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工作报告制度
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积极作用,形成统一领导、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每位教师每学期结合自身进行一次自查,书面上交教导处。
二、各教研组结合教师自查、互查,社会监督的实际情况汇总一份总结上交学校。
三、对于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对重大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学校要高度重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到责任教师,并责成该教师写出书面整改措施。
五、学校每学期要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对师德重大问题和严重失德事件,学校必须在12小时内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对事件处理结果也应按照隶属关系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对隐瞒不报、处理不当和不及时报告的单位和人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监督,认真落实。
盘马埠小学
《盘马埠小学师德工作报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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