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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全文]

发布时间:2020-03-03 17:20: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平坝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安全生产三年

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发电﹝2013﹞88号)、《毕节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毕安委﹝2013﹞5号)和《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毕教安发﹝2013﹞92号)、《金沙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金教安﹝2013﹞53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努力构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结合我乡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平坝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为全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乡镇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级别评定,促进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搞好安全经费的预算投入、量力而行改善学校安全保障条件、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全乡学校安全管理水 1

平,确保全乡学校师生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三、工作步骤

“三年行动”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级别评定(2013年4月—2014年4月)

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组织培训,提高认识,开展评定,抓好落实。

1、2013年5月24日—6月16日,召开三年安全攻坚行动启动会,组织学习《金沙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工作培训;制定《平坝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此项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2013年6月16日—8月28日,各学校对照《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评估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估细则”),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如实填报《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级别评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上报教育管理中心。

3、2013年9月1日—12月20日,教育管理中心复查后将学校评定级别上报教育局,接受教育局复核确认。

4、2014年1月1日—4月20日,接受市教育局对上报评定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第二步:分类整改(2014年5月—8月)

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抓限期整改,D级给予黄牌督办的总体要求,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整改要求督促各学校认真抓好相应的整改要求,努力使各校级别达到B级以上。

1、学校级别评定后,教育管理中心造册登记备案。要求评定为A级和B级的学校,进一步抓好巩固和提升;将评定为C级和D级的学校报告政府,请求政府督促学校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

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同时上报教育局审核。

2、教育管理中心将指导和协助评定为C级和D级的学校整改并将其整改方案上报教育局,接受其审核,同时教育管理中心将会同学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会诊,共商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两类学校整改有效落实。

3、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学校,教育管理中心将向政府报告,由政府进行黄牌督办、责令其限期整改,若学校不能量财而行的,应及时向政府或教育局写出书面申请,请求上级拨款帮助解决。当安全隐患消除经评估合格后,由学校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查同意后进行复评。

4、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学校,教育管理中心将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由上级对学校及学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5、学校安全管理级别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校安全现状变化而改变级别。被评定为C、D级的学校,按要求整改后由学校向教管中心提出级别变更申请,教管中心组织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重新评定后进行确认并报教育局备案;已被评定为A、B级的学校,若出现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含整改不到位)的,将对照《评估细则》降低等级并责令其及时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到位。

第三步:考核验收(2014年9月—2015年1月)

从2014年9月份开始,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学校根据《评估细则》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使我乡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有明显上升,争取A级学校占学校总数的50%以上,B级学校占学校总数的60%以上,C级学校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得到整治,不存在D级学校,认真组织开展“三年行动”的考核验收工作。

1、2014年9月—2015年1月,教育管理中心将按照《评估细则》对全镇各学校进行考核验收。

2、2015年3月—2015年8月,教育管理中心将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局,接受教育局复核验收。

3、2015年9月—2015年11月,迎接市教育局对学校开展工作的考核验收

四、级别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级别评定

学校安全管理级别评定,是根据国家和省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和规定,对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学校安全教育及工作成效五个方面的落实程度,依据《评估细则》进行组织评定。

A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五个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

B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五个方面”的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80—89分的;

C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五个方面”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79分的,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D级: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70分以下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评定程序

学校对照《评估细则》自查自评——教育管理中心复评初审——教育局复核确认——市教育局考核验收。(确认为D级的,教育管理中心将配合教育局对学校进行整改督促指导,保证学校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五、处罚规定

1、评为C级的学校,上报教育局督促进行整改,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暂缓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及财政专项资

金的审批,适当控制学校招生计划。

2、评为D级的学校,上报教育局进行黄牌督办,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因为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将对学校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领导

为保证“三年行动”扎实有序开展,成立平坝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三年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学校开展“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制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运明

副组长:孙本俊

成员:李坤赵宁尚仁静王管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管理中心,赵宁负责具体办公。

2、严格责任追究

教育管理中心将“三年行动”工作列入学校每年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加强对学校开展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标准,强化考评验收,杜绝搞形式和走过场。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导致学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甚至发生师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3、加强协调配合

教育管理中心将此项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党委政府,争取得到党委政府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同时主动和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联系,争取得到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安全管理的合力,确保“三年行动”有效开展。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通报全乡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共同分析存在的问题,

研究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动“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确保校园长久稳定和谐。

附:“三年行动”工作级别“评定申请表”和“评估细则”详见金教安﹝2013﹞53号文件附件

2、3.

金沙县平坝乡教育管理中心

2013年6月14日

幼儿园安全三年行动方案

老凹坝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三年功坚行动实施方案

长春中学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材料)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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