提问。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六进”工作,通过举办管理相对人例会、培训班宣传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目前全州共培训药品从业人员1000余名。四是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在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力求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玛纳斯县制作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食品安全知识动漫电视片播放,群众喜闻乐见,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吉木萨尔县利用大型集会活动在城区繁华地段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引起群众广泛关注。五是成功举办了自治区“关注农村、关注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周活动”的启动仪式,向州、县(市)、乡镇党委、政府发放《食品安全读本》、《合理用药知识手册》600余套,为农村、社区、学校捐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读物1600套。六是由昌吉市惠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承办,我局主办了一期“惠生堂杯”药品知识竞赛。七是在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制作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明白卡1套(7张),向管理相对人发放2000余套,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单1万余份;制作了100份购药用药警示在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中的醒目位置张贴,供广大群众在购药消费时参考。八是加强“两员”培训,充分发挥“两员”的宣传、协管作用。利用农闲时期乡镇举办的科技支冬之际为100余名“两员”及300余名村干部上药品安全知识课,提高基层群众的药品安全知识水平。

(十二)密切同公安、卫生、工商、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配合。在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了以政府牵头,公安、卫生、工商、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与公安、卫生部门联合查处违规义诊讲座5起,查办药品违法案件3起;与公安、街道办事处联合查处邮购假药窝点一处,查处假药110瓶,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案件查办情况

全州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整治力度,依法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截止11月25日,全州共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各类违法案件113件,其中药品案104件,医疗器械案9件;涉案金额达12.76万元,收缴违法药品、医疗器械2804盒,罚没款合计27.42万元;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104193盒,价值121.46万元。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和票证快速检索工作

在继续做好对辖区内批发企业经营的疫苗、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四大类高风险药品进行电子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全州药监系统和零售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建设实施工作。利用召开行政相对人例会、GSP认证跟踪现场检查、办理许可事项变更的机会大力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宣传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多次组织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和部分药店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电子监管客户端软件需要具备功能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确定电子监管中心端的各项功能模块。7月29日在玛纳斯县召开昌吉州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系统启动仪式,标志着全州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工作正式步入实施阶段。启动仪式后,与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共同举办昌吉州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系统操作人员培训班9期,培训500余人次。目前,已对341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完成了软件安装工作,药店的各项基础数据及购进销售记录正在进行录入。同时结合零售药店进行设置审批和换发许可证工作,引导有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配备电脑、激光扫码枪、安装药品电子监管所需的管理软件及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管理软件的人员。

推行票证快速检索制度,提高经营企业索证索票速度。制定下发了《昌吉州电子监管及票证快速检索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辖区内90%的药品经营企业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药品票证。

五、创新机制,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

一是部门联合,整体推进。由药监、卫生、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下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验收标准。二是创新机制,发挥“合力”。采取由城镇街道政府领导、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办公室、社会保障局具体监督,药监、卫生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验收的工作机制,对医疗机构药房进行规范化建设,提升全州医疗卫生整体水平。三是强化监督,重在规范。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进货检查验收的监管,加强药品从业人员培训,提高药事服务水平。

六、完善涉药单位信用机制,实现统一管理向分类管理转变。

将诚信建设与监督执法、企业自律、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构建由药品信用管理、评价和教育三大体系组成的药品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根据监管情况将涉药单位划分为四个等级,即守信等级、警示等级,失信等级、严重失信等级,按照不同的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实行分类管理做到有的放矢,提高监管效率;引导涉药单位成立自律组织,悬挂监督公示牌,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通过整治工作,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从根本上得到消除。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部门配合的统一高效的综合治理机制和防范、惩处机制,加大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州药械市场和谐健康发展。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汇报材料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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