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新城晓店初中教师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关爱学生,每节课前清查任教班级学生人数,观察学生情绪,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班主任予以处理。
二、任课教师是当课堂(含早晚自习)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妥善处理课堂中的偶发事件。
三、下课时负责对学生上下楼梯的疏导和管理工作,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五、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六、严格遵守《八项禁令》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七、加强师德修养,不断提高育人水平,批评教育学生应在公开场合,在任何地方不得与异性学生单独接触。
八、关注学生身心健康,能结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九、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值班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十、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进行经济赔偿和处罚。
分管领导签字:立状人签字:
2012年9月1日
《教师安全工作责任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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