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进程表
1.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全校各班级教学活动的总体安排。教学进程表按学期周次顺序排列,编排各班的教学、校外实习、公益劳动、复习、考试等具体进程。它具有程序性和法规性,要求教学工作者共同遵守。
2.教学进程表由教务处同有关部门根据校历和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进行编制。编制教学进程表应妥善处理好各教学环节的衔接、教学场所和师资的合理使用。
3.在放假前编好下学期的教学进程表,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印发各部门和教研组,同时下达新学期教学任务。
4.各部门和教师应监督、检查和实施教学进程表,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进程表执行,原则上不作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通过教务处,报分管副校长批准,提前通知各有关部门和教师执行。
2.课程表
1.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活动的日程安排,是正常教学进程的依据。 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实行学分制管理后还应有选修课课程表。
2.班级课程表及任课教师课程表由教研组/部协同编制,在教学进程表发布一周内上报教务处审批汇总。一般在学期开始前一周编制好下学期的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由教务处于开学前发至学生处及各教研组/部,由各教研组/部通知各任课教师。课程表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教研组/部必须预先提出变动要求,经分管副校长同意后,由教务处作出安排并通知有关部门和班级。
3.编排课程表要注意确保学生负担与教师负担的均衡,按不同类别的课程合理安排,充分利用教学场地和教学器材。
⑴同一门课两次授课时间要有适当间隔。
⑵理论性较强、作业量较大的课程一般安排在上午,早上第
一、二节课一般不安排体育、自习课,周五下午不宜安排自习课。
⑶教学两门课的教师,每天尽可能只安排一门课,如果两门课必须安排在同一天,则两门课不宜连续上。
3.调课、代课与停课制度(试行)
为使教学任务顺利进行,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不符合调整条件的,一律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生病,学校活动)需要调整的,要到教务处办理调课、代课手续。
1.课表排定后,教师不得无权改动,如遇有符合调课条件的情况,应填写“调课申请单”,提出调课方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审定同意并通知有关教师和班级方可执行。
2.教师因病或特殊事情一周内不能按课表上课时,须有请假批条或公差证明,并与所在教研组组长共同研究,尽量考虑超前或往后调课;调课确实困难的,可指定其他教师代课。超过一周的,由教研组提出安排建议,并经教务处主任批准后执行。
3.任课教师请人代课,除必须办理代课手续外,还要事先将教学内容和要求详细交待给代课教师;代课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按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授课,如出现问题,两人共同承担有关责任。
4.教师之间不得自行调课,不能应学生的要求随意提前、串后授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变动课表或停课。
5.教师串、调课后,如确属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返回,造成漏课,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按教学事故处理。规定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占用,不得停课;因全校性活动或节假日占去的课时一般不予补课。特殊情况下的临时停课须经分管教学校长批准,由教务处发出通知执行。
4.公开课、听课制度
一、公开课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内容,教学公开课是教师向同行、家长或社会展示课堂教学状态的重要教学活动。为促进教师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促进全校课堂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一) 开课人员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和优秀任课教师。
(二) 开课要求
1.新聘任的教师在第一学期须开设1学时“教学考评课”;第二学期须开设1学时“教学汇报课”;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须每学年开设1学时“教学研究课”或“教学观摩课”。
2.教师须按照授课计划自行选择内容开课。
3.公开课一般安排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进行。授课要求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内容应体现“五新”知识、提倡使用行动导向教学法。
(三)开课评价
1.新聘任的教师由教务处组织5名讲师以上人员考评,考评成绩作为教学考核和工作鉴定的重要依据。
2.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开设的“教学研究课”或“教学观摩课”由教务处组织评议,评价结论作为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听课制度
为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对听课作如下规定: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节数规定
1.教务处主任和教研组/部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以事先不打招呼的推门课为主。
2.新聘任教师第一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并写出听课心得。
3.一般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以上听课节数,要求在期中前必须完成一半的任务,以防止突击现象的产生。
(二)听课必须遵守的几项要求
1.提前到达听课地点;
2.认真填写 “听课笔记”;
3.记录“教学过程”和“综合评价”应包含下列内容:
教学重点的突出及难点突破情况;
教学原则的贯彻情况;
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改革情况;
教态、语言及板书情况;
教学手段应用情况;
教学环节、学生主动学习和效果情况。
4.课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并由被听教师签字。
(三)听课考核应当注意的事项
1.公开课或集体听课均需要集体评议,由教务处形成评议材料,统一存档。
2.各教研组/部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记录,具体情况作为教学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弄虚作假者,以师德不合格处理。
5 教学例会制度
教学例会是部署和研究教学工作的例行会议,是教学常规管理的一种形式。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特制订教学例会制度。
一、例会层次和时间
1.教研组长例会,每两周安排一次;
2.各教研组教师例会,每周安排一次;
二、例会内容
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定和要求,布置工作。
2.研究、讨论、确定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工作的总结。
3.通报、交流教学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4.组织研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创建创优等重要工作。
5.举办教学讲座、交流、评议等活动。
6.讨论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
7.发放教学工作有关文件和材料。
8.其他需要贯彻、讨论、研究的工作。
三、有关要求
1.教研组长例会安排在单周周一进行,教务员负责例会的考勤,并做好会议记录。
2.各教研组教师例会安排在周三下午。
6 教学检查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
教学检查是评估学校教学状况的重要手段,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有着重要意义。通过检查有利于教师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了解自己的教学状况,调动教师教书育人、深化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扬长避短,提高教学水平;有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树立良好的学风;有利于教学管理部门全面了解学校教学状况,发现问题,为制定相关措施提供依据。
二、教学检查的组织和形式
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具体检查手段主要有:
1、检查学生作业及其他各种与教学有关的文档、资料等。
2、听课或观摩教学活动;
3、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座谈会;
4、问卷调查。
5、日常教学巡视。
三、教学检查的内容
1.期初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安排在开学的前一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的授课进度计划表、前两周教案、各班级学生名单等教学资料齐备情况;实训材料、实训设备、实训车间的准备情况。
2.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第十或十一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专业教学计划的 执行情况,教师的教学进度、电子教案、作业批改、教学纪律、学生评教等方面,以及教研活动、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训车间的管理情况等。
3.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一般从期末考试前两周开始持续到学期结束。检查内容包括各类考试检 查、教学实践环节检查、教学资料汇报情况检查等。
4.日常工作检查
对日常教学的各个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常规检查。
四、教学检查方法
1.期初教学检查
各教务组/部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期初教学检查表”,教务处负责审核、复查、汇总,并进行通报。
2.期中教学检查
(1)各教研组/部根据期中教学检查的项目进行检查,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教研组记录”,于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前连同检查总结一并交到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师生的教学反馈情况和建议。
(3)教务处组织抽取检查每个班级作业情况,总结并填写“学生作业专项检查登记表”,以此作为学校“烛光奖”参考。
(4)实训车间6S管理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期末评定星级车间的参考项。
(5)根据各教研组/部的检查表,总结和整理出教学检查情况,汇总上报主管教学副院长。
3.期末教学检查
(1)各教研组/部根据期末教学检查的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
(2)教务处将各教研组/部的检查情况连同教务处的检查结果汇总后,写出教学检查总结,上报分管副院长。
(4)教务处将有关检查材料整理归档后,将检查结果通报各部门。
4.日常教学检查
(1)教务处每天安排人员进行教学巡查,检查上课和出勤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2)教学领导和各教研组/部要深入班级随机听课,使听课经常化、制度化。每学期听课要有计划安排,听课次数有明确规定,听课前有准备,听课时有记录,听课后有检查(检查教案、作业等),以便指导教学。
(3)各教研组要经常检查教学各个环节运行情况,教务处应随机抽查。
(4)发现教学事故和其他违规的事件,必须及时整改,并列入绩效考核之中。
五、教学检查要求
1.教学检查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2.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检查原则,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报,各教研组/部要提出相应整改措施,以便有效地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3.检查结束后要对各种检查资料进行认真的整理、归档,以作为各类总结、考核、评估的依据。
7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教学检查、教学研究提供依据,为此,必须专人负责,有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教学文书档案管理
1.教学文书档案的主要内容:
⑴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文件; ⑵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⑶教学处、教研组/部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⑷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
⑸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⑹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⑺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资料。
2.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处、各教研组/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书面和电子稿各存一份。
二、教学业务档案管理
1.教学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⑴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其执行情况说明表;修订教学计划的论证报告;
⑵教材使用情况说明表;
⑶校历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课程授课计划表、教学日志;
⑷学期教学进度检查表;
⑸课程考核试题、标准答案、样卷和成绩考核质量分析表;
⑹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表;
⑺实验、实习的计划、大纲及指导书、任务书、教材,能反映实践教学情况的有关资料; ⑻学生实习总结报告;
⑼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2.教学业务档案由教务处、各教研组负责收集,按年级、专业建档。要指定专人负责,书面和电子稿各存一份。
三、教师业务档案管理
1.教师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⑴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
⑵教师的教学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译文、教科研成果材料等; ⑶有关教学质量、业务水平的考评及奖惩材料;
⑷业务、技术培训等继续教育材料;
⑸学历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等材料。
2.教师的业务档案主要由教务处收集、建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