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承运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加强货物运输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速资金流转,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运输等物流业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拟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业务项目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市内配送或长途运输服务,按甲方要求按时抵达收货地点,安全交付收货方并由收货方签收。
2、乙方向甲方提供提货、装卸车及理货等服务。
二、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保证委托的货物不含有违禁、走私等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物品。
2、按照合同的规定时间、金额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3、根据货物购销计划,按季度向乙方提供需求计划,实际业务以甲方清晰、准确的书面通知为准。单据(正式手续)由于字迹不清、手续不全、错开冒开、印鉴不清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出、入库通知及运输计划须提前送达乙方。并提供完整的箱单。
5、制定专人与乙方进行联络、签收单据、清单等,并预留货物出、入库凭证样本、签字及印章图样和相关文件。
6、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应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7、货物包装完整,包装内商标与外标记不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
1、保证所提供的车辆状态完好(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的货物不能按时发送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必须凭与甲方预留货物出、入库凭证样本、签字及印章图样相符的签章齐全的单据出库,如因违反以上规定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其他出货要求
a)按甲方要求的运输方式、协商的结算方式、保险金额、箱体的打包方式操作。 b)按甲方的要求分批发货,追加或调整发货,并及时通知甲方。
c)按甲方要求按时抵达收货地点,安全交付收货方并由收货方签收。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送到或错运到货地点或错交收货人、乙方应负担新增费用及赔偿损失。
4、乙方在甲方工厂、仓库装卸车,由甲方装卸人员装卸时,乙方负责车位负责清点,装卸时所发生的损坏、丢失由甲方搬运人员负责。
三、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或其他自然灾害等无法预料的事件,致使本合同任何乙方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约或须延期履约,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的情况传真通知对方,并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其不能按时按约定的条件履约或须延期履约的理由有效证明文件,该文件须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由于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失,乙方不予负责。
四、收费标准
1、市内配送及长途运价(电话协商解决)。
2、提货、装卸车、理货等产生额外费用视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五、破损、短少及赔偿
1、甲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牢固,标志清楚,单据齐备,如需要重新包装需提前
通知乙方。
2、仓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短少、污染或遗失时,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应由乙方按公开报价三折赔偿,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a)由不可抗力的影响
b)原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产品
c)包装完好,但内装货物发生短损、变质。
d)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
3、不符合有关运输规定的货物,要增加包装的,须向我司提出。
六、货物的风险转移
货物一旦交运给乙方,货物风险即转移给乙方。直到将货物按合同规定的手续由收货人接收为止。
七、保险
运输保险:托运方可选择进行运输保险,保险费为声明价值的‰,声明
价值不得超过产品实际销售价格;托运方选择运输保险后,发生货物丢失损坏的,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
八、付款方式
1、所涉费用均以人民币为计价标准并以人民币支付。
2运输费用、结算方式:、运费按双方协商的运价,每单现金支付或到货时现金支付。
九、文本、时效
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有效期2012年月日止。
十、争议及其他
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司法机关请求仲裁。
2、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文件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