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泡病假不能辞退?
律师答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并非不能辞退,只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面从正反两方面阐述: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八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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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期内,公务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如何确定? 应根据《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家人事局工资福利司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待遇问题解答执行》,同时公务员应特别注意病假期间享受该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综上,如公务员确属于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在有医疗机构的证明且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的情形下,可以按法律规定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且在医疗期内不得予以辞退。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认为只要是公务员,即不得予以辞退,可以长期泡病假的观点是错误的。
《公务员泡病假 辞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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