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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真实性

发布时间:2020-03-03 13:46: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新闻真实性

※新闻真实性是新闻理论的基础,随考的不多,但基本概念要熟练掌握哦! 真题链接: 05年辨析题:

新闻报道不能只反映事物的现象,而必须体现事物的本质与主流,片面的偶然的现象不是真实的,只有事物的本质才是真实的。

06年论述题:

结合实际论述我国新闻报道中失实现象的种类并分析其原因。 09年简答:

如果新闻记者总是担心新闻失实而犯了诽谤罪,那他就不会发挥应有的新闻自由和监督政府权,甚至在恐惧中丢失自己的权利。

一、新闻报道真实性的含义

(一)含义(06简述、李P172)

真实性是指新闻报道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准确度。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是具有两重含义的。

第一重含义:每个单篇的新闻报道必须完全符合新闻事实。就是要求单篇新闻报道做到准确。

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具体要求:首先,所报道的具体事实要准确无误,五个“W”要完全真实可靠,不可虚构、捏造。其次,所涉及的概括事实也必须真实,能准确地、客观地反映被概括的事实的全貌,不能以点代面,以偏概全。

第二重含义:要求每个新闻机构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连续不断地新闻报道,向人们呈现一幅现实社会的真实图画,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即要求整个新闻报道做到全面的反映,能真正成为一个时代的记录。

这两种真实,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既不能割裂,也不能混同。前者为狭义真实,即单篇报道的真实;后者为广义真实,即整个新闻报道达到的真实。每一个单篇报道都达到狭义真实是新闻报道在总体上达到广义真实的前提,没有狭义真实,就没有广义真实但是,所有的单篇报道都达到了狭义真实,并不等于就做到了广义真实。仅有事实准确还不够,因为它可能是片面的,而不能给人们展示整个社会的真实画面。广义真实要求在事实准确的基础上做到全面,否则人们仍然有理由批评报道不真实。

(二)关于新闻真实性的错误认识

1、“本质真实”论 ①有人认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要求的新闻真实,不能只停留在反映事物的表面现象,还有反映事物的本质,因此,在新闻报道中,要抓住事物的本质,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反映事物的发展规律;

②有人认为,“本质真实”是无产阶级新闻报道的特色,只有用正确的政治立场报道和分析事物才能做到真正的真实;

③有人认为,为了表现“本质真实”,应该在新闻报道中舍去假象、偶然性的事实,而用真像、必然性的事实。

分析:我们不赞成“本质真实”的观点,因为“本质真实”的主张不符合新闻工作的特点,在理论上是不科学的,在实践上也被证明是无益的。

第一,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是对新近发生的、有传播价值的事实迅速作出符合事实真象的报道,而不能等到对事实的本质和规律认识清楚以后再去报道。对一个事物本质的揭示,是通过对一个事物多方面的现象加以研究、分析以后才能认识到的,绝大多数的新闻报道都不可能在一个事实发生以后立即通过对多方面现象的分析而揭示其本质;同样,对事物规律的揭示,也是在一个事物经历了较为完整的发展过程以后才能完成的,如果等到事物运动完成以后再去报道,那么,新闻就将成为历史了。因此,要求一篇新闻必须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否则就是不真实的看法是不符合新闻工作的实际的。

第二,判断新闻报道是否真实的标准只能是现实中客观存在的新闻事实,而不是报道者所持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

第三,判断新闻报道是否真实,并不取决于所报道的事实本身是真相还是假象。因为假象也是作为一种事实而存在的,新闻报道如实地报道了这种事实,就新闻报道来讲,它仍旧是真实的。如果我们硬是要要求每个报道者在每次新闻报道时都必须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随时去揭露假象,否则报道便是不真实的,那实际上是在取消新闻报道。至于以偶然性还是必然性的事实去作为衡量报道是否真实的标准,则更不可取,不仅偶然性的事实本身就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往往是具有极高新闻价值因而被大量报道的事实,如果说对这样的事实进行的报道是不真实的,更是违背了新闻工作的常识的。

第四,要求新闻报道做到“本质真实”,在实践中常为主观主义的新闻报道大开方便之门。尽管任何事物的本质都是客观的,但因为“本质”是不可能用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它是人们认识的结果,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本质”带有主观色彩,常常会被人作任意的解释,致使有人会把主观需要当作本质,把符合这种主观需要的看作是“本质真实”的。

第五,“本质真实”的提法本身也是不科学的。因为任何事物只有现象才是具体可感的,而本质则是抽象的,对于本质的把握是通过对具体可感的现象加以归纳、演绎所得出的认识的结果,这种认识只存在着正确与不正确、深刻与不深刻的区别,而不存在真实与不真实的问题。 鉴于把“本质真实”作为衡量一篇新闻报道是否真实的标准的主张存在着明显的弊端,因此,有人又主张“本质真实”是对整个新闻报道的要求,而且是更高层次的要求。应该说,一个传播媒介在一段时期的整个新闻报道不仅可能,而且应该揭示出事物的本质,只要它准确地报道每一个事件,全面地反映社会生活,“本质”就会自然地被揭示出来,正如马克思所说:“只要报刊有机地运动着,全部事实就会被完整地揭示出来。”被完整揭示出来的全部事实当然就包含着有关这种事实的本质认识。但是,不能把揭示事物的本质当作整个新闻报道的出发点,而应该看作是真实的新闻报道的自然结果,因为只有忠实于事实,才能忠实于真理,而不是相反。应以十分明确的“准确”和“全面”的概念来作为衡量新闻报道真实与否的标准,以“准确”来衡量单篇新闻报道,以“全面”来衡量整个新闻报道。“宏观真实论”

2、“合理想象”论

合理想象是指记者从已知的事实去推测没有采访到的而可能发生的“事实”,并将其作为事实来报道。

主张合理想象论的观点认为,记者不可能对事件和人物的细节都一一采访到,写稿时他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对这些细节进行“合理”想象,并认为这种做法对新闻报道来说是合理的。

实际上,合理想象的观点是主张在新闻报道中可以用文学的虚构手法,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新闻报道特定的真实性要求。新闻报道是必须以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事实为依据的,而不允许以推测和想象为依据,尽管这种推测和想象从逻辑上是“合理”的。因此,“合理想象”论是违背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的错误观点。

3、“有闻必录”

“有闻必录”是早期西方新闻学中一种关于真实性的观点。

第一种:认为只要听见某人讲过或见之于某种材料的事实或者情况,新闻传播媒介就可以加以报道,至于所报道事实的真实性,报道者可以不承担责任。

第二种:认为新闻传播媒介不应该以本身的利害关系和主观因素来取舍新闻,而应该尽可能将所得到的重要的新闻如实刊登出来。

分析:如果按照第一种表述的意思,所谓“有闻必录”表面上似乎是主张新闻的真实性,但是由于对真实性无严格要求,所以容易适得其反。如果按照第二种表述的意思,所谓“有闻必录”似乎主张抛开新闻传播媒介和新闻工作者的政治立场甚至主观感受,完全按照新闻价值来报道新闻,事实上完全做到这一点也是不可能的。

无论按照哪一种解释,对于“有闻必录”应该做出“一分为二”的分析。一方面,这种观点主张“录”必须有所“闻”,符合新闻真实性的原则,新闻传播者利用这个口号作为揭露反动统治的掩护,发挥过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这种观点主张“有”闻“必”录,否认了新闻传播者对于新闻事实的倾向性和选择性,采取对新闻的真实性不负责任的态度,成为虚假新闻的庇护所。因此,在新闻真实性的问题上不宜提倡。

补充事例:

2003年《青年参考》的一篇关于大学生卖淫问题的报道招致激烈批评。辩护者的主要理由是,该报道是真实的,因为报道以实地采访为依据,“8%-10%”的大学女生卖淫,“25%”的大学女生做三陪等情节更是一个口述实录。其报道是有来由的并非存在捏造,该报道就无可厚非。

辨析:记者是生活的记录者,记录是记者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但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或者权利重于义务,就会完全背离维持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最基本的自然法则。对记者来说,与记录的权利是相对应的义务就是判断。毕竟生活是复杂的,记者看到的、听到的往往也是复杂的,往往可能只是表象,甚至可能是假象。这就要求记者对他所要记录的各类现象进行判断,而不是有闻必录。如果把新闻真实、新闻自由等同于“有闻必录”,必然的归宿就是把严肃的新闻降低为流言蜚语,甚至降低为造谣诽谤。该报道的记者则是客观上用笔“谋杀”大学女生的集体名誉,使她们几乎每个人都背上了难以洗刷的嫌疑和耻辱---用一个未予证实、道听途说的“8%-10%”、“25%”。

另外,这名记者根本就没有隐匿权意识,为了证明自己的报道有依据,而将新闻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和盘托出,使完全无辜的新闻线索提供者不得不承担完全没有必要承担的巨大风险。其轻诺寡信、惟我中心的实用心态,其对人的权利的模式、对人的命运的漠视,已经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

诚然,新闻工作者必须固守新闻真实、新闻自由的原则,但其尤其需要固守人道的原则。以人道关怀为最基本的判断尺度,对生活的记录才会是公正的,才能建筑新闻真实、新闻自由的大厦。没有人道关怀,新闻真实、新闻自由必然要蜕变为一种绝对权力。先做人,再做记者。

(三)新闻报道真实与文学真实的区别

新闻报道和文学都以社会生活为反映对象,都要求作出真实的反映,但二者真实的含义是不一样的。 首先,从反映方式上看,新闻报道是再现社会生活,因此,要求它准确、全面地把社会生活中的实情报道出来,它的报道必须是实有其人,实有其事,来不得半点虚假,决不允许虚构和“合理想象”。 而文学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是一种表现。文学在反映社会生活时,是建立在作家对生活的认识和情感的基础上的。作家可以根据自己对生活的认识和情感,通过对大量生活现象进行概括和归纳,创造出可以表达自己的认识和情感的具体的艺术形象。

其次,从人们对二者真实的要求看,人们要求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可靠。这种要求是和人们从事新闻传播活动的目的直接相关联的。人们从事新闻传播活动的目的,就在于要了解环境变化,消除或者减少对环境的不确定性,并根据对环境变化的认识来调节自己的行为。如果新闻报道不可靠,则会增加人们的不确定性,而导致人们行为的失误。因此,人们是从实用的、直接的功利目的的角度来要求新闻报道的。 而人们对文学的要求则是真实可信。

第三,从二者力求达到的真实的高度看,新闻报道要求达到的是生活的真实,只要它对生活的反映是准确、全面的,它所报道的是与生活的情景完全相符合的,它就达到了真实的要求。 而文学则要求达到艺术的真实,它不必和生活中的情景完全相符。

二、真实是新闻的生命

(一)真实是新闻报道的最基本品质(李卓均P181)

人类社会新闻现象的产生,是基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论是人类初期的新闻活动,还是我们今天的新闻活动,都是为了了解环境的变化,以使人们能够在环境中有效的生活。不管人们对新闻如何定义,都无一例外地强调新闻或者新闻报道的基本内容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新闻报道报道客观存在的事实,以满足人们了解环境变化的需要,这是新闻活动的最主要任务和最根本的特点,也是新闻活动,乃至新闻事业所以产生、发展的基础。新闻报道如果不能真实地报道客观存在的事实,便无法使人真实地了解环境,而不了解环境,人们就无法在环境中有效地生存,这样,新闻报道本身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了。真实地进行报道是新闻报道赖以存在的基础,新闻报道的其它诸种功能和作用,如引导舆论的作用,宣传教育的作用,知识和娱乐的作用,等等,全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

(二)新闻传播事业必须真实的原因(蔡156)

首先,从新闻与事实的关系来看,新闻是新闻传播媒介传播的有关新近发生的事实信息。在事实和新闻之间,先有事实后有新闻,事实是第一性的、本源的东西,是起决定作用的;新闻是第二性的,是对事实的反映。因此,新闻必须真实地报道客观事实,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

其次,从人的认识过程来看,人的认识是对客观外界事物的反映。但是,这种反映是主动的、不断深入的。因此,新闻传播事业不仅要真实地反映实际,而且要能动地指导实际;不仅要反映事物的个别方面,而且要反映事物的总体;不仅要反映此事物,还有反映其与他事物之间的联系。这样,就使得事实与新闻之间出现了复杂的联系,也使得新闻真实性问题呈现出多种层面。

再次,从新闻传播媒介与受众的关系来看,受众了解和接受新闻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外界的新情况,以求得生存和发展。新闻传播事业的优势在于能够大量地、迅速地、及时地满足受众对于信息的各个方面的需求。如果新闻传播的是虚假信息,必然会失去对媒介的信任,媒介的公信力下降。

(三)坚持新闻真实性的极端重要性(李良荣P230)

我国新闻事业之所以要特别强调新闻的真实性,是出于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崇高责任感。

1、坚持真实,才有助于党和人民正确认识客观世界,更好地改造客观世界。

2、只有坚持真实,才能坚持真理,我们的宣传报道才会有力量,人民才会跟着党走。

3、只有坚持真实,才能切实加强党和人民的联系,才能使党和人民心连心。

4、只有坚持真实,才能是我们的新闻事业取信于民,赢得人们的尊敬和信任。

5、只有坚持真实,才能“让中国了解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营造有利于中国发展的良好国际氛围。

三、新闻真实是相对的

(一)新闻真实受到各种自然制约(陈力丹P64)

1、新闻只能选取很少的事实加以报道,因而媒体呈现世界的真实程度是有限的

传媒并非人们所说的,是一面反映世界的镜子,按照世界本来的多样性反映社会现实。(新闻报道不是太阳,不可能普照大地,把一切都照亮,让人们把一切都看清;它只可能成为探照灯,照亮世界的最新变化和人们最关心的事情。)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传媒报道的新闻只能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一些事实因为被媒体关注而得到放大,另一些事实则因为没有被媒体关注而销声匿迹。“媒介世界”和“现实世界”并不等同。我们在很大程度上生活在媒介世界里。例如,各类盛大的体育赛事的报道。

2、新闻工作面临的基本矛盾:具体事件的纷繁复杂与新闻报道不可避免的简约,因而,具体新闻的真实,只能表现为一个认识过程

显然,在所有新闻报道的过程中,新闻真实具有共同的特点:事实本身在发展,人们对这个事实的认识也在发展,人们对事实认识到什么程度,新闻才可能真实到什么程度。例如,某空难的报道,细节上一开始的死亡人数和事故原因都只是估计,与后来的真正的结果有所处入,然而,几乎没有人会指责这样的报道“失实”。

3、新闻是否真实还取决于接受者的认同

前面是从传媒和具体报道者的角度来说的,此条从接受者角度来看新闻真实。

我们生活中有一句话“信不信由你”,真实的效果是通过传受之间的关系来完成的,传受双方彼此信任,受方就会认为是真实的,否则相反。在新闻报道中也有这样的情况,你的观点跟我的对立,你报道的事实我总会认为不够真实。或媒介本身的公信力不高,受众对其报道的新闻也持怀疑态度,认为其不太可信。例如,2003年4月1日,网络媒体首先报道了张国荣自杀一事,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怀疑它的真实性。

4、选择事实时的文化背景、现实政治经济体制的影响,使得真实性难以被完全确认

作为对新闻的价值判断,新闻真实受一定文化、价值观、制度等社会因素的影响。作为主导信息系统运行的传媒,其本身处于特定的社会大系统内,必然会受其他系统的影响。1958年的“浮夸风”。在新闻实践中,这是一种由特定的制度性指导思想带来的体制性失实,反映了新闻真实在价值判断上的相对性。同时,新闻传播是一种选择的艺术,在无限事实和有限梁道的矛盾中,选择是一种必然。要选择,就要有一定的标准,而标准的形成是历史的、文化的、利益等的诸因素交杂的产物。

5、传播符合表达意思的有限,使得新闻接受者对真实的理解也会发生差异

(二)新闻真实性原则与拟态环境

拟态环境是由传播者来构建的,同时传播活动是双向的,它是以受众为存在的基本前提,所以拟态环境也需要受众的解读。传者一方面要考虑选择什么事件作为新闻报道,另一方面要考虑用什么方法、什么时间报道,这直接影响受众对信息的接受程度,更关系到受众对信息的解读:若受众对拟态环境的解读和自然环境最大程度的相似,则认为此新闻具有“真实性”;若与自然环境有较大偏差,则对真实性产生怀疑。影响新闻真实性的因素:

新闻真实是相对的,非纯客观的。真实性常常受记者主观因素的影响,会因记者的阅历、文化素质、思维方式等而使信息得到不同取舍和解读,使其与客观真实有所出入,这赋予了新闻一定的内涵和精神,因此实际中,新闻真实不仅取决于事件真实存在与否,也取决于传播方法,即对拟态环境的构建。

四、新闻失实的表现、原因和对策(蔡162)(06论述;联系看“新闻道德”)

(一)新闻失实的表现

新闻失实,又叫假新闻,从广义上说是指新闻传播者和新闻传播媒介由于不能正确的反映客观现实世界的真实面目,而造成的对客观现实世界的虚假反映。从狭义上说,是指某一篇新闻报道中的事实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的情况。

新闻失实可分为故意失实和非故意失实两种类型。所谓故意失实,是指由于新闻工作者的思想品质低劣,或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故意凭空捏造事实或歪曲事实,制造假新闻。这是新闻失实中影响最为恶劣、后果最为严重的一种。所谓非故意事实,是指由于新闻工作者作风马虎、知识水平不高或工作经验不足(新闻和文学的区别)而造成的虚假新闻。

新闻失实的表现大致有以下六种情况:

1、无中生有,凭空捏造。

2、添枝加叶,层层拔高。其在现实生活中确有其事其人,但出于需要而往往拔高或贬低。例如,对先进人物的报道,批评报道中写的坏人坏事。

3、移花接木,偷梁换柱。其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往往把过去的事实和现在的事实相混淆,或者把众人的事实和某个人的事实相混淆,把彼人和此人的事实相混淆。

4、道听途说,捕风捉影。

5、不懂装懂,因果不符。

6、装神弄鬼,自欺欺人。

(二)新闻失实的原因

造成报道失实的原因是复杂的,并不仅仅在于新闻工作者的观念、素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更有着深刻的社会的、政治的原因。

1、由于党的指导思想和路线上的错误,会导致大面积、长时间的失实。体制失实。

由于我们的新闻事业是作为党的喉舌的,它必须无条件地不仅在思想路线上服从党的领导,而且在组织上也要绝对保证服从党的领导。党的是关键。若党的正确可引导、监督新闻事业进行真实的报道,但错误就相应的有失实报道。历史上最典型的例子是1958年的浮夸和“*”中的造谣。

2、党风不正,个别领导人利益新闻报道为自己谋利。

3、有些新闻单位违背职业道德,不讲社会责任经济效益高于社会效益。

4、新闻工作者思想上存在着某些错误的认识。 其一,认为凡是新闻都是宣传。

其二,思想方法上有片面性。一方面使我们看问题往往只看到事物的某一个方面—能证明自己观点的那个方面,而有意无意的忽视了事物的全部,造成报道失实;另一方面,片面性也导致看问题的绝对化而造成失实。

其三,搞合理想象。

5、新闻工作制度和新闻工作者的素质中存在的问题影响着新闻报道的真实性。

在许多新闻单位里,都以稿件的采用数作为评定奖金、提升工资和职称的主要衡量标准,这就很容易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滋生“上稿第一”的思想。在这种思想的驱使下,使得一些人只求上稿,而不惜弄虚作假。加之新闻单位审查制度又不严格。

(三)新闻失实的对策

对这种顽症,我们要从法律规范、工作制度、思想教育、舆论监督诸方面实施坚持不懈的综合治理,方有可能得以彻底根治。

首先,建立和健全保证新闻报道真实的法律规范,以保护坚持真理、坚持真实报道的新闻工作者,对造成新闻报道严重失实的有关人员要处以重罚,必要时要予以法律制裁。对提供假材料、假报道的人,要追究法律责任。

其次,新闻单位应加强工作责任制,对可能造成失实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凡有失实报道,均应毫不掩饰地在原版、原位臵及时更正,并真实说明失实的原因,诚恳地作出自我批评。

再次,新闻工作者应严格遵守新闻工作职业道德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第四,加强社会舆论对新闻机构的监督,毫不留情地揭露从事不真实报道的新闻机构,使之处于广泛的社会舆论的压力之下。

第五,加强和改善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保证新闻事业能够按照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及新闻工作的客观规律,大胆负责地、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改变对新闻报道“一次完成”的老观念,提倡多采用连续报道、多方位的报道、不加评论的客观报道,通过新闻机构的有机运动,把全部事实完整地揭示出来。

各个新闻机构应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还要加强新闻机构自身的横向监督,开展报道真实新闻、善尽社会责任的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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