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涉外离婚登记手续及程序
如今随着国家日益与外国增加交流、合作,而出现的跨国婚姻也越来越多,与外国人结婚,有幸福美满的,也有黯然离婚的。怎样和外国人离婚,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手续、流程办理?下面我们跟随广州离婚律师易美玲的脚步来了解下:
首先,申办涉外离婚需准备的材料:
(一)中国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其次,广州离婚律师易美玲指出双方申办涉外离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后,广州离婚律师易美玲提到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文章来源:http://www.daodoc.com/mlist2334/5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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