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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业务反洗钱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0-03-02 03:07: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网上银行业务反洗钱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大力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趋势。而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产品的创新,网上银行业务不断完善,业务量持续增加,怎样持续稳健的发展网上银行业务,防范打击利用网上银行业务洗钱等非法犯罪行为,已成为广大金融机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以商业银行的角度,试图解读网上银行业务反洗钱工作的现状和对网上银行业务反洗钱工作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网上银行的基本含义及通过网上银行洗钱的基本特征网上银行是指借助互联网作为传输渠道向客户提供银行服务的方式。国际上关于网上银行通用的概念是“Internet Bank”或电子银行。在我国,金融机构网上银行的产品和服务通常包括对公司客户的批发业务和对个人的零售业务。

与传统银行相比,网上银行因信息技术的应用而具有无纸化、瞬时性、方便性等特征:一方面是其提供的金融服务不受时空的限制,无需与客户见面就能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服务极其迅捷,服务指令的发出和实现几乎是同时的;另一方面与传统银行业务相比,网上银行在降低经营成本、优化服务质量、拓宽业务领域等诸多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

但是网上银行的开放性服务、资金转移高效便捷等特点也为不法分子的洗钱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特征:

1、隐蔽性。与传统的签名盖章不一样,网上银行无须客户与银行人员面对面接触,只需通过互联网即可操作完成。网上银行主要是通过对密钥、证书、数字签名等电子方式来认证交易双方身份,只认“证”而不认人。主机只能查证交易各方的身份及支付方的存款余额,而不可能审查支付方资金的来源及性质。

2、便捷性。网上银行突破了现实世界的时空限制,把银行金融服务延伸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客户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登录自己的账户,并在全球任何地方迅速地转移资金;或者通过信用卡、自动提款机来完成电子货币与现金的互换;各种在线支付方式以及便利的网上订货系统,又使不法分子更容易地改变资金流向,掩饰资金的非法来源。

3、复杂性。为了逃避监管和追查,不法分子往往通过网上银行交易、空壳公司、伪造商业票据、金融衍生工具等多种洗钱渠道和方式进行组合运用,使得识别洗钱线索具有很大的复杂性。

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尽管通过网上银行洗钱现象已引起了反洗钱部门的高度重视,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采取了相应措施;建立了“大额与可疑指令交易监控系统”对洗钱等非法犯罪途径实施科技监管,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隐患和问题。

1.业务监管力度不够

现有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主要针对的是金融机构或特等非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而对网上银行业务的反洗钱监管相对薄弱。从各商业

银行对网银业务进行可疑交易监测的情况看,目前网上银行业务已成为反洗钱监测和监管的“盲区”。

2.相关法律滞后凸现

利用现有的金融体系进行洗钱,是洗钱行为的核心所在,尤其是利用银行的金融交易系统。银行传统上对洗钱活动缺乏足够认识,加之严格的银行内部保密制度,都使基于银行的洗钱行为在其内部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外在洗钱分子的欺骗性,内在制度不严密性,使得制定与完善银行控制洗钱行为的法律规范显得非常重要。我国至今未有一部严密有效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律规章,缺乏对电子资金划拨、电子支付等的有效监管措施。而查处基于电子支付的洗钱行为,难度就更大。

3.账户身份识别难度大

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主要是通过公私密钥、证书、数字签名的认证来确认交易双方身份的。这种只认“证”不认“人”的特点决定了认证各方只能查证交易各方的身份及支付方的余额,而不可能审查支付方余额的来源及性质。复杂的加密技术使网络银行支付工具更为安全,保护了客户的隐私权,但同时也给执法机构调查和惩治洗钱犯罪带来了几乎不可逾越的障碍。与交易有关的信息被加密,执法机构很难知道该信息的来源,难以在有限时间里调查和追踪犯罪。

4.交易机制审核不够严格

现在多数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中,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支付转账业务时,特别是公转私,没有对其交易提供限制,当发起业务时

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和交易合同;而且在交易金额方面,只有单笔不超过500万元的限制,而没有当天累计金额的限制,也就是说,客户利用网上银行只要是单笔交易不超过500万元就可以无限制的办理支付转账业务,这无疑为洗钱等非法分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三、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反洗钱对策

1、加强网上银行反洗钱的法律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和完善网上银行等相关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实施对网上银行资金划拔、网上支付的有效监管,是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的重要措施。我国网上银行发展速度较快,相应的法规制度建设已经滞后于网上银行实际发展。要在规范网上银行业务的基础上,及时制定针对网上银行业务反洗钱的法律规章制度,避免网上银行监管出现真空。

(2)加强对各类业务人员的反洗钱工作培训和反洗钱意识培养。通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一线等相关工作人员反洗钱的意识和对可疑支付交易的识别、分析能力以及对客户潜在洗钱风险的敏感度。建立反洗钱过程控制专家队伍,有意识地培养一支既熟练掌握和运用IT知识,又精通银行业务与监管技能的反洗钱专业人才队伍。这样将会从组织上保证对网上银行反洗钱业务的有效监管。

2、持续开展客户身份识别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金融机构利用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非柜台方式的服务时,应实施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强化内部管理程序,识别客户

身份。一是要加强事前防控,与客户初次建立网上银行业务关系时,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掌握客户的真实情况,甄别客户身份,避免为有洗钱及其它非法活动嫌疑的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要根据客户特点或账户属性,考虑地域、业务、行业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杜绝匿名账户,严把客户准入关。二是要健全事中管理,加强网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控制机制,在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客户有洗钱等非法活动嫌疑等情况下,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3、采用科技手段加强反洗钱活动监测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网上银行产品的创新,网上银行业务量不断增大,要有效控制利用网上银行从事洗钱等非法活动的行为,必须建立和完善银行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自动识别报告系统。目前商业银行大多采取的是数据采集和人工识别两种,利用数据采集系统对各种金融数据进行分析,设定相应的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指标、模型,对客户交易信息进行检索、汇总及分析,然后反洗钱工作人员根据对客户账户的了解和经验,确认客户交易应有的合理方式,对客户交易行为明显背离其应有的合理交易方式的,向人行反洗钱部门报告。而现阶段网上银行洗钱犯罪活动往往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传统的反洗钱手段已渐渐不能满足监控要求,迫切需要不断开发先进的反洗钱监控软件,建立与支付清算系统对接的交易监测系统,对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自动、及时的监测和记录,使数据甄别分析智能化,使反洗钱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为异常交易的识别提供基础信息,提高网上银行洗钱活动的敏锐度、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打击网上银行洗钱犯

罪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4、积极开展国际间交流合作

随着网上银行业务的不断创新,通过网上银行也可完成外汇的支付结算业务,外汇业务的开展在方便正常国际结算业务公司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全球间的范围渠道,打击此类犯罪必须有效开展国际合作。目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开展国际合作:一是加大信息交流,及时将洗钱等非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准确送达要求协查的国家。二是开展技术共享,相互交流打击网上银行洗钱活动的先进技术和做法。三是加强司法协作,签订司法协作条约,堵塞网上银行洗钱活动的漏洞,共同应对反洗钱这一犯罪行为。

当前形势下,只有不断开发创新新业务才能跟的上金融业发展的潮流脚步。而在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重视和打击洗钱等非法犯罪行为,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逐步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反洗钱预防体系,切实提高反洗钱防控水平,将洗钱活动阻止于发生的源头,维护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保证国家金融经济体系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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