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活动室亲情电话
管理制度
一、每学期开学都要重新登记留守儿童监护人和代理监护人的联系电话。
二、对留守儿童的家长的联系电话要保留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
三、结对老师要掌握相关留守儿童监护人或代理监护人的联系电话;
四、结对老师要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监护人或代理监护人电话的变动情况,以防号码发生变化而联系不上,并将变动后的电话号码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五、留守儿童之家设立、开通“亲情热线”,建立留守儿童父母与孩子、留守儿童监护人与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电话联系制度,及时与家长交换意见,同步教育好“留守儿童”。
六、留守儿童在校期间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告知委托监护人或在外务工家长,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七、加强与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或代理监护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公布了班主任的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留守儿童活动室亲情电话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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