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系列活动
为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活动,确保《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根据《厦门市卫生局转发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暨2009年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厦卫[2009]函113号)文件精神,思明区卫生监督所于2009年6月26日制定了《思明区《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并开展了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一系列活动。
一、悬挂横幅标语:分别于思明区卫生监督所总部及定安派驻点、后埭溪派驻点的大门口悬挂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用语,并电话通知375家辖管大中型餐饮单位悬挂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用语的横幅标语。
二、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咨询活动:思明区卫生监督所于2009年6月26日在前埔不夜城通过摆设食品安全法宣传版报、悬挂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用语的横幅标语、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进行宣传食品安全法。此次宣传活动,我所共出动工作人员8人次,车辆3辆次,向群众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深入前埔不夜城周边中小型餐饮单位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300余人次。此次宣传活动引起了广大民众良好的反响,进一步使广大民众了解了《食品安全法》。
三、联合街道宣传:我所于7月15日至9月13日联合辖区内的十个街道摆摊设点轮流宣传《食品安全法》,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
多份,出动人员326人次,车辆58车次。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使《食品安全法》得到贯彻落实。
四、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深入餐饮经营单位穿插卫生法律知识的宣传检查2897家次,纠正不良卫生习惯,培养良好操作行为,预防夏季食物中毒的发生。并组织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场培训宣传18场次。
思明区卫生监督所
二00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