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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明(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1:23:04 来源:证明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教师资格证明

教师资格证明

姓名:

性别:

学号:

身份证号:

系我校届学院专业(师范类)专科学生,根据我校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安排,该生已申请了学科教师资格认定,所有申请材料齐全,其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中。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字:

学 校 签 章年月日

推荐第2篇:师范生教师资格证明

证明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xxxxxx,学号:xxxxx,该生系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2013届xxxx专业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与工作安排,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申报审核工作即将进行,如果该学生教师资格申报顺利,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按照以往工作惯例,该生将于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特此证明。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教务处

2013年x月x日

推荐第3篇:教师资格证明(材料)

教师资格证明

,性别,身份证号码。该同志于2014年在申请(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已通过全部认定程序,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编号是:,教师资格证书待发。

特此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章)

认定机构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推荐第4篇:教师资格证明[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证明

XXX,女,身份证号:5111XXXXXXXXXXXXXX,是我校XXX届全日制XX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类别为高级中学XX教师资格。目前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将于2012年6月获得。

特此证明

XXX学院

2012年X月X日

冷凤姣,女,身份证号:51012219881006236X,是我校2012届全日制化学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类别为高级中学化学教师资格。目前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将于2012年6月获得。

特此证明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2年5月7日

舒燕飞,女,身份证号:513822198902148209,是我校2012届全日制化学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类别为高级中学化学教师资格。目前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将于2012年6月获得。

特此证明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2年5月7日

推荐第5篇:教师资格报名证明

人 事 关 系 证 明

淄博市教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部门:

现有(身份证号码:)于年月进入我单位工作,属单位在岗职工,现在担任职务(职称),劳动人事聘任关系至年月止。

特此证明。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人事部门(或单位)盖章:

2013年9月日

限非淄博市户籍,在淄博市内工作的报考人员填写。

推荐第6篇:教师资格认定证明5

阜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师资格认定证明

(本科)

学生姓名,性别,现就读我校化学化学化工学院 200级(□普通本科、□普通专升本)专业,学制年。已通过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其教师资格认定尚在办理之中。

特此证明。

学院(公章)学生工作处(公章)

年月日

阜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师资格认定证明

(本科)

学生姓名,性别,学号,现就读我校化学化学化工学院通专升本)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其教师资格认定尚在办理之中。

特此证明。

学院(公章)学生工作处(公章)

年月日

推荐第7篇:关于教师资格证明信息

2012年下半年盐城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盐城市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

一、咨询时间地点:2011年12月2—5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到户口(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咨询政策。开发区及市直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直接到盐城市教育局咨询。

二、申请认定对象。凡到今年底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户籍在盐城的公民。驻盐普通高校、高等师范学校2012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中组织报名。

三、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相应学历条件(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普通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其他大专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其他大专及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申请任教学科详见附件。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不得重复申请。

四、申请认定前期准备工作

1.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相应证书

普通话要求:凡年龄未达50周岁的申请人员,均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2.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①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5日。需要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人员,凭本人毕业证书(或证明)、身份证及1张2寸蓝底正面免冠照片,到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手续。市直、开发区、亭湖区报名者到亭湖区招生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地点:盐城市人民中路良友巷 8号)。

②考试对象:凡非师范类毕业和未学过与申请的教师资格层次相对应的教育学、心理学的申请者均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通过江苏省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属于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或“教育”字样,需由申请人提供加盖相应高校公章的当年作为师范生录取的招生名册,并且提供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者参加小学类的考试;申请认定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参加中学类的考试。

③考试时间:2012年2月25日。

3.任教学科要求。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非所学专业者,需提供申请任教学科相应学历层次两门主干课程的自学考试合格证明。

4.思想品德鉴定。所有申请人员均需提供思想品德鉴定表,其中在职申请人,鉴定表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须提供当地公安部门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加盖学校或二级学院党组织公章。

5.体检。2012年3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2年3月21日后查询盐城教育网。个人自行体检,其结果不予认可。驻盐高校2012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五、网上申请及现场确认

1.网上申请。2012年3月22日—4月1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申报人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或 http://)或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2.现场确认。2012年4月4—7日,申请人凭网络报名号和身份证、学历证书(证明)、普通话证书、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我局进行现场确认。盐城师范学院、盐城高等师范学校和阜宁高等师范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分别到本校就业处(学生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12年4月21—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2年4月15日后登录盐城教育网)。

2.测试对象:在学习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脱离教学工作岗位五年及以上;专业不对口的师范类;非师范类等申请者。

3.测试形式:上微型课、面试答辩(含技能)。

七、咨询地点及电话号码

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86781029 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8422616

4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89716204 射阳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8235491

1建湖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86213890 大丰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8351280

2东台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85100511 盐都区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88426227

亭湖区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69660131 亭湖区招生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88326249 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电话:88228661 (市教育局502会议室)

盐城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点在盐城高等师范学校 电话:88350637

八、收费。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苏财综[2007]41号)标准执行。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参见盐城教育网()

盐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推荐第8篇:学历与教师资格证明

学历、学位与教师资格证明

兹有唐伟博,男,汉族,学号200705401245,身份证号450923198712158775,是玉林师范学院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物理学本科专业07级学生,在学习期间其所修的科目成绩合格,预计2011年7月能取得毕业证和理学学位证,并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特此证明!

玉林师范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2011年5月16日

推荐第9篇: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证明材料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证明材料

兹证明我校教师:

具备本次资格定期注册中的条件

4、

5、

6、

7、8项的相关规定。即:有我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所有教师前一年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上;师德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其中新入职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特此证明

学校:

盖章

2015年6月26日

推荐第10篇:手把手教你打印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手把手教你打印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面试合格后,有考生问:去哪里领取考试合格证明呀?小编告诉大家那已经是过去时了。关于合格证明,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www.daodoc.com,点击右侧“合格证查询”

❷进入“教育部考试中心证书查询系统”,考试时间选择“2016年上半年”,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准考证号可不输入)

❸提交信息后即可查看自己的合格证明,点击“下载NTCE证书”,即可下载到本地电脑。格式为PDF文件,需相应阅读器打开,即可打印。

第11篇:人事关系证明+工作证明(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文件)

附件1:

人事关系证明

现有我单位 于 年 月进入我单位工作,属单位在职在岗职工,现任系签至 年 月。特此证明。

职务,劳动聘任关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人事部门(盖章):

2015年 1 月 15 日

第12篇:教师资格

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面向社会人员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高新区、北海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鲁教人字[2001]2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通知‣(鲁教人字[2001]2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包括:

(一)各级各类学校已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其他等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二)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取得•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件即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

且参加毕业教学实习成绩合格的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可免);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书;

(五)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体检合格;

(六)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含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认定程序

(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课”)考试,取得•合格证‣。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参加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三)体检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规定,组织体格检查。体格检查使用今年新印制的•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四)资格认定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可进行认定报名。根据教育部部署,自2011年起在全国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申请人员须

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daodoc.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需要在3月8日-3月15日内,到县(区)教育局报名点确认、交费、采集照片及报名资格审核。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以直接到县(区)教育局报名点现场报名。滨州学院应届非师范类毕

业生的考试报名,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两课”考试准考证由考生于考试前15日内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此证作为考试入场的必要证件之一。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到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两课”考试继续使用2007版的教材。考试成绩在5月25日至6月30日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或滨州教育信息网进行查询。“两课”考试合格证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发。“两课”合格证有效期5年,只限申请一种种类的教师资格。

五、时间安排

1月20日,各县(区)开始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1月28日前,各县(区)将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日程安排报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3188775。

2月18日至3月1日,进行“两课”考试的网上报名。 3月8日至3月15日,进行“两课”考试的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人员照片采集、信息确认。

3月20日前,各认定机构将报名信息数据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5月8日,组织进行全省“两课”的考试。

5月25日,省教育厅公布“两课”考试成绩。

6月中旬,完成滨州学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6月15日前,各认定机构完成对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普通话测试、思想品德鉴定、体检、正式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7月5日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程序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月底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和文字材料归档等工作,报送认定工作总结。

六、收费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收费问题的批复‣(鲁价费发„2009‟28号)的规定执行。认定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免费颁发,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

七、工作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省2011年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7月5日。因此,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这个时间之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含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认定)信息的录入、编号和数据下载工作,不得延误。

(二)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结合县(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各县(区)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广泛进行宣传,积极发动社会优秀人员和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并使申请人员全面掌握各项政策和要求。

(四)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按规定的工作时限完成每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第13篇:教师资格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度连云港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2010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通过橱窗、开会等途径发布有关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告,向每位教师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咨询电话、报名地点、考试、认定流程等工作安排。

2.2010年12月8日—11日,全市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市图书馆(苍梧路59号)报名。2011年2月26日,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2011年3月21日以后考生可登陆连云港市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3.2010年12月11日-13日,拟参加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工作证明,前往市旅游学校(新浦区繁荣路6号)办理说课报名手续。2010年12月13日-15日拟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相关学科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赣榆县教育局办理说课报名手续。2011年3月12-13日,在市新海实验中学(新浦区南极南路43号)举行全市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3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全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相关学科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3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全市拟参加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相关学科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3月18日,测试成绩合格者名单将在连云港教育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测试成绩合格人员评价表待现场确认时,在确认现场领取)。

4.2011年3月19日、20日,申请2011年各类教师资格且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者携带体检表(上网下载的粘贴有1张1 寸正面免冠照片)于上午9点前空腹前往赣榆县中医院参加体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也可到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表上请注明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高中教师资格)。

5.网上报名及工作流程

(1)2011年4月1日—15日,全市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参加网上报名。申报人员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或

http://)或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报名,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记住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在网上下载并自行填写、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双面打印)”、“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在“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教师资格栏目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6.现场确认

申请2011年各类教师资格且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及能力测试、普通话、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4月22日—24日。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4月25—27日。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市旅游学校(新浦区繁荣路6号)进行确认;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在赣榆县教育局进行确认。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正反面打印);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7)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8)非师范专业或师范类更换学科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9)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0)粘贴相片页。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7.2011年6月20日前,全市完成认定工作。

8.2011年7月5日前,完成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高度出发,结合教职工信息库更新维护工作,按照“在职教师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达100%”的要求,逐个排查,督促本单位教师,积极报名参加认定工作。

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是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和程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保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电话:86262756

第14篇:教师资格

关于开展2014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4-03-19 10:38 发送人:万 军

关于开展2014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2014年淮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为帮助我校2014届毕业生顺利办理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现将淮南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淮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2014年淮南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学习并组织、督促有意向办理教师资格证的2014届毕业生按照文件要求迅速办理。

一、申请对象

1、我校2014届师范类,已经获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资格证书并且能顺利获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

(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的我校2014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已经获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资格证书、能顺利获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3、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4、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生(国考人员)。

二、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4月4日。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网上申报及流程

1、网上申报

非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

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

网”(),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二)

3、注意事项

(1)履历一栏请需填完整写高中求学履历和大学求学履历;

(2)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必须选择填写至最细分种类;

(3)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证件照。

四、体检

4月21—25日毕业生到淮南市卫生防疫站体检站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

知。

五、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4月

10、11日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

导教师的人员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提交材料确认。联系电话:7783172。

2、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所在田家庵区教育

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2698027

3、各院系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请按照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现

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4月10日经济与管理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

育学院、政法系、中文与传媒系、外语系、物理与电子信息系

4月11日数学与计算科学系、化学与化工系、生命科学系、计算机

与信息工程系、美术系、音乐系

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的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办理教师资

格证,逾期不补。

4、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加盖所在院

系党总支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

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

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由各院系收齐,统一交至淮南市或田区教育局)。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人员提供,我校学生无需提供);

(8)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9)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

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第8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

请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统一装入材料袋。

六、其他相关事宜请按照附件

一、二要求办理,淮南市办理2013年教

师资格证相关通知见。

附件一:《关于开展2014年淮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2014年淮南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

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3月19日

附件:

1、关于开展2014年淮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2、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doc

第15篇:(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度考核及身心健康证明

年度考核证明

李映平老师:

2011-2012学年度在本单位业务考核工作中的考核等次为 合格 。

学年度在本单位业务考核工作中的考核等次为 。

学年度在本单位业务考核工作中的考核等次为 。

学年度在本单位业务考核工作中的考核等次为 。

学年度在本单位业务考核工作中的考核等次为 。

特此证明

公章

学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身心健康证明

李映平同志,现在在王河镇学区任教,该同志身体健康,无心理疾病,能够胜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特此证明。

公章

学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16篇:上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补领公告

2014年上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补领公告

2014年上海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备考专题

(一)补领时间

2014年8月

15、

22、29日(下午13:00~15:30)。

(二)补领地址

普陀区少年城(枣阳路108号)十四楼1405室(交通路线参考:公共交通44路、94路、948路、876路、837路、766路;轨道交通地铁3号线、地铁4号线)。

(三)补领时携带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携带本人学生证)。

(四)补领要求

1、考生请记住合格证明编号的后四位号码。

2、按要求须携带的证件齐全方可领取。

3、领取时将拍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照片,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亲自前来领取。

(五)咨询电话

021-62523036(7月28日—8月8日暑期放假,暂停接待,8月11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30)。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4年7月25日

上海教师资格证考试(http://sh.zgjsks.com/)制作

第17篇:北京印刷学院 校外指导教师资格证明07228

校外指导教师资格证明

我单位同志具有职称,研究方向(或所从事的

技术工作)为:,有能力指导贵校专业

同学做毕业设计(论文)。

特此证明。

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第18篇:贵州上半年教师资格成绩合格证明领取公告

贵州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成绩合格证明领取公告

2015下半年贵州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培训课程:http://kc.offcn.com/general/245/27375/

各位考生:

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领取合格证书。具体事宜如下:

一、领取要求和所需证件

请合格的考生先行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daodoc.com/

所在地的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部门。

3、获取考试合格证书后,有关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事宜,请在合格证有效期内咨询户籍

4、请考生妥善保管合格证。如有遗失,补办事宜请直接访问教育部考试中心报名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更多请访问:中公贵州教师考试网

http://gz.zgjsks.com/

贵州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5-7-2

第19篇:《教师资格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

【章名】 第二章 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

第四条 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

第五条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章名】 第三章 教师资格条件

第六条 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章名】 第四章 教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 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

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

第十条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根据需要举行。

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

第20篇:金牛区 教师资格

金牛区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发布人:宣传办发布时间:2013-03-29浏览次数:69

4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认定对象: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金牛区行政区域内的人员(注:“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单的单位);

2、驻金牛区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职业教育的幼教专业应届毕业生以及通过自考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函授、电大、小自考等所有成人教育专业的学生,未取得毕业证者,本次不能以成人教育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认定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于4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认定机构”项中的“选择机构”项务必选择“金牛区教育局”)、上传照片。

注意:非师范教育类申请者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B、C、D等级分别对应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报。A等级的请向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体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2012年秋季我区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已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而申报未成功人员此次可不再体检)。

1、体检时间:社会申请人员和非师范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员5月6日上午8:00体检;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员经我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与医院协调后由学校统一安排。

2、体检地点:金牛健康体检医院(金牛区星河路90号,九里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楼)。

注意:网报成功后、5月2日前(上班时间的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带一张2寸免冠近期照片到金牛区政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和填写体检表上个人信息并盖章;体检时带上贴有照片并盖有金牛区教育局章的体检表、本人身份证和185元体检费;5月13日带上身份证自行到医院领取体检结果表。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员为学校经办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5月14日-17日(注:5月17日下午5:00现场确认工作结束,逾期不再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金牛区政务中心综合窗口(沙湾路65号)。

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自行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上照片)。

(2)本人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系党总支出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户籍不在金牛区而工作单位系金牛区的,同时需提交工作单位系金牛区的资格证明(工商执照、办学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与单位签定的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审验原件)和近期至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审验原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审验原件;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单和能取得毕业证的证明,并加盖鲜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须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审验原件)。

(6)金牛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指定的区医院盖有体检合格章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者交两张,与申请表上照片同底)。

(8)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提交)。

(9)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提交)。

(10)《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审验原件,非师范教育类申请者提交)。

(四)测试。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按要求参加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由综合窗口通知)。

(五)领证。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接件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返回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三、咨询电话:87705147

温馨提示:

1、为避免您申报失误,建议您咨询清楚具体申报条件后再进行网报和体检。

2、网报所传照片、体检照片、所交照片等所有照片应为同一底片。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教师资格证明
《教师资格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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