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全面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认定的办法。为认真做好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全院在编教师中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含2012年及以前到我院参加工作的未落编教师,辅导员、思政和实验系列人员讲课满两年及以上可办理教师资格证)。
二、认定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反正面打印)并签名后,报学院人事处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一)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30日—5月10日。
2.到学院人事处完成材料初审、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9日—5月22日,过期不候。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必须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4、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或免试证明;
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必须是2014年体检合格证);
7、近两年的教学业务档案原件、复印件(必须是2012年和2013年的教学业务档案,在复印件上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老师于5月19日—5月22日,提交审查材料、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杨蕾联系电话:826889
2附件: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人事处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网址:http://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务必按规定时间到人事处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按照网站提示(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人事处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8.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使用申请人信息填写页面按钮(信息提交后,此按钮方可在页面左侧出现)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可使用申请人信息填写页面左侧按钮下载打印。
(3)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同装订,同时提供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必须和电子照片是同一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