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更好的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我校根据《**区教育局系统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民主、以德为先、激励先进、多劳多得、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
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推动我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代表)、***(代表)
三、考核范围
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教师绩效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20
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工作40分,具体考核办法见附表(1):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与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分别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70%和30%。
绩效工资必须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每位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公式为:
全校绩效工资总量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任职,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六、发放办法
(一) 教育系统内部借调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教育局
划拨到借调学校(单位),由借调学校(单位)考核发放。
(二) 支教人员由区教育局将其本学年(当年9月1日至
次年8月31日)奖励性绩效工资划拨到受援学校,由受援学校考核发放。
(三) 教职工寒暑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学期作为
总量,寒假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学年度上学期,暑假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学年度下学期。
(四) 教育系统内凡教职工单位变动的,从调入的当月起
由新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 凡新招录(聘)教师从录用到新单位的当月起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 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借用到其他单位的人员不享受绩
效工资。
(七) 经区教育局批准借用到本系统外的人员半年内应办
理正式调动手续,超过半年未办的,学校不再负责其绩效工资。
(八) 几类特殊人员的处理
下列人员,在提取班主任津贴和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各校自定)后,按以下办法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经区教育局批准离岗退养人员全额发放;
2、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出脱产学习、进修、培训期间的人员全额发放;
3、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全额发放;
4、当年到龄退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全额发放,自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发放;
5、提前退休、辞退、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部在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6、各类请假人员,学校依据《西安市阎良区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规范教职工请假行为,并结合本校实际,落实好教职工请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