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11年
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培育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和京外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2011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6、具有本区城镇户口。
7、身心健康。
二、选聘人数
2011年我区选聘社区工作者205人(选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7月7日—13日,报考人员请登录北京市
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或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或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或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
()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四、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照《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京社领办发[2010]4号)文件执行。
附件:
1.选聘名额分配表
2.通州区2011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咨询电话:8088.08828153.9621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通州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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