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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胶囊”的信息超全

发布时间:2020-03-02 19:34: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毒胶囊:

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绍兴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最终流入药品企业,进入患者腹中。由于皮革在工业加工时,要使用含铬的鞣制剂,因此这样制成的胶囊,往往重金属铬超标。经检测,修正药业等9家药厂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

事情始末:

药品安全,人命关天,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药品质量安全,2012年一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医药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科学监管的原则,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安全风险,并且要求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就来关注胶囊类药品。因为有些药品对人体的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有较大的刺激性,所以需要用胶囊包起来才便于服用,胶囊作为药品的重要辅料同样也会被人体消化吸收。在调查中我们栏目的调查者发现,这小小的胶囊里却隐藏着大秘密。

儒岙镇位于浙江省新昌县,是全国有名的胶囊之乡,有几十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年产胶囊一千亿粒左右,约占全国药用胶囊产量的三分之一。

药用胶囊是一种药品辅料,主要是供给药厂用于生产各种胶囊类药品。调查者在当地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这里的胶囊出厂价差别很大,同种型号的胶囊按一万粒为单位,价格高的每一万粒卖六七十元,甚至上百元,低的却只要四五十元。

在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一名销售经理透露,他们厂生产的药用胶囊主要供应东北、江西等地一些药厂,所用原料主要就是明胶,因此胶囊价格悬殊跟明胶原料有很大关系。

《中国药典》规定,生产药用胶囊所用的原料明胶至少应达到食用明胶标准。按照《食用明胶》行业标准,食用明胶应当使用动物的皮、骨等作为原料,严禁使用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工业废料。

毒胶囊震荡促产业反思

从毒奶粉到毒胶囊,层出不穷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悬在国人的头顶,层层检测之下,毒胶囊为何依然出现在我们眼前。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在发达国家,治疗同一类型疾病的处方药品一般不超过三种(不含针剂),比如在美国,治疗乙肝的处方药只有三种,拉米夫定、恩替卡韦和替比夫定,其中两种出自葛兰素史克公司,一种出自诺华制药,但是在中国则多达几十家。这些药厂生产的大部分都是国外药品的仿制药,同质化竞争严重,药品售价从每盒5元到80元不等,“这些药品的定价与成本无关,贵的出在广告营销费用上,便宜的在药效上可能有折扣”,至于感冒药、胃药等普药情况就更加严重。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刘伟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国内医药工业企业有6000多家,国外制药企业利润普遍高于国内制药企业。除了这些第一阵营的大药企,中小药厂的盈利情况更差。

前述人士告诉记者,不重视研发、同质化竞争、药企利润极低,又导致药企无力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已经成为不少中小药企陷入的怪圈,“甚至有些药厂的科研队伍,不是搞研发,而是就帮企业研究如何应对检测,就是研究标准范围内要检测的物质,然后去寻找便宜的替代物”。

在这个过程中,以“安徽模式”唯价取胜的双信封制度备受争议。所谓的“双信封”就是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两大指标。由于药厂基本都能通过经济技术标书,只能在商务标 1

书中拼价格,谁低价谁中标。2010年安徽省的基药采购金额比2009年降了近一半,出现了牛黄解毒片1毛钱一片,板蓝根1块多一大包的超低中标价。

另一方面,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地方监管部门的双重监管机制,也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频出的原因之一。比如卫生部下面的地方卫生局、卫生防疫站等机构,能检测出食品药品中超标的细菌、微生物,但是对于甲醛、瘦肉精、重金属等化学物质则很难监管。

董金狮表示,包括工商质检等部门在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在人事权和财权都实行属地管理的制度安排下,地方质监部门只在业务上接受国家部委的指导管理,行政上则属于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政府在GDP、本地就业率等压力下,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很难发挥监管者的作用,更使得跨区域打击假药难上加难。

作为打假斗士,董金狮曾在打假中遭遇过各种问题、危险,“有时候我们还没到,基层执法人员先给企业通风报信”。经济利益的纠葛、管理体系的模糊、检测标准的缺失,都导致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频出。

2011年起,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地方政府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在董金狮看来,其优点是责权清晰,缺点则是可能导致地方政府瞒而不报,此次毒胶囊事件就是典型例子。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解决“毒胶囊”妙药

“毒胶囊”事件发生后,4月24日,包括笔者在内的广州4位律师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联署建议书,建议立即启动“责令召回”,责令涉事药企停产,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还建议国家药监局开创 “惩罚性赔偿”。随后,又在微博征集“毒胶囊”处理意见,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就收到了数以千计的意见及建议。

虽然莫衷一是,但对于如何解决这些层出不穷的毒食品、毒药品问题无外乎三种观点:

第一是要追究国家药监局的责任。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该局的责任分为两种,事前监督和事后处罚。可是,仅靠药监局能够防止这样的悲剧再次重演吗?马克思曾说:“有300%的利润,资本家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这是资本的逐利本性决定的,即使监管再到位,都无法彻底杜绝企业逐利的本性。

第二是将出现这种问题归咎于社会道德沦丧、责任感缺失。基于社会的道德沦丧,我们可以谴责、可以声讨,但说到底道德不是强制的规范,我们的社会也并不是由爱情和同情心维系的结合,仅靠道德解决不了迫在眉睫的问题。

第三是追究企业的责任。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追究企业的刑事责任有法可依,追究企业的民事赔偿责任则十分艰难。首先,证据就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屏障。即使手中有了问题药品,也还要举证药品的来源以及自身受到了损害,让他们“牢底坐穿,倾家荡产”真的很难。

在美国,有位名叫约翰·麦克达比的患者,患有心脏病和糖尿病,长期服用默沙东公司生产的镇痛药“万络”,该药物在2004年被发现可能增加心脏病和其他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这名患者于2006年在美国新泽西州法院提起诉讼,指控默沙东公司作为美国医药业巨头,将公司利益置于药品安全之上,一直没有向公众透露药品安全信息。后来的判决结果是,默沙东公司应当向这名患者支付90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即除了赔偿患者实际损失外,额外加重赔偿,达到惩戒的目的。而另一位生前曾服用万络的患者,其遗孀更是获得高达2.5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

在西方,诸如此类医药行业的案件对企业惩罚严重,迫使他们在疯狂追求利润的同时,不得不考虑产品自身可能给企业带来的严重后果。在这样的氛围下,哪个制药厂还会为了节省1分钱的胶囊成本铤而走险呢?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良莠不齐,也许无论道德还是法制,都无法从根本上杜绝问题食品药品。可是,老百姓求的只是一个放心,我们无法对大大小小、参差不齐的企业全部放心,至 2

少可以选择让我们放心的上市公司或者品牌企业。可是,目前的状况却如此令人失望。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这部分有可能让我们放心的上市公司或者品牌企业恰恰是最有作用的,商誉是他们的无形资产,巨额的惩罚性赔偿金对他们而言,也具有实际上的冲击力。

回到实际操作的层面,除了已经受到损害的个人可以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外,药监局可以立法对问题企业进行惩罚性罚款,而检察机关可以作为原告对问题企业提起诉讼要求惩罚性赔偿。

在一个法律人眼中,文化和道德当然必须建设,可立竿见影行之有效的正是这种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设。我们呼唤这样的法律法规尽快进入立法程序,我们期盼不久的将来,我们和我们的下一代可以放心地生活。(作者系广州律师、“毒胶囊”事件公益律师团团长) 应该对食品药品进行预防式监管

“毒胶囊”持续发酵,又一次将食品药品安全推至风口浪尖,其“创面”不亚于三聚氰胺、地沟油带给人们的伤害,这还仅是物理上的,精神伤害还在于,人们选择食品时有较大自由性,同类之间有替代性,而药品的选择性并没有那么多。药品质量问题的曝出带给人们更大的不安。

这次铬超标的胶囊曝光,让各式明胶在公众面前展现头脸。现在看来,最初老酸奶和果冻陷入疑云时,三个相关的行业组织出来说要起诉网络爆料者,这样的澄清方式是苍白无力的。他们对老酸奶和果冻未使用工业明胶的自圆其说是无法自证和他证的,就算大厂家没有使用工业明胶,但该行业那些小的分散的厂家使用工业明胶,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事实上,毒胶囊事件表明,尽管是规模较大的知名厂商,它所承诺的“放心药、良心药”也是极为不可靠的。

根据本报对胶囊之乡新昌以及曾和河北齐名的“中国明胶工业基地”山东博兴县兴福镇的调查,人们无法对当前的地方发展模式与民众基本福利之间的张力乐观起来。胶囊行业的发展,令地方财政充实、人们得到表面上的“安居乐业”,然而,这种脆弱的发展模式随时就会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破裂,可见它是多么的不可靠。

根据目前的行政架构,在食品和药品监管行业,地方政府是承担首当其冲的责任的,然后“经营城市”的角色令其不可能严格执行各种监管法规。就算地方政府严格执行,现行法规对问题企业的超低罚款标准,也令企业们完全可以无视这几乎可以忽略的违规成本。于是,我们看到,环保局3年5罚青海明胶[7.63 2.01% 股吧 研报](其第二大骨粒供应商铬超标),但至今未果。

中国对食品药品这种被动式的监管模式,不幸与毫无组织力的消费者群体结合起来,令人们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大多产品采用抽检式监管,而不是像美国那样主动建立各行业的生产标准,这在源头上加大了食品药品安全的隐患。而且,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的保护形同虚设,比如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在现实中无法执行,一是在于消费者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进行议价,另外,也是由食品药品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有害有毒的食品药品,并非立马能致人死命或者伤残,它们对人们身体的侵害是慢性的,悄无声息的,因此,消费者食用后,经过一段时间(几年或几十年),根本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体变差或者致癌就是因为食用了它们。但已知医学已经明确了,某些元素、致癌物不能在食品药品里添加,它们与癌症等疾病的相关性是确定的。

明胶业与奶业的一个共同特征是,源头都是小作坊式的散户。从废品站收骨头制造明胶很普遍。这种生产特征决定了,抽检式的监管可能无力抵御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事后监管方式,等到发现个别问题时为时已晚。奥巴马政府签署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第一个主要内容就是预防控制,规定食品和药品管理局首次获得法律授权,可以要求在整个食品供应链 3

上建立全面的、基于预防的控制机制。

中国应该主动尽快建立各行业的生产标准。美国国会于1906年通过了《纯净食品和药品法》,禁止错误标示和使用添加剂的食品、饮料、药品的跨州销售。这项法案的诞生,当时就是因为有关食品中使用有毒防腐剂和染料的惊人披露。我们近年来令人胆战心惊的食品安全爆料,已经不断挑战公众的敏感神经,也足以显示,建立各行业严格的生产标准是多么必要。美国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最新的数据显示,每年有1/6的美国人罹患食源性疾病。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完善的国家尚且如此,我们有什么理由怠慢食品药品监管呢? “毒胶囊”事件需要反思的还有下游厂商

自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浙江新昌有些企业用工业明胶生产空心胶囊后,全社会再次绷紧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敏感神经。截至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陆续逮捕,无良商家再一次被公众舆论唾弃,并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但在经历这么多次食品、药品安全的震撼与恐慌之后,我们不禁要问,如何才能使我们对吃进嘴里的东西做到真正放心?在近年来层出不穷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中,还有哪些相关方需要反思?

如果仔细分析近年来引起轩然大波的几起恶性事件,如三聚氰胺、瘦肉精与当前的毒胶囊事件,我们可以发现,始作俑者往往是产业链上游的小型供应商,如个别奶农(三鹿当然也难辞其咎)、小型养猪户以及此次事件中的小胶囊厂。

而这,笔者以为,与上游小企业主的道德水准有着直接关联外,还可能牵涉到下游大企业的战略问题。

根据哈佛战略管理大师波特教授的经典“五力模型”,大客户在与小供应商博弈的过程中,可以享受到“客大欺店”的优势,即利用自身侃价实力而去尽力压价。而与此同时,小供应商由于难以企及规模经济的优势,总体来说成本要高于大型供应商。这就造成上游小企业成本高但售价低的窘况。怎么办?在基本的利润空间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企业家如只需出卖自己的职业道德便可枯木逢春,这对于利润微薄的小企业将产生巨大的诱惑力!

而这些大型下游企业在痛定思痛后,为了彻底根除产业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一般采取后向一体化战略,从源头开始控制,以求打通整个产业链。如乳业巨头纷纷开始大规模兴建牧场,双汇开始建立自己的屠宰场,而最近修正药业也宣布将建立自己的胶囊厂。

如此一体化,势必会影响对业务的专精方面,加大企业的管理成本,进而影响竞争力。虽然不排除某些行业的最优布局确实是上下游一体化,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因危机而采取的措施很可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试想,作为一家下游厂商,怎么可能一体化所有的上游业务?修正药业今天建了胶囊厂,假如明天药品的包装盒出了问题,难道还得去建一家专门的造纸厂不成?

要破解这一困境,笔者以为,强势的下游大厂商应拥有产业链共享一个生态系统的意识,从而力求与上游小供应商建立良性互动、和谐共生。日子好过的时候,大家一起吃饱穿暖;行业低谷来临时,大家一起抱团过冬。这样或虽不能杜绝黑心企业主的存在,但却至少能够保证不至于因欺人太甚,而把良民逼上梁山。如果上游小企业的利润率低到只有靠出卖良心才能过活,那么最终的命运很可能是整个行业掉入泥沼。

产业链上下唯有共生共荣,每个环节都有合适的利润空间,整个行业才能获得健康有序的发展

提升企业犯错的经济成本

“毒胶囊”事件至今仍然不见丝毫的降温迹象。相关企业正在为其充满机会主义的失信行为付出经济代价,这是他们应付的代价。

据报道,知名药企修正药业开始组织召回全部胶囊类产品;上市企业复旦复华[6.14 0.33%股吧 研报]也召回涉毒胶囊药品;通化金马[4.52 -0.44% 股吧 研报]则召回19种胶囊产品。对于上述企业而言,召回的举措,会对其今年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与此同时, 4

资本市场也表现出惩罚的意味,相关企业的股价这两天大幅跳水。

这些药企,都不是工业明胶的直接生产者,他们的问题,出在供应链中的上游原料。糟糕的是,这些药企明知原料有问题,出于减少成本的考量,却依然选择采购,事实上纵容了供应商的犯罪行为。因此,药企当依法受到处罚,自是无可回避的事情。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上犯错乃至犯罪,应受惩罚有许多种。如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受法律制裁、企业形象受损进而影响后续发展,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罚款,等等。各种惩罚行为各有不同效力,这其中,让企业付出较大的经济成本,应是颇为有效的惩罚措施。

举凡过去数年中出现的大量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生产企业之所以冒着风险造假,或生产劣质产品,无非为了一个“利”字。当年乳业巨头们纷纷跟三聚氰胺联系在一起,是为了牟利;今天各大药企折戟于“毒胶囊”**,也是为了牟利。生产企业选择欺骗的方式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正是因为利益的诱惑太大,至少这些利益可以让其将监管措施和良心道德抛在脑后。

很遗憾,过去出现的多数案例,经济惩罚力度太小,形不成威慑效应,这反过来激励了企业。因为犯罪(错)成本与收益的不匹配,企业有动力去犯罪(错)。而之所以形不成威慑效应,一是罚款额度大多偏低;二是召回制度并不完善,有时候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三是来自消费者的集体抵制行为罕见。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生产企业采用机会主义的动力很大,进而成为问题企业。

因此,从企业失信成本的角度进行考量,提升企业犯错的经济成本,当是击中问题企业“软肋”之举。方法可以有很多,比如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罚款额度。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已然成为中国社会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非常时期祭出严刑峻法,并不为过。沉疴须用猛药,乃是顺理成章之事。对待制造有问题的食品药品的企业,“温情脉脉”只会增大社会成本。

召回制度是另一种有效的方式。这里需要重视两个问题,一是完善召回制,提高其可操作性;二是针对问题企业的召回,须坚决督促其执行。不能排除的一个现象是,有些地方纳税大户成了问题企业,结果地方政府出于税收、就业等方面的考虑,对其改过之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政府的不尽职自然是对问题企业的另一种纵容。

另外,加大企业失信成本还可采取集体行为诉讼行为,以及消费者“用脚投票”,拒绝消费该产品。对于严重犯罪(错)的企业,无论是消费者,还是资本市场都不可过于健忘。概言之,要让这些企业深刻尝到失信成本之大、惩罚之疼,才能更好地倒逼其弃用机会主义,踏实做良心企业,生产让人放心的产品。

众所周知,当前中国社会中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迭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监管不力以及道德失范。正如单靠严刑峻法并不能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单靠提升犯罪(错)成本也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提升企业犯错的经济成本,可与创新监管结合起来,成为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一种硬约束。在此之外,还要呼唤企业的社会责任心,要在人性救赎层面下工夫。那种以为单单加强监管就能根治问题的想法,不是幼稚,就是想当然。 对监管有信心 对药品才有信心

4月18日,卫生部部长陈竺首度回应“毒胶囊”事件。陈竺针对胶囊铬含量超标事件表示,药物胶囊重金属限量早就有标准,我们现在要依法严加管理。陈竺表示,对我们的药品、对企业家的诚信、对医药卫生事业还是要有信心,有责任的企业家科学家是医药行业主流。

提出要对药品有信心,意味着承认当前社会对药品缺乏信心。“毒胶囊”事件的发生,确实在相当程度上动摇了社会对于药品的信心。任此下去,不排除会有一天,民众像追捧洋牛奶一样追捧进口药。这个时候提出对药品要有信心,既体现了卫生部对于舆论心理的准确把握,又体现了对于药品行业发展的关注关切。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才能让民众恢复或者保 5

持对药品的信心?

其实,民众对药品缺乏信心,本质是对监管缺乏信心。假如监管有力,即使部分市场主体道德出现了问题,那也能把害群之马踢出去,保持整个行业的正本清源;假如监管无力,即使多数市场主体有道德,那也会受到反面典型的刺激,逐渐放弃良知,走向唯利是图。

诸多事件揭示出,当前药品监管存在极大问题。拿此前发生的“螺旋藻事件”来说,两次检测竟然公布出截然相反的结论,让民众相信谁?再拿这次“毒胶囊”事件来说,监管同样难逃其咎。目前,江西上饶已经初步认定存在监管不力等问题,弋阳县质监局城南分局分局长胡某已被停职接受调查。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查封工业明胶和胶囊生产厂家10个,现场查扣涉案工业明胶230余吨。

从相关的报道来看,很多不法企业是公开生产的。比如,在河北的“学洋明胶”被曝光后,当地40多家作坊被有关部门夷为平地,就有小作坊老板称,多年来政府部门一直默许其存在,对强拆表示不解。而在河北阜城县古城镇,早在2004前就被媒体曝光同样的工业明胶事件,8年后再次被曝光。如果监管稍稍有力,“毒胶囊”何至于发生,何至于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何至于让民众失望?由此可见,当前民众对药品失去信心,问题出在监管身上。

要想民众对药品行业有信心,前提是监管必须让人有信心。卫生部门已经提出,要加大监管力度。但是,在没有实质举措、看不到实际效果之前,“加大力度”提得越多,越容易造成“审美疲劳”。对于民众来说,过去、现在、未来“三位一体”,不对过去发生的事件严肃责任追究,不从现在开始严肃监管举措,他们对未来就不会有信心。呼吁多了,反而容易引发逆反心理,对药品更没有信心。

“工业明胶”发癫 监管不能总是最后才来

4月15日,媒体曝光多地厂商用废旧皮革为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药用胶囊企业。经检测,13种胶囊产品重金属铬含量超标,最多达90余倍。4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修正药业等药企的13种药用空心胶囊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目前,河北、浙江警方已介入调查。

发生药品安全事故,一方面使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另一方面也使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我国药品产品的信誉也面临严重危机。为什么会频发药品安全事故,并形成公共危机事件缺乏事前、事中的监管、监测,没有完善的前瞻和预防机制是重要因素。仅仅关注事后的检查程序,稍有疏忽,就会使许多问题成为“漏网之鱼”,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制售假药致多人死亡、山西麻疹疫苗等事件的发生中,可见一斑。

监管不该也不能总是最后才来。提高和完善全方位的监管,将工作做在“事故前”,是当下重建消费者药品安全信心的最可期待的重要途径。相关部门应该迅速行动起来,以公众利益为最大关切,排除关联利益的干扰,加强药品安全的管理。

一要严格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监管。日前,国务院已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规划要求加强药品生产监管制度建设,着力推进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严格药品流通监管,完善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体系。完善药品流通体系,规范流通秩序。这些工作,需要药监部门从生产、流通、使用的环节,强化责任、层层把关、贯彻落实。

二要加强药品安全的风险分析。即科学的评估、风险的管理决策以及风险信息与外界的交流,以求防微杜渐,让风险消除于萌芽状态。

三要建立健全药品生产风险监管体系。尽早建立前瞻性检测体系,对国内药品危机的情报进行鉴别分析,捕捉危机征兆,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危机类型、涉及范围及其危害程度作出评估,必要时发出危机警报,启动危机处理程序。

药品安全再也伤不起了!从现在开始,从工业明胶开始,强化药监的全程管理,将有效管理做在事故发生之前,不能再是丢一次羊补一个洞了!

毒胶囊

新毒胶囊

浅议毒胶囊

毒胶囊案例分析

毒胶囊事件感想

关于修正毒胶囊事件问卷调查

“毒胶囊”引发的医药行业信任危机

积极响应卫生部自查“毒胶囊”自查报告

某芦荟排毒胶囊营销案

排排排 盘龙云海排毒养颜胶囊

“毒胶囊”的信息超全
《“毒胶囊”的信息超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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