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城区违规建房清理有关费用返款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10年11月,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印发##市集中处理城区违规建房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0]90号),并组织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我局城区分局与市直相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城区违规建房情况进行了清理与登记,共涉及###宗地,其中包含部分集体土地,同时收取了相关费用。截止到今年六月,我局城区分局收缴土地相关费用共计####万元,其中前期##万元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外账户,后期503.0756万元列入了市财政非税账户。
依照市政府研究意见,违规建房清理所涉及的土地费用一是全额返还,弥补单位经费不足。我局城区分局现有人员##人,经费支出总计300多万元;二是该费用包含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特别是农地转用所涉及的上缴省国土资源厅的耕地开垦费和用地指标;三是集体土地必须经过严格的征收程序,办理农地转用手续,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年度用地指标,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入市场。
为了理顺城区用地关系,完善用地手续,妥善处理相关矛盾,特报请市人民政府,将违规建房土地费用全额返还至我局城区分局。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复!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
《返款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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