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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体育学院体育文化传媒系成立篮球队

发布时间:2020-03-03 10:50: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天津体育学院体育文化传媒系成立篮球队

策划组:体育文化传媒系学生会文体部时间:2010年11月

关于成立体育文化传媒系成立篮球队策划书

天津体育学院体育文化传媒系自成立以来,秉承天体精神,全系上下团结拼搏,精诚合作,为进一步深化团队精神,推进全系文化建设,特拟定成立系篮球队方案

通过组建系篮球队,增强全系团队凝聚力,激发学生活力,丰富学生业余生活,同时,可通过组织篮球赛促进兄弟系之间友谊。组建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部分 球队框架

A、球队队名及口号与队徽球队名称:传媒系篮球队 队徽(待定):队旗(待定):

B、球队结构

1.球队领队(待定)

2.球队教练(待定)

3.球队队长正队长:副队长:

4.球队正式队员球队正式队员为15名,

5.裁判人员系内部对抗赛:传媒系学生 外联比赛:由第三方人员担任,具体人员双方协商决定,

C、管理制度日常管理:

为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培育学生的团队精神,经系领导批准,成立传媒系篮球队。

一、球队宗旨:强身健体、联谊交流、提高水平。

二、组织形式:篮球队下设领队、教练、队长、队员。领队负责带队参加比赛和对外联谊交流的联系,教练负责指导参加比赛和球队的日常训练,队长负责组织日常训练和参加比赛。

三、篮球队员: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凡体育文化传媒系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四、队员管理。1.训练。采取定时定量与比赛练习相结合的方法,每周五下午5:30后集中训练,遇雨则改为在室内进行身体素质训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训练赛。2.经费。采取系补助的办法,保证篮球队的正常运转。经费管理采用账金分离的办法,保证专款专用。3.约束。为更有效地体现球队的宗旨,制定如下约束机制。比赛和训练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对无故迟到和缺席又没有请假的采取扣分制,迟到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每年扣分达12分,劝离篮球队。每次所扣分额在联谊活动中均以现金形式有所惩罚体现。4.奖励。每年评选一次优秀队员,评选数额按队员数的20%评选,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比赛管理:

一、每次对外联谊比赛前,球队内部必须进行一次淘汰赛,获胜的一方负责代表公司出外比赛,另两队进行替补队员的资格赛。

二、无论对内或对外比赛中,任何队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与裁判或对方队员发生冲突,违者取消下一次比赛资格,累计三次以上劝离球队。

三、犯规,导致他人中度受伤者,取消一次比赛资格,累计三次以上劝离球队。

四、在比赛中不听教练指挥者,每次扣除1分。一场比赛累计三次扣除5分。 D经费预算:

篮球(自备)

篮球服————15套,定做每套40元 总价600元

篮球鞋(自备)

口哨 计时器各一个

紧急药箱一个 50元

后勤保障费用:饮用水及其他200元

共计:850元

E纳新时间:12月8日

第二部分:球队规范

为响应国家全民健身的号召,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培育学生的团队精神,促进系与外界的友好合作和交往,经系领导批准,成立传媒系篮球队。为规范传媒系篮球队(下称系队)的组建、训练和比赛,特制定本规范。

一、系队领队、综合事务执办(行政专员)第一条系队设领队一名;第二条领队负责带领系队对外参加大型比赛活动的综合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赛前与对方球队沟通协商比赛地点、确定比赛目的、比赛过程中协调两队关系、维护本队队员及拉拉队参加和观看比赛秩序、赛后与友队联谊、总结等事项;

第三条参加和观看比赛的所有队员和非队员(包括啦啦队)必须听从领队对赛事程序的安排;第四条学生会负责对外联谊事宜、联系赛事,对内负责球队后勤保障,包括但不限于队服、队旗的订制、球队参赛必须设备的准备,拉拉队必须设备的准备等等;第五条领队及综合事务执办为了球队训练和比赛需要,可以将相关事务委托给有能力承担的队内成员办理,相关成员应积极配合;如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的,可以相互委托或委托队内其他成员行使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的权利;第六条如系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领队有更合适人选时,原领队应无条件更换;

二、系队教练员第七条系队设主教练一名第八条教练负责组织系队日常训练,研究技、战术,发现并确定比赛主力队员;在对外正规比赛中,进行赛前战术布置,并根据不同的比赛情况和队员个人特长替换队员;第九条教练应与领队协商处理重大赛事的对外事务;第十条教练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或比赛的,可以相互委托或委托球队队长或队内其他成员行使教练的权利;第十一条如系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球队教练有更合适人选时,原教练应无条件更换;

三、系队队长第十二条系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第十三条队长和副队长负责组织开展系队非赛事期间的训练,对外正规比赛过程中队员的带领,负责全队对教练员战术的贯彻实施,负责场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等;第十四条队长和副队长应与教练或助理教练协商进行队员替换、战术转变等事宜,应与领队协商处理相关非比赛内容的事宜;队长或副队长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可以委托球队其他队员行使队长权利;第十五条如系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球队队长或副队长有更合适人选时,原队长或副队长应无条件更换;

四、沃队队员第十六条任何传媒系学生均可申请成为系队队员,申请成为系队队员的成员应主动要求系配备队服,以保证对外比赛服装的统一,第十七条所有系队队员应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加强与全队的熟悉、融合;第十八条所有系队队员在训练和比赛中必须听从教练和队长的安排,维护队内篮球活动的整体性;第十九条每次对外正规赛事前由球队教练根据赛前训练情况和个人技术水平确定12至15人的参赛球员名单,名单内的球员根据教练安排上场,名单外的球员非经球队教练同意不得要求上场;

五、对外正规篮球赛纪律第二十条对于正式比赛,比赛时应划分明确的队员区与观众区,在比赛时间范围内(从进场集合到退场的时间),全体队员和教练员除上场时间外均应在队员区活动,且没有特殊情况,观众和啦啦队员不得随意出入队员区;第二十一条除后勤工作人员(分发队服、毛巾、饮料等用具人员)的队内非队员应保持在观众区内活动,尽量不打扰队员比赛区间内的休息以及战术讨论和安排;第二十二条在比赛时,所有队员必须服从教练员的指导,与比赛无关的人员不得参与比赛的战术和人员等安排,以保证全体队员可以全身心投入比赛;第二十三条队员从进场开始到比赛结束,所有队员均应秉持“友谊第

一、比赛第二”的精神进行比赛,无论由于比赛原因还是其他任何原因,都不应对对方球员

或观众有任何语言攻击,出现争执时应尽快与队长或教练员取得联系,由队长或教练与对方有关人员进行交涉解决;第二十四条所有队员必须团结一致,队员间相互鼓励,严禁对其他队员进行讽刺或攻击,不搞个人英雄主义,提高整体作战实力;第二十五条观众观看比赛时,不应对裁判、对方球员、观众及任何有关人员进行语言攻击;

六,队员训练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教练必须制定出严谨、科学、规范的训练计划(包括阶段、周及课时计划)、及训练比赛总结,所有队员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第二十七条周六17:40-19:30为我们球队的基本活动时间,有另外的比赛或者训练活动,队长会提前通知;第二十八条准时到比赛训练场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不管有无特殊原因队员必须在17点40分前到训练场地,否则算迟到。队员必须在19点30分后离开活动场地,否则算早退。处理办法:迟到者捐款人民币¥3元,即迟到又早退者捐款人民币¥6元。(款项用途:训练时作为购买队员饮料费用)有事请假算缺席半次(占2.5%的出勤率,没请假的算缺席占5%出勤率)每个队员必须达到60%的出勤率,(20次球队活动为一期)达不到球队出勤率的队员将自动停赛一场,连续停赛两场者将作劝离球队处理;第二十九条周日17:40-19:30为我们球队的基本活动时间,队员们按照教练授课内容,队长安排组成一队或者两队进行训练活动。(不可松散自由活动);第三十条球队对外比赛,只有正式队员可以参加,上场人员顺序由队长和领队共同安排。所有球队成员有事无法参加的,要事先向领队请假。(填写请假单或者打电话);第三十一条如队员由于工作,学习等原因不在学校,一段时间内无法参加队内活动又想保留队员权利的.应向领队提出请长假申请,如情况属实,由领队批准.保留队员权利直到返回学校可正常参加球队活动为止,长假最长不可超过两个月,否则也做自动离队处理;第三十二条新人通过填写报名单报名入队,由领队及教练在考核日进行考察并批准通过;第三十三条自动离队队员或者做除名处理的队员若想再次加入球队,也将按照新人加入办法执行;第三十四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部分:球队内部管理制度

1、队员必须按时训练,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提前 24 小时向队长申请,队长批准后方可奏效,如无故缺席,按管理规范第二十八条处理,劝退后鉴其认错态度考虑其是否复原;

2、队员训练时必须服从教练,队长的安排,不得有任何的偷懒现象,如训练态度出现问题,予以警告,态度恶劣则开除出队,鉴其认错态度考虑其是否复原 ,如果出现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队长及教练提出;

3、队员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鼓励,团结友爱,篮球队是一个平等的团队,没有高、低级别之分,不得出现以大欺小,或者是小不服大的情况,特别不允许在训练比赛中出现相互埋怨的情况,一旦发现故意人生攻击闹事者,马上逐出院队,情节严重则永不起用;

4、对内不允许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在通报批评,记过处分;

5、队员需要爱惜队服,训练用球等公共财产。若发现将公物占为己用者除需赔偿损失之外将立即开除出队,如有故意损坏公物者按十倍物价赔偿,队服在日常训练中损坏需自己承担更换费用,在对外正式比赛中因不可抗拒因素损坏由公司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出现意外情况丢失训练用球,则全队一起赔偿;

6、队长必须公正对待每一位队员,不能随意因主观臆断处罚或奖励队员,开除或吸收队员;

7、篮球队活动1-2周组织一次,具体活动时间和地点由队长或领队通过QQ群(待建)或电话通知;

8、篮球队自行组织活动费用由参加该次活动的所有人员分摊,不得拖欠;

9、不拒绝非球队人员参加活动,但非球队人员参加活动需由球队正式人员带领,每人限带1人,若非球队人员违反球队规章制度,由带领其参加活动的球队成员代受处罚;

10、综合事务执办需整理球员花名册,对退役及现役球员的有关事宜作出统计和存档工作;

11、如对条款有异议,可号召领队、队长及全体球员及时商榷、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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