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中专毕业生档案转入
1、已办理报道手续的全日制院校大中专毕业生,首先登录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网()查询其学生档案是否到达,确定学生档案已到大连后,再登录“大连人才”网(),进入“档案管理”网页,点击“申请人事档案托管”,按照“网上申请人事档案托管操作指南”要求,完成申请人事档案托管登记并牢记缴费流水号。然后持大连市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开具的《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学生档案由个人自带的,完成上述操作后,持大连市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开具的《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和学生档案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2、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我市大中专毕业生,找到工作单位后,首先登录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网()签定就业协议,持毕业证、户口簿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按上述要求网上完成“申请人事档案托管”操作后,持学生档案及《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3、两年择业期满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全日制院校我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按属地化原则,持毕业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后,按上述要求网上完成“申请人事档案托管”操作后,再到辖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4、按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档案管理费。
二、外省市引进人才人事档案转入
1、引进人才如需转入人事档案,可持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及《调档申请函》(网上下载,网址:),到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再到人事档案所在地人力资源或人才服
务部门办理人事档案转出并开具干部(职工)调转介绍信(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办理)。按照要求网上完成“申请人事档案托管”操作后,持干部(职工)调转介绍信和人事档案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托管手续。
属于两地分居或购房落户等政策性调入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按上述规定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档及档案托管手续。
2、按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档案管理费。
三、由市内各单位转入
1、选择确定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后,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离职证明)或辞职(辞退)证明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
2、持《调档函》到调出单位办理转档、开具干部(职工)调转介绍信、工资介绍信。
3、登录“大连人才”网(),进入“档案管理”网页,点击“申请人事档案托管”,按照“网上申请人事档案托管操作指南”要求完成申请人事档案托管登记并牢记缴费流水号。然后持上述材料及人事档案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4、按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档案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