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存档,解除后顾之忧
1.户口请自行存放。
2.档案可以按如下流程存放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一、出国留学人员长期存档流程
长期存档
存档对象:准备出国留学人员和正在国外就读尚未毕业的留学人员
办公地点: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进入)学一楼,327房间 •Step1•
在线申请
① 登录“中国留学网”,进入“留学存档”栏目; ② 进行在线申请;
③ 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
•Step2•
请携带以下材料前来我室办理存档手续:
① 上一步中打印出来的《存档人员登记表》;
② 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复印件一份;
③ 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④ 已获取前往国家签证者,须递交签证复印件一份;
⑤ 交纳档案管理费720元。(3年的保存期限,费用多退少补。若需存档3年以上,费用可直接交清。退费时,须凭完整交费发票原件。)
外省(市)人员办理方式详见“中国留学网”—“外省(市)存档人员办理邮寄存档
手续须知”。
•Step3•
凭我室开具的调档通知单回原单位或学校提档并转至我处。
(档案可由本人密封自带,或者由人才中心、学校通过机要直接寄往我室。)特别提示:本人需要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缴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 •Step4•
留学回国后需完成以下的步骤:
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116,117房间办理);
办理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及落户手续(赴上海、深圳两地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手续在当地人事局办理)(319,317房间办理)。
•Step5•
档案转出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 接收单位或人才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②
③
④
⑤ “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或“存档卡”)原件;(需要办理退费手续者,请携带缴费发票原件。)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 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一份; 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的学习材料(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① ②
⑥
⑦ 员需要提交); 填写表格:《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可在我室领取或登录“中国留学网”—“留学存档”栏目下载表格。) 档案转出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委托人需携
带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前来代办档案转出手续。
二、回国留学人员短期存档流程
短期存档
存档对象:留学回国人员
办公地点: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进入)学一楼,325房间 •Step1•
在线申请
① 登录“中国留学网”,进入“留学存档”栏目;
② 进行在线申请;
③ 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
•Step2•
请携带以下材料前来我室办理存档手续:
① 上一步中打印出来的《存档人员登记表》;
②
③
④
⑤ 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面)复印件一份;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116,117房间办理); 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的学习材料(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需要提交); 填写表格:《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可在我室领取或登录“中国留学网”-“留
学存档”栏目下载表格)
•Step3•
凭我室开具的调档通知单回原单位或学校提档并转至我处。(档案可由本人密封自带,或者由人才中心、学校通过机要直接寄往我室。)
•Step4•
档案转出时需提交的材料:
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一份(319房间办理);
接收单位或人才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原件;
档案转出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委托人需携
带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前来代办档案转出手续。
注意事项:短期存档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请存档人员尽快办理各项手续,并在存档期限内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61000或010-82361188 传 真:010-82361081 Email:dangan@cscse.edu.cn 网 址: ① ② ③ 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