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新张线陶庄至张郭段XZLJ-3标廉政建设汇报材料
新张线陶庄至张郭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已与市交通运输局签订了新张线陶庄至张郭段建设工程XZLJ-3标的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安全合同以及廉政合同等文件,我项目部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保证做到与甲方和监理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政策、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监理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监理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双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监理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休闲和旅游等消费活动。
四.不为甲方单位、监理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五.向分包部分辅助项目的单位交待廉政合同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其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行为,我项目部愿承担连带责任。
六.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以上是我项目部关于廉政建设的汇报材料,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愿按《廉政合同》中施工方违约责任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兴化市明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兴化市新张线陶庄至张郭段XZLJ-3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3标廉政建设汇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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