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须知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法律文书,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协议书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是毕业生办理个人档案和户口的依据,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协议书。
协议书实行编号管理,每人一式三份,复印无效,不得私自转让和挪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确定就业意向后,即可签订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文本。
协议书是正规文本,填写要认真、规范,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要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炭素笔填写,做到字迹端正,不得大量涂改。
2、封面:“用人单位”要写全称,“学校名称”填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的毕业生请填写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
3、正表: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此栏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姓名”填写要真实姓名,不得用曾用名,以免在办理派遣手续时造成麻烦;“身份证号码”填写要仔细;
“专业”填写专业全称,如:“木材科学与工程(室内与家具设计)”、“工商管理(中澳合作)”,不得误写、简写,以免在办理派遣手续时造成麻烦;
“学制”填写“四年”,专升本的毕业生填写“二年”
“联系电话”填写毕业后能联系到的电话号码;
“应聘意见”填写愿意到贵单位就业,并签上姓名与日期;
其他项目如实填写。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此栏由用人单位填写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的地址或名称。“用人单位意见”栏内不应填写有损毕业生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单方面给毕业生施加不合理义务、擅自延长试用期、擅自提高报到条件等,要盖单位公章,内容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签章,需由毕业生前去办理或由用人单位代办;如果因故不能签章者,毕业生档案、户口等关系将被派回原籍。
其他项目如实填写。
(3)“学校意见”栏——此栏由各学院就业负责人或联系人填写,天目学院
自行安排
“联系人”填写宣丰敏;“联系电话”填写0571-63730906;“通讯地址”填写浙江省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院(系、所)意见” 由毕业生所在学院就业负责人或联系人签章;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委托学院就业联系人签章。
4、备注栏:
(1)需要注明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时间、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方面达成共识的内容,同时双方签章。
(2)报考研究生、公务员的毕业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将报考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并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将协商结果在备注栏里予以说明。
5.补充说明:
(1)协议书的发放、使用、补发、换发和违纪情况处理等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来执行。
(2)考取研究生、出国留学、延长学制、志愿者以及其他不需要协议书的毕业生,不应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书;若之前已与单位签订协议的,应和单位协商共同解除协议并将该协议书交回学院。
浙江农林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0一0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