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学院毕业生办理毕业实习及设计
期间前往聘用单位试用或实习的程序
为了我院2012届毕业生保质保量完成毕业实习及设计工作,现就毕业生办理毕业实习及设计期间到聘用单位试用或实习有关事项的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1、凭聘用单位工作证明或用工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到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处备案并签字同意;
3、到班主任处签字同意;
4、到院学工办罗健丁老师处签字盖章;
5、将申请表和承诺书交到班主任处后,方可在毕业生设计期间到
单位实习或试用。
城乡建设学院
2011.11.
1毕业实习及设计期间前往聘用单位试用或实习
申请表
关于毕业生在毕业实习及设计期间前往聘用单位试用或实习的规定
为了确保城乡建设学院毕业生在毕业实习及设计期间前往聘用单位试用或实习的各方面安全,顺利完成毕业设计和就业工作。特为我院毕业生做出以下规定:
1、试用或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大学生守则;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
制度、安全要求,不违规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2、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
3、试用或实习期间,若中途变换聘用单位,务必在变换后三天内告知院学
生工作办公室,否则学校将按旷课处理。
4、试用或实习期间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交通事故或其它突发事件,应及时
通知班主任,责任由工作单位和当事人承担。
5、在校外试用和实习期间,每周应与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和班主任联系一次,
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毕业工作的各项事宜,因通讯不畅通而耽误毕业所带来的后果自负。
6、在外试用和实习的学生,应合理安排工作与学习的时间,若因在外试用
和实习,造成重修课程不合格或毕业设计未按时完成,而耽误学业不能毕业的后果,责任自负。
7、被批准试用或实习的学生应于本学期内明确毕业设计题目,经教师指导
明确在试用或实习期间必须完成的毕业设计任务,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到聘用单位试用或实习。
8、所有被批准试用或实习的学生必须于2010年 5 月 1 日前结束试用
或实习并返校,到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处报到,进行毕业答辩,若不假逾期不返校者,将取消其毕业答辩。
以上有关规定,本人已认真阅读,将严格遵守,保证按要求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任务,若因本人违纪违规所造成的损失责任,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成都大学2012届毕业生就业
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