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纪委书记职责
1.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掌握了解廉政工作和党风党纪的基本情况以及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向乡党委和区纪委提出建议;
2.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根据区纪委、乡党委的指示和乡实际,提出工作计划和贯彻意见;
3.召集和主持纪委会议,负责确定议题,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对本届纪委工作职责范围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4.对本辖区范围内涉及党风廉政的重大问题负责向乡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乡党委决定的党风廉政重大问题的落实催办工作;
5.督促乡党政班子乡同级纪委述廉;
6.负责调查处理乡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重大事项;
7.对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8.负责做好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充分调动全体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9.围绕乡党委、乡政府中心工作,搞好分管部门及包村工作;
10.加强自身修养,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11.负责向乡党代会、党委会和区纪委报告工作和联系工作。
12.组织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纪委书记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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