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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萍工作法

发布时间:2020-03-01 20:00: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陈燕萍工作法

精髓

“情法辉映,曲直可鉴”。

内涵

1、真心贴近群众: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

2、深入调查研究: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

3、注重释法析理: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

4、真情化解纠纷: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

背景

当前,我国社会新农村建设正在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由小农经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现代化转型。市场经济的潮流已经冲击了广阔的中国农村,农民亦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市场经济的潮流,方式不一,或者从事商业、或者到大城市打工,或者耕种的土地因开发而面临征用,甚至仅仅是依靠农业产品维系生活。市场经济法则毫不留情的动摇了传统秩序格局,但是旧有的秩序和利益保障机制被打破,而新的秩序和利益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处在新旧交替阶段的农民正在经历着巨大转变带来的阵痛,因此受市场经济影响的农村必然会产生大量的民事纠纷,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拆迁安置、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保障等新问题以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人身损害、民间借贷等传统纠纷凸显,这些都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权利保障问题。

江苏省靖江市江阴工业园区正是这样一个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转型期的缩影,作为江苏省跨江联动的工业园区,这里相对全国农村而言经济发展较快,但是仍处在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外来人口多,法庭管辖范围大,既有传统的乡镇农村,又有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城镇,社会矛盾仍处在易发、多发阶段。如何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陈燕萍在作为一名在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成长起来的法官,扎根人民法庭十四年,充分掌握了靖江农村的实际情况,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质朴的情感始终坚持奋斗在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的第一线,在长期的基层审判实践中,一刻也没有离开群众,长期向群众学习,与群众打成一片,经过自己多年深邃的思考,采用调解为先、和谐执法的科学方法,帮助人民群众“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探索、总结出了以“真心贴近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注重释法析理,真情化解纠纷”为核心内容的陈燕萍工作法。

陈燕萍工作法,是一套体现为人民司法要求、贴近农村审判实际、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法,是陈燕萍在充分了解国情的基础上,继承了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又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人民司法的新模式,是对新时期人民司法如何走群众路线的有益探索和生动体现,同时也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它充分展示了陈燕萍继承优良传统与大爱情怀,饱含了陈燕萍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体现了陈燕萍不断学习,不断创新的优秀品质,凝聚了陈燕萍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浓情智慧,演绎了陈燕萍对农村司法工作基本规律的精心诠释。陈燕萍用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扎根基层法庭14年来,努力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坚定誓言,塑造着\"扎根基层,心系群众、真情调解、公正办案\"的人民法官新形象。陈燕萍运用独具特色的工作法成功处理了3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投诉。\"陈法官办的案件,我们放心,心里踏实!\"、\"陈法官是我们信任、贴心的好法官!\"这是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对陈燕萍的最高褒奖。

荣誉

1997年至2000年 连续四年被靖江法院表彰为“办案能手”

2001年至2003年 连续三年被靖江法院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2001年、2003年 两次被泰州中院表彰为“人民满意法官”

2003年1月 被靖江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2003年10月 被泰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2004年1月 被泰州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2004年至2005年 先后三次被靖江法院、靖江市委机关工作委员会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4年至2007年 连续四年被靖江法院表彰为“优秀法官”

2004年3月 被靖江市妇联表彰为“三八红旗手”

2004年4月 被江苏省高院表彰为“人民满意法官”

2004年7月 泰州市广播电视局、泰州电视台评为“公民道德故事十佳主人公”

2005年4月 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

2005年5月 被江苏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2006年9月 被靖江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表彰为“巾帼标兵”

2007年1月 被江苏省高院表彰为“十佳法官”

2007年1月 被江苏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2007年3月 被靖江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九届“十佳精神文明新人新事”荣誉称号

2007年4月 当选泰州市第三届党代会代表

2007年9月 被江苏省高院表彰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2007年9月 被中宣部确定为“道德楷模 文明风尚”重大宣传典型

2007年10月 被江苏省高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2007年12月 被江苏省政法委、江苏省高院、江苏省妇联表彰为“十佳女法官”、“三八红旗手”

2008年1月 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08年2月 泰州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泰州市“十大女杰”;

2008年2月 荣获“江苏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2008年2月 被最高法院、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

2008年3月 被靖江市委、市政府授予“2007年感动靖江十大新闻人物”、第十届“十佳精神文明新人新事”荣誉称号

2008年3月 被江苏省妇联表彰为第五届十大女杰

2008年6月 当选为泰州市“我最喜爱的共产党员”

2008年7月 被泰州市委表彰为“共产党员标兵”

2008年11月 被泰州市委宣传部授予“感动泰州(2006-2008)十大人物”称号

2008年11月 被江苏省委组织部、人事厅表彰为“人民满意公务员”

2008年12月 被江苏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改革开放三十年英模个人

2011年2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八旬老人孙广福育有一子,早年丧偶,由于年迈体弱无收入,生活无着落,儿子不尽赡养义务,无奈的他只能将儿子告上法庭。每次到法庭来,陈燕萍总是问寒问暧,让他放心,一定会替他讨回孝道。知道他没钱,多次自费给他买饭、买车票。一次,还悄悄在他裤兜里塞了200元,意思是如儿子不给吃,让他先自己买点东西充充饥,没想到第三天,孙老汉起早赶到法庭等陈燕萍,用颤抖的手把200元钱还给了陈燕萍,说,“我是昨天晚上换衣服才发现的,就想到一定是你给的,你帮我打官司,我怎能要你的钱。”看着老人脸上的汗水和憨厚的脸庞,陈燕萍的眼睛湿润了,“多么好的老人呀,我一定要帮他过上幸福的晚年。”但其子很不配合,多次做工作不但受冷落,甚至被拒之门外。于是陈燕萍就地开庭,邀请村干部和村民旁听,用法律、社会公德和公众舆论多重手段对其感召,最终唤醒了其子的良知,承担起了赡养老人的责任。事后,陈燕萍多次回访,看看老人生活得怎样,还需要什么。现如今,安孝晚年的孙老汉逢人就讲:“陈法官真好,比我的亲闺女还要亲。”

农村有句俗话叫“一代官司三代仇”。很多案件如果当庭依法判决,对法官来说倒是省心省力,但乡亲们抬头不见低头见,可能就因为一件小事埋下心结,从此老死不相往来,甚至反目成仇。调解能消除当事人心理上的对抗,实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因此,陈燕萍始终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哪怕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有的时候为了调解一件案件,要花上几倍于判决案件的精力。在一起房屋确权纠纷案中,经过多次开庭调解,原被告和律师都认为调解无望了,但陈燕萍还是坚持要调到底,在她执着的坚持和反复努力下,最终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在一起因通道引发的案件中,原被告是亲兄弟,因琐事弟媳打了大伯一个耳光,哥哥便挖沟阻止其通行,要求弟弟用迷信的方式赔礼驱晦气。亲友、村干部多次调解未能见效。陈燕萍接手案件后,先后十多次进村,请来了村干部和德高望众的老者一道参与调解,讲情、讲法、讲理多管齐下,最后成就了一段以弟媳给大伯端茶赔礼打招呼的地方佳话。在陈燕萍所办案件中,有70%以上是调解结案的,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解率更达到了90%以上。在她的努力下,有多少剑拔弩张的邻里一笑泯恩仇,有多少对簿公堂的夫妻破镜重圆,已记不清了。

以不懈的追求,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农村法庭审理的案件,大部分是家庭纠纷、邻里纷争类的鸡毛蒜皮小案,但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公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乃至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陈燕萍常说:对普通百姓来说,他们也许一生就打一次官司,件件都是大案要案。

以娴熟的技能,维护着社会的和谐安定

“有话慢慢说”,这是陈燕萍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陈燕萍说,当事人来到法庭往往难以理性对待,需要一个情感宣泄的过程,作为法官一定要不怕受气,耐住性子,听当事人把话讲完,通过倾听的过程建立起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和相互信任,减轻当事人对法院、法官的消极抵触情绪,拉近当事人与法官的感情距离,为顺利化解纠纷奠定基础。一次,一位当事人来回十几遍反复阐述自己的理由,旁边的人都打起了瞌睡。而陈燕萍却是静静地、耐心地听着当事人诉说,暗自思衬矛盾的症结和根源,很少打断当事人的讲话。直到他没有新的理由需要说明时,陈燕萍才向他讲起法律的规定和处理的方案,没等陈燕萍讲完他突然出人意料地说:“陈法官,你怎么说怎么好,你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完我的理由的人,你尊重我我信任你。

在办案中,陈燕萍总是以特有的细心、耐心和同情心,在法、理、情之间寻找结合点,准确切入案件,把握案件的走向,对症下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不管当事人到法庭带有多大的怨气、怒气甚至是火气,总能在陈燕萍的微笑中消化,她的微笑有着“四两拔千斤”的功效,这既是一种办案方法,更是法官难得的修养。

陈燕萍把自己的办案方法,总结为“望、闻、问、切、笑”五字工作法。所谓“望、闻、问、切、笑”,说到底,就是用心去感知,用心去办案,掌握案件处置的主动权,争取案件的最终妥善解决,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以高尚的情操,弘扬着社会主义的文明风尚

陈燕萍关爱百姓,有着金子般的爱心。2002年,7岁残疾女孩何小敏,在爸爸癌症去世,妈妈离家出走,爷爷、奶奶年迈,无法生活的情况下,不得已把妈妈告上了法庭。承办此案的陈燕萍,虽经想方设法、千方百计,但最终小敏还是被亲生妈妈无情地抛弃了。看着小敏那张被肿瘤挤压变形的脸,听着小敏“我要妈妈”撕心裂肺的呼喊,陈燕萍的心都要碎了。小敏不能没有妈妈,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一名共产党员,对此不能置若罔闻,无动于衷。她搂着小敏对她说:“孩子不要哭,以后阿姨就是你的妈妈,法院就是你的家。”从此,陈燕萍数年如一日地照顾着小敏,把一个被亲生母亲抛弃了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丑姑娘”,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来养,定期为她送来衣服、学习用品和生活费用,中秋节一起吃月饼,春节给她买来和自己女儿一样的新衣服,带上自己的丈夫、女儿和小敏的爷爷奶奶一起吃年夜饭,忠实地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对党的承诺。为了早日医好小敏的病,陈燕萍多方筹措资金,在网上找遍了全国各大医院,最终在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资助下,为小敏成功摘除了面部的全部肿瘤,经面部整容后,她将成为一个全新的人。现如今懂事的小敏在她的作文中这样写道,“是党和法官陈妈妈给了我新生,长大后一定好好工作,报答社会和陈妈妈。”

学习陈燕萍工作法心得体会

践行陈燕萍工作法的路径选择

陈燕萍工作方法学习心得

学习陈燕萍心得

陈燕萍工作法是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指南针

中国法官的形象塑造:关于“陈燕萍工作法”的思考

试论陈燕萍工作法的价值取向及实践功能

学习陈燕萍事迹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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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陈燕萍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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