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干部管理制度
为建设良好学风,同时使我班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化,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系《学生干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班干部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实施意在使班干部的办事态度积极,提高水平,增强能力,进而影响全体同学,使全班同学更加团结,形成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一、班干部任职条件
1.担任班长、团支书的学生,其学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在班级或专业处于前1/3以内;班委和团支部其他成员学习成绩处于班级前1/2以内。
2.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班级和其他同学服务,办事公平,不某个人和小团体利益。责任心强,团结同学,群众威信较高。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办事干练。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言行一致。
4.班干部认知可由班级提名或同学自荐,经全班无记名投票产生。
二、班干部任期和任免
1.班干部任期一年。在下学年初综合测试结束后为本届任职期满。
2.班干部任职期期满,要及时进行名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班干部组织。
3.若发现班干部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效率低、效果不佳时可以随时提请辅导员给以其警告或免职处理。
4.班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辞职或免职。
1)学习成绩未达到班干部条件最低要求;
2)学期期末考试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不及格;
3)有诸如考试作弊、无故夜不归寝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4)受到学院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5)不履行职责,有两次以上没有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6)不为同学办事,工作拆台、遇到求助时无故推迟。
《班干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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