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转所申请业务指南
3.申报材料:
(一)《执业律师市内转所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律师执业证;
(三)与接收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
(四)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五)大一寸蓝底相片一张;
(六)在原律师事务所三年内的执业鉴定;
(七)证明:证明在原律师事务所所有业务已办结并交接清楚无债权债务予以转所等证明;
4.主要事项:
(一)提交的材料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所有复印件应由律师事务所及受理申请的司法局核对原件,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受理申请的司法局签署\"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意见,并由核对人签名或盖章。
《律师转所申请业务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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