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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经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和实现好农民利益

发布时间:2020-03-02 10:15:5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强化农经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和实现好农民利益

杨茂君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逐步深入,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内容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当前农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三项管理”和“三项指导”,基础性的工作是“三项管理”,从三项管理来讲,土地承包、农民负担、集体财务实际上都是以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农民的利益,保障农民的经营自主权、经营收益权和民主监督权为基础的,也是当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我们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农经部门行政执法职能,不断拓展农经工作的新领域,以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维护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切实加强土地承包管理

土地不仅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它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物质利益才能得到保障。中央提出的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核心是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二轮土地延包后,农村土地承包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有的地方二轮延包工作还没有完成;有的地方延长土地承包期的政策还没有全部落实到位;有的地方土地流转还很不规范;还有的地方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目前,农村二轮土地延包的遗留问题日渐显露,农户之间经常为界端不详、面积不实、权属不明等问题发生争执,以致层层上访,甚至大动干戈,酿成恶性案件,严重影响了农村稳定。要看到,土地问题上的不稳定因素不是短期内能够消除的,而是需要我们长期不断深入,继续抓好抓落实。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下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重点是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要研究解决好如何稳定的问题;二是要研究解决好如何完善的问题。具体而言,主要应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断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要采取措施,继续妥善处理好土地延包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切实将承包政策全面落实到位,消除影响农村稳定的各种隐患。三是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机制和办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引导和管理。同时,要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小城镇建设中,要始终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地位不动摇,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四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自主权,防止对农民生产经营的强迫命令、乱干预和瞎指挥,要按照市场需求多为农民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二、维护农民的经营收益权,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管理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清理和取消涉农负担项目,出台和落实一系列惠农政策,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层层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减负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正在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不仅涉及生产关系的调整,而且涉及上层建筑的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和长期的工作,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长期方针,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松劲情绪,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扎扎实实抓好减负工作。一是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税费改革后,农经部门的工作要从过去的具体收费项目管理转向日常的监督检查。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业税收的监管,防止多收税、乱收税等问题的发生;要加强对集体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平调和挪用,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村各种收费行为的监督,重点要解决农村供水供电、农民建房、报刊订阅、农机管理等涉农服务中的不合理收费、搭车收费、乱摊派等问题,坚决制止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同时,要适应新的形势,积极探索并及时建立健全新的税费制度下有效的农民负担监督机制,包括农民负担监测制度、农民负担举报信访制度、负担案件查处制度、负担工作检查监督制度;要制定和完善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实施办法和配套的惩处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改革成果,使农民负担真正达到“减轻、规范、稳定”的目标。二是要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切实规范涉农收费;加快完善农村投入机制,严格控制农资价格上涨;大力化解乡村债务,积极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要继续坚持“四项制度”规定,特别是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搞好对涉农收费情况的专项审计,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纪违法案件。要通过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的经营收益权,促进农民收入的不断增长,确保农村稳定。

三、维护农民的民主监督权,切实加强集体财务管理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就农村而言,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无疑是民主执政的重要方面;是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是财务公开,农村财务与农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是广大农民群众最为关注的一项工作。加强集体财务管理是维护农民对农村经济事务的民主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也是整个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绝不是简单地算个账、填个表的问题,建立健全集体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的各项制度是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要求。实践证明,这个问题不抓好,农经工作的基础就会动摇,农村社会就会出现不稳定因素。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村民自治的推行,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上,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不是意味着农村财务管理可以削弱了,相反,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近年来,蓬溪县在农村推行的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实行“村账镇管,统一结算”的办法,效果显著,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这一形式的运作模式是:在不改变农村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以及核算单位的前提下,实行审批权、监督权和资金管理权“三权”分离,乡镇农经站成立村账镇管办公室,取消村组财务会计人员,村账镇管办公室代理村组会计业务。村账镇管办公室分别设主任、总出纳和稽核员各1人,由乡镇农经干部兼任,按照5000人或5个村设会计1人,村级只设1名报账员(由文书兼)。村账镇管办公室为各村分别设立账户,分别建立账薄,分别核算财务收支。银行账户实行村账镇管办公室与村委会共同管理。在审批权上,按照资金的用途,金额大小,分别由村委会主任和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批。村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3-5名有威信的村民代表为成员。审批后由报账员到村账镇管办公室报销,办公室依照有关制度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村账镇管办公室有权拒绝报账。对于合理开支,由办公室主任和稽核员在票据上加盖审核专用章后,报账员方可到总出纳处办理取款手续。实践证明,这一新型的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这仅仅是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创新的初步尝试,仅仅是开始,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四、尽快明确农经部门归属,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利益

自成立起,农经部门的工作任务职责就一直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工作重点的不断调整而转移。当前农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三项管理”和“三项指导”。做好农经工作,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特别是在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随着“三农”工作重要性的日益突出,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显得日益重要、日益迫切。要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经部门的各项任务,我们认为首先应当尽快明确农经部门的职能职责,解决好农经部门的归属问题。应当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经工作在思想认识上一直是相当重视的。同时也应该承认,我们各级农经部门、广大农经工作者长期以来一直在为党和国家兢兢业业地工作,辛苦地耕耘,付出了大量的辛劳,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可是,近几年来,农经管理体制不顺,特别是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地方农经管理职能被削弱,由于待遇低,工作经费不落实,一些业务骨干工作不安心,有条件的都通过各种渠道另谋他职跳出“农门”。据调查,蓬溪县乡镇机构改革一年多来,共有18名农经干部离开农经工作岗位另谋他职,占应在岗人数的22%,致使一些乡镇农经工作无人抓,土地承包纠纷无人问,农村财务无人管。许多地方乡镇一级农经管理工作名存实亡“断了线”,广大农经工作者都憋着一股气,觉得农经工作重要,而地位低下,职责刚硬,而手段弱化,任务繁多,而待遇很少。因为具体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经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影响了农经部门的整体水平,也影响了党和国家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例如农民负担的频频违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层出不穷、乡村债务的恶性增长、农民群众上访不断等问题都与某些地方领导不重视农经工作,导致农经工作缺乏权威、手段弱化、经费奇缺、士气低落有关。因此,要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农民减负、农业增收、农村稳定、农业发展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首先的问题是要造就一支有地位、有权威、有手段、有经费,有信心、有素质、有能力的农经队伍。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首要的问题则是要明确经管部门的归属。目前农经部门归属于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正是这个错误的归属造成了农经部门现在的困境。为什么说这个归属是错误的呢?因为从农经工作肩负的职责来讲,农经部门从建立以来一直从事农民负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农业综合统计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等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是个地地道道的行政单位。从服务的对象来讲,农经部门是直接对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不向农民提供产品和劳务服务,现在农经部门没有一项面向农民收费的职能,全靠财政拨款维持运转,全然不具备事业单位的特点。因此,建议农业部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尽快落实中央关于“要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工作机构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的要求,按照农业部、中央编办、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不再列入农技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等经营管理工作列入乡镇政府职责”的规定,将农业部农村经营管理总站更名为农业部农村经济管理总局,争取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将省.市(州)、县农经站(中心)改为农村经济管理局,仍然作为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机构,列入依照公务员管理范围,并赋予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管理职能。只有解决了归属问题,农经部门才会名正、言顺、有保障,党和国家的有关农村政策才能在广大农经工作者的努力下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遂宁市农业局 杨茂君)

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维护和实现好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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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经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和实现好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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