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医院管理办法
各部门、各科室:
为加强我院无烟医院管理,进一步强化职责,明晰奖惩,根据近期无烟医院管理工作发现的问题,经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我院无烟医院管理办法。
一、强化职责,明确责任分区
1、医院控烟工作实行医院、科室的二级管理。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控烟管理责任的第一主体。负责本科室区域(包括病房,护士站,医师办公室,科室内走廊,卫生间,休息区,杂物间等)内的禁烟、控烟工作。要确保禁烟、控烟工作落实到位,科室区域内不得有人吸烟,不得有烟头,发现有吸烟的患者及家属要及时劝阻,发现烟头要及时清除。医院控烟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科室控烟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监督整改。
二、明晰奖惩,巩固无烟医院成果
1、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督查过程中,每发现医院工作人员吸烟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每发现科室责任区地面有1个烟头的,扣罚科室收入20元,2个烟头40元,依次类推;每发现科室责任区内有病人及家属吸烟而无人劝阻的,扣罚科主任、护士长各20元。
2、县卫生系统禁烟领导小组督查过程中,发现有医务人员吸烟或科室内有烟具、烟头或无人劝阻外来吸烟人员的,扣罚当事人或当事科室500元,并对科主任、护士长进行谈话。
3、上级部门检查过程中,因有医务人员吸烟或科室内有烟具、烟头或无人劝阻外来吸烟人员而导致扣分的,除对当事人或当事科室进行处罚外,还将对科主任、护士长进行诫勉谈话,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以上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控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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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6日
《无烟医院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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