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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振兴实体经济“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0-03-03 04:24: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打出振兴实体经济“组合拳”

资金链断裂,是此次部分中小企业家“跑路”的根源所在。为此,危机爆发伊始,浙江省就提出,要进一步加大信贷资金保障力度,在争取更大贷款规模的同时,切实落实支持小企业的信贷政策。对出现暂时困难的可转型企业,做好融资帮扶,决不简单抽资或压贷。

止血:“三严五禁”遏制金融机构抽资压贷

2011年10月9日,浙江省召开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会议,强调金融机构要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做到“三严五禁”。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重点要在信贷规模、信贷成本、机构设置、产品开发、考核评价等五个方面落实差异化政策。拓展多元化企业融资渠道。会议强调,要规范、引导民间借贷,抓紧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加强对融资性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36条”精神;对非法集资、非法讨债等非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会议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对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减免、缓缴有关税费,扩大省级财政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总量和使用范围,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服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为从源头上对浙江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流向进行有效监控,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行为,2012年2月8日,浙江省工商局出台业内首个《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须向工商部门如实申报融资信息,规范开展融资操作。《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浙江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经营全程纳入工商日常监管,资金来源将更加透明化。

截至2011年底,浙江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83家,注册资本总额370亿元。全年累计发放贷款约225万笔,总额1826亿元;小额贷款的覆盖面超过10万户,其中向农户、个体户、中小企业等贷款发放比例近60%。小额贷款公司已然成为银行金融机构的重要补充。业内人士表示,《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更加透明化,从源头上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流向进行了有效监控,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更好地支持浙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为突破融资难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暂行办法》总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文件的时效、适用对象、报备融资信息所需提供的数据或材料、报备程序、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违规行为的处置等。

对于小贷公司的融资行为,《暂行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小额贷款公司可自主选择若干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并应在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到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县(市、区)工商部门报备。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其数额除不得超出所规定的融资比例的上限外,同时不得超出该股东当时的企业所有者权益。《暂行办法》也规定,本市范围内,各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可以进行资金的调剂拆借,并应在调剂拆借资金到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借入方的小额贷款公司向当地县(市、区)工商部门报备。

此外,《暂行办法》也规定了首次以回购方式进行资产转让交易以及融资到期后进行展期的条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首次开展以回购方式进行资产转让交易的,应在交易的十个工作日前向当地县(市、区)工商部门报备,符合条件的,方可进行资产转让交易。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到期后进行展期的,公司应在展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县(市、区)工商部门提交补充合同或合同修正案进行报备,并说明展期后的借款利率、期限和展期原因等。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违规经营,《暂行办法》明确了五种制裁措施:一是约谈小额贷款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二是设置风险警示,下调企业信用等级;三是进行全省通报,暂停融资申请,并责令限期整改;四是向相关管理部门通报情况;五是向地方政府报告并提出监管意见。而对于非法集资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违规、危害地区金融稳定与安全的融资行为,除可采取上述措施外,工商部门还可以提请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暂停试点资格,责令整改;二是启动取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的退出机制;三是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输血:破解融资难问题

为了切实加大中小企业帮扶力度,破解融资难问题,浙江省通过制订出台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建立中小企业再担保基金等举措来支持浙江中小企业的发展。

设立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

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温州市政府专门设立了5亿元的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以加大力度帮助温州市企业解决到期银行贷款转贷资金周转困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该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为工商登记注册地在温州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市本级各功能区)的工业、商贸企业。

企业可向派驻银行的市政银企联络服务小组提出该专项资金的申请。企业使用专项资金的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同期应急转贷总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费用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由受委托银行一次性足额向企业收取。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企业的续贷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签发续贷承诺书。企业根据续贷承诺书向派驻银行的市政银企联络服务小组提出申请。联络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后由联络组组长审批。经审批同意后,2个工作日由受委托银行与企业、贷款银行签订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

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009年浙江省分别在宁波、舟山开展了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国首创了政府、银行、保险相互合作解决中小企业、农户及城乡创业者抵押担保不足的融资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数据显示,三季度浙江省企业融资景气指数比2010年同期下降15.9点;2011年上半年,浙江省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同比少增925.2亿元。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的贷款需求首当其冲,资金链吃紧。

2011年10月7日浙江省政府发出的一份通知中显示,根据合作贷款机构的类别,浙江省推出了银保合作以及小额贷款公司与保险机构合作两种模式,参与试点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省农信联社及浙商银行,相关小额贷款公司与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浙商保险等省内保险分支机构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小额度、广覆盖、易操作、成本合理”的运作机制。

这两种模式的共同特点是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保险机构对贷款本息承担保证保险责任,小额借款人则须履行诚信守约义务,按期还本付息。一旦小额借款人欠息连续达3个月以上或贷款到期后1个月内未偿还本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催收未果的,可向保险机构提出索赔,同时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要及时向保险机构提供出险、追偿情况及相关抵押物追缴、处置情况,保险机构按照约定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赔偿。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与保险机构按3:7比例分摊贷款本息损失风险。

在这份通知中,浙江省政府还对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失信惩戒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保费补贴等政策给予了明确规定。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根据试点情况和实际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在全省的推广力度。资料显示,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宁波市从2009年8月至2011年5月已累计发放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近8亿,为当地758个初创期小企业、36户农业种养殖户、54个城乡创业者解决了抵押担保难题。

出资10亿元建立中小企业再担保基金

2011年10月12日,浙江省财政出资10亿元建立中小企业再担保基金,主要用于为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2011年10月24日,首届世界浙商大会上,一个总额100亿元的浙江省中小企业成长基金成立,将用于支持浙江中小企业及42个产业集群。本次大会还举行了第二届“中国?浙江成长型企业投融资大会”,着力于解决融资难题,为中小企业“解渴”,吸引浙江1000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参加。

另外,浙江省还实行了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在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保基金不出现缺口、保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允许符合转型升级要求、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经统筹地人力社保、财政部门批准,允许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011年集中减征1个月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4项社会保险费。实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补贴资金在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执行。对在岗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促进就业资金予以适当补贴。

与此同时,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对本行业或关联行业出现资金链运作困难的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鼓励原贷款银行以延长贷款期限、减免贷款利息等多种形式参与关停倒闭企业与困难企业的债务重组,支持债权人以债权置换股权的形式参与企业整合重组。

完善金融服务促实体经济发展

为加速资本“回流”实体经济、完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相关金融服务,2012年2月9日,浙江省银监局出台《关于完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提升金融服务的战略性、创新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资本“脱虚向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夯实金融业发展的实体经济基础。

2011年以来,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与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等三大国家战略相继获批,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了新的增长点。《意见》指出,银行业要助推三大国家战略落实。大力实施浙江银海发展战略,实现海洋经济重点项目银企对接,加大涉海信贷投入。通过改制组建专门服务海洋经济的银行机构以及设立服务海洋经济的专业部门,研发专门服务海洋经济的信托产品和融资租赁服务,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从加强金融集聚、拓宽融资渠道、丰富金融产品等方面入手,支持实施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三年计划。 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加大对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信贷支持力度,为优质民营企业海外并购提供融资和顾问服务,推进民营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研究,针对浙江民营企业的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吸收优质民营企业和浙商参与改造设立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省级农村改革实验区金融机构创新改革和村镇银行设立。

随着海外、省外浙商回归创业逐渐增多,为此,《意见》明确,加大对省外、海外浙商回归创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支持浙商回归投资12个重点领域和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采取供应链融资、物流融资、租赁融资、项目融资、并购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为浙商境内外贸易和投资提供相关金融产品与服务,为浙商创业创新提供配套金融服务。

作为“中小企业王国”,中小微企业能否坚守实业、发展实业,是浙江实体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为此,《意见》指出,一要完善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深入推进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建设,以下放授信审批权限、提高风险容忍度、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合理定价为重点,在审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风险定价机制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三率”,避免对部分大中企业的整体授信过度挤压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授信额度。二要加强小企业专营服务机构建设。紧密结合本行发展战略、市场定位、风险管控能力以及小企业贷款业务的体制机制建设等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合理规划,批量化设立从事小微企业贷款的专营支行,实行有限授信业务制度,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贷款专营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三要推动小企业信贷管理创新。不断探索适合小企业的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担保抵押方式,力争在各类权利质押、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继续推动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促进小企业信贷方式转变,培育小企业诚信氛围。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还款方式,努力实现还款与续贷无缝对接,减少贷款期限错配给小企业流动性带来的压力。四要推进小企业经营管理转型。以小企业转型升级为导向,以绿色信贷、科技金融、现代服务业为切入点,加大对节能型、科创型企业的金融服务,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具有商业可持续性的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积极研究支持浙江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转型的金融方案和措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意见》强调,银行要严格遵守“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原则,通过金融创新等手段降低服务成本,合理定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建立起科学透明的收费制度。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杜绝变相提高利率、搭售金融产品、虚增中间业务收入等行为。主动让利企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回流”非常重要。为此,《意见》强调,一是,银行业要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落实贷款新规“全流程管理”原则,提高贷款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资金用途监控,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等虚拟经济领域。加强对票据业务、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防止通过开办票据业务、信用证业务套取信贷资金。加强银行业与民间借贷“防火墙”的建设,规范与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的合作。加大贷后检查和惩罚力度,防止信贷资金用于民间借贷。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配合落实好限购政策及首付款比例、利率有关要求,支持自住购房需求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合理把握房地产贷款投放节奏与规模,有效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需求。三是,银行业要积极增加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流入实体经济。加强金融服务创新,开发出多样化投资产品,拓宽投资渠道,满足社会公众投资需求。加强私人银行服务,提升高端客户理财服务水平,以产品创新引导民间资本规范运用,引导社会大额资金有序流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造血:温州金融综改率先开启改革新路

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呼吁多年之后,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正式破冰。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使金融服务明显改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环境明显优化,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

温州民营经济占全市国民经济比重达到81.6%,民营企业(工商户)数量占企业总数99.5%、工业产值占95.5%、上交税收占80%、外贸出口额占95%、从业人员占93%。这样一个最适合民间金融发展的地方,一直“瘸着”一条腿,只有中小企业的发展,而没有令人称道的金融业成长。长期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从2011年下半年起,更是遭遇到了一场生存危机。

根据温州金融生态形势,管理层提出了全面深化民间金融改革的目标,并部署了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以此为标志,中国的民间金融即将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有鉴于此,理清此次改革的逻辑脉络就尤显重要。

一是将民间金融纳入金融体系的大框架中。一方面,使符合条件的民间金融活动从地下走到地上,使其阳光化,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管制,可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股权基金、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

二是为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制度安排。积极改善小企业的生态环境,为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征信体系等制度保障,为小企业融资铺建包括信贷支持、股权投资和债券融资以及股票融资在内的条条大道。

三是协调好民间金融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根据2011年7月发布的《浙江省小企业经营与融资困境调研报告》,通过亲友和民间借贷作为主要融资渠道的小企业分别占29%和21%,通过银行融资的占15%,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和农信社的分别占7%和6%,另外22%的小企业未与以上金融机构或个人发生过借贷行为。由此可见,温州金融改革的市场空间巨大。

随着小企业发展,其金融需求日益多元化,由单一的融资需求,向现金管理、财务顾问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转变。金融机构面对市场竞争,愈来愈期望打破单一的服务方式,提供全方位、一揽子业务服务。反映在金融经营层面上,各类民营金融机构扩大经营边界、寻求经营转型的步伐将更大迈进,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在业务层面和股权结构将交互渗透,以体现出利益的最大化诉求。随着跨行业民营金融集团的建立,金融机构之间以及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逐步增多。在分业监管框架下,各监管主体如何协调配合,既建立业务、产品创新协调机制,又遏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引发的风险传递,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也是一大挑战。

此外,利率市场化试点未列方案中,有些遗憾。将民间金融纳入监管体系,其经营是否受制于利率上限要求,还是疑问。尽管利率上限以保护消费者为初衷,但它通常会阻碍微型机构的发展。利率市场化可以发挥市场资金的配置作用,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资金的体外循环,还可以通过价格杠杆调节盲目的扩张冲动,以改善金融机构体质,全面提升民间金融机构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从此角度而言,温州金融改革的步伐可以再迈大些。

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传递四大政策信号

对于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新华社一组报告援引分析人士观点认为,试验区的设立以及相关金融改革措施的部署,向外界传递出国家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等诸多政策信号。

信号一:局部试水意在为全面金融改革探路

开展金融综合改革,切实解决温州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仅对温州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全国的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

分析人士认为,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此举具有为全国范围金融改革探路的重大意义,有利于今后我国金融改革的全面推进。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金融改革总体设计方案,内容涉及金融组织和机构改革、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范、民间金融发展等多个领域,在全国范围具有典型意义。可以说意在通过温州地区金融改革的探索,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教授刘小玄指出,当前我国金融领域的改革存在裹足不前的问题。国家通过温州金融改革试验,以地方带动全局,有利于改革的突破,值得期待。

信号二: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增强金融供血能力

分析人士认为,会议提出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鼓励发展新兴金融组织等举措,其目的在于通过加大金融资源的供给,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从而实现资金的供需平衡,最终有利于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刘小玄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然而当前我国很多地区存在着信贷资金供需严重失衡的现象。即银行贷款过多地流向国有部门而中小企业却常常无钱可贷,其背后暴露出的是我国金融体系单

一、金融体制与经济发展不匹配等深层次问题。

对此会议专门提出,要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方案意在构建与我国当前经济结构相匹配的金融体系和组织,向外界释放出发展草根金融支持草根经济的信号。”经济学家辜胜阻认为。

信号三: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

针对国务院会议指出的,要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分析人士认为,会议针对温州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充裕、民间金融活跃等特点,明确表达了规范民间金融的意见,对全国范围民间金融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会议的一大重要取向,就是要引导民间金融从‘地下’走向‘地上’,从‘野蛮成长’走向‘理性发展’。”辜胜阻认为。

去年一段时间以来,在银行流动性趋紧的大背景下,社会大量充裕资金涌入到民间借贷市场,温州等地的民间借贷市场尤为火爆。民间金融一方面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但另一方面,一些利率畸高的金融拆借也导致部分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和企业主出走现象。

郭田勇认为,温州民间资本量较大、资金较为活跃、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这是国家在温州试水民间融资管理的主要原因。对于下一步如何规范其发展,值得关注。

信号四: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向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国务院会议确定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十二项主要任务中,多项内容涉及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现出金融必须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明确思路。

例如会议提出,要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会议提出要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会议还鼓励温州辖区内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租赁企业,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

对此郭田勇认为,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中的最基本单元,其发展壮大事关我国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此次会议的许多举措均是围绕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来着力,凸显出金融要为实体经济输血的内涵。

刘小玄也认为,一直以来中小企业在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保证就业和增加税收过程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但金融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一直不够,这导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效果始终不明显。从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角度而言,中小企业必须成为今后我国金融服务的重要着力点。

温州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确定四个重点

2012年4月25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金融工作会议,推进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在国务院提出的12项主要任务基础上,重点落实四个“先行先试”,即在民间融资的规范化上先行先试;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上先行先试;在多渠道破解“两多两难”问题上先行先试;在信用建设和风险防范上先行先试。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会上指出,“金融综合改革的关键,是为民营企业、民间资本搭建稳健管用的融资渠道,有效破解‘两多两难’问题,推动民营经济和民间金融的融合互动、健康发展。”目前浙江省已经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协调推进工作组。温州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实施领导小组。

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在会议上表示,温州金融改革作为温州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强大引擎,要确保在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健全民间资本市场体系、创新金融服务体系、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等四个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今年要新增小额贷款公司30家,2013年总数达到100家,并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和再担保体系等。

一是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发展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以民间投入为主体的地方金融组织,逐渐形成多层次、广覆盖,互为补充、良性竞争的金融组织体系。

二是健全民间资本市场体系。推进温州产权(资产)交易市场试点建设,推进企业股权、技术产权、文化产权、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农村土地承包权和林地流转等产权交易。建立股权投资发展体系,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组建若干产业投资基金。开展中小私募债试点,引导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进行金融融资。

三是创新金融服务体系。研究制定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抓好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创新发展各类面向中小企业、“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发展科技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引导发展金融公司,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和再担保体系。

四是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立温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制定对资本类运作机构进行监督的系列配套方案,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组建涉嫌金融犯罪侦查支队,探索建立金融仲裁院和金融法庭,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公平公开的经济金融秩序。完善金融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预警体系,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全面加强信用建设,构建全社会的征信体系。

温州是中国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地方。民间借贷以隐蔽的形式长期为温州的民营经济提供信贷支持,由于缺少规范,滋生出高利贷等诸多弊端。去年温州发生多起民间借贷问题,波及实体经济的正常运行,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将给温州民营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契机。

温州金融改革通过金融创新建立民间投融资平台,通过多种金融工具让民间投融资渠道通畅,既引导了民间资金流向,又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问题,让更多的企业做好实体经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业内人士表示,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向外界传递出国家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的信号。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交给温州的“十二条改革任务”,不是“特权”,也不是“救温州”,而是通过温州试点为全国寻找经验。金融改革的终极目标必须认清,金融必须紧密服务实体经济。金融资源只有按市场和实体经济需求合理配置,才能根据产业需求实现真正创新。

鉴于温州市金融人才队伍存在着总量不足、层次不高、结构不优等突出问题,温州市委研究决定,由市委组织部、市政府金融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面向全国竞争性选聘金融人才。4月14日,温州市委组织部发布消息,面向全国竞争性选聘108名金融人才。其中最高年薪100万元,岗位是温州银行招聘的2名副行长。

全省绘制金融改革创新“路线图”

在4月25日浙江省金融工作会议暨推进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动员大会上,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勾勒出一幅浙江金融创新地图。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会上说,民间资本是水,要修库修闸蓄水,实体经济是田,目前田里干旱而水库尚未修成,所以要把暗流涌动的地下水引到地上。因此,“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将成为浙江金融改革的两个中心。

十二五期间,浙江还将力推浙商银行、浙商证券、永安期货三家浙江企业上市。今后4年,拟每年新增30家左右的上市公司,在十二五期末,争取达到总共400家。争取2年内把符合条件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到十二五期末,村镇银行超过80家,小额贷款公司达到400家。

这幅浙江金融创新地图,大致可以描绘为:以温州的金融综合改革为样本,形成沿海发达地区的“温州标准”;以丽水农村金融改革为样本,形成山区农村的“丽水标准”;杭州打造为长三角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宁波和舟山则定位为海洋金融和离岸金融机构集聚区。

杭州:定位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杭州的金融改革发展目标,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就已明确,即定位为“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小金融机构总部集聚区、资产(财富)管理投资机构集聚区、金融后台服务和金融服务外包基地。

目前,杭州正在极力吸引各类金融机构落户。全国性总部金融机构、区域性专营金融机构入驻以后,当地财政部门将给予一次性开办补贴。鼓励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及金融租赁和资产管理等来浙江设立业务总部、营运总部、研发中心等。吸引部分全国性银行总行将IT系统研发、数据备份中心以及网络融资等专项业务中心落户杭州。

目前,金融业被列入杭州市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之一,2011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731.49亿元,占全市GDP的10.4%。创投和股权投资机构达403家,小额贷款公司28家,产业发展母基金、金融投资集团等相继成立。

温州:沿海发达地区金改样本

国务院批准温州金融改革后,已经确定了十二项主要任务。而其中民间资金多、投资难,小微企业多、融资难这“两多两难”问题是此次金融改革要破解的核心问题。

温州市委书记陈德容在会上表示,将把金融体制改革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彰显民营特色。

温州金改将在4个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一,逐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互为补充、良性竞争的金融组织体系。主要目标是:今年新增小额贷款公司30家,2013年总数达到100家,实现都市功能区和中心镇全覆盖;今年银行金融机构市级分行基本设立小企业专营机构,完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明年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二,推进温州产权(资产)交易市场试点建设,推进企业股权、技术产权、文化产权、排污产权、水权、碳排放权、农村土地承包权等产权交易,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

三,创新各类面向中小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组建涉嫌金融犯罪侦查大队,金融仲裁院和金融法庭。

国务院确定12项任务后,温州还将进一步细化金改实施方案。目前各种准备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比如,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已于4月26日正式揭牌,该平台集聚了民间融资中介服务、备案管理及监测体系等功能。

丽水:山区农村金融改革样本

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在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并通过了《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由此丽水成为我国首个经央行批准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

在2010年7月前,丽水全市有43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固定营业网点、123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服务自助设施,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地区“一家独大”。

邮储银行看到了农村市场的巨大潜力,率先在丽水设立助农取款点,随后,各家金融机构纷纷加入,目前在全市有超过2000个助农取款点。而随着村邮站、国债宣传点、农村反假工作站等功能的加入,原本单一的银行卡助农取款点正在逐步扩展成一个综合性的金融服务站。

近年来,丽水还在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及保险服务地方民生等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形成山区农村金融改革的“丽水模式”。

宁波舟山:海洋金融和离岸金融的试验田

在浙江省《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中,宁波被定位为海洋金融、航运金融、贸易金融、离岸金融机构集聚区;舟山则侧重海洋金融创新,重点发展船舶融资、航运租赁、离岸金融等服务业态。

近年来,宁波先后改制重组了通商银行、东海银行、昆仑信托3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成立国内首家保险互助社,首家以海洋产业为投资方向的专业基金公司。未来,宁波将筹建东海航运保险,加快海洋金融、航运金融等集聚区建设。

浙江省委相关领导表示,将推进海洋金融创新,在舟山设立海洋银行,鼓励金融机构在舟山设立金融租赁、航运保险等专业性机构或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支持与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相适应的金融创新,推动义乌建设区域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心,推动国际贸易便利化的外汇管理创新。

改善发展环境,再创发展优势

改革开放30多年,从百工之乡到产业集群,从家庭作坊到现代企业,浙江从一个资源小省,变成一方充满奇迹的热土;从一个落后的农业省份,变成经济最具活力、发展最快、人均收入最高、开放程度最好的省份之一。这一切,靠什么?归根结底,靠的就是优良的发展环境!

虽然过去乃至现在浙江仍有一定的环境优势,但不能不认真面对和破解一些痼疾。例如:一些基层和企业反映,有的审批程序复杂,效率低下;有的部门管得太多,轮番检查; 有的工作人员不该卡的卡,不该拖的拖,美其名曰“走程序”;有的地方对上级政策“光说不做”……追根溯源,这些问题有的源自制度不足,有的关乎办事效率,有的囿于部门利益;有的是政府不够与时俱进;有的根在一些人的工作作风,故意拖沓,恶意刁难,甚至是权力寻租。

浙江要再创发展优势,必须以极大的紧迫感和危机感,设置目标、明确任务,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尤其是要优化行政审批、主动放权、优化服务,化解这些问题,根本改善发展环境。2012年3月31日下午,浙江省政府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干部大会,省长夏宝龙就改善发展环境作动员部署。他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下放权力、优化服务,举全省之力,以更积极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在改善发展环境上实现新突破、形成新优势,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和保障。

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是改善发展环境的保障和标志。很多地方的实践显示,往往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是什么作风、什么状态、什么面貌,当地就有什么样的发展环境。转变作风,关键是深入基层。再也不能搞文山会海。文山会海不是发展环境,而是“文牍主义”!要走出会议室,“走万村、进万企”,扎根基层,紧贴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贴三大国家战略、四大建设、五大统筹,改善发展环境。

减少审批部门、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是改善发展环境的“硬指标”。需要认清,改善发展环境,就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实现重点领域改革的突破。特别是推进政府改革,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审批事项少点再少点,让创业者不觉繁琐;内部工作流程优化再优化,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真正做到审批的“少”、“优”、“联”、“快”,全心意、加速度服务创业者;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清除,让创业者轻松上阵……这些工作考验政府化繁为简的智慧。

放权于基层、企业、市场和社会,是改善发展环境的核心要义,是激发社会活力的“阿基米德支点”。放权于基层政府,可以提升行政效率。凡是下级政府能办、并且能够办好的事项,都应尽量放权。放权于市场、企业和社会,可以极大激发社会活力。对能由市场机制有效调节的事,特别是在竞争性领域,要坚决放给市场;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一律交给企业;社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事,也要积极交给社会组织,提高社会运转效率,降低政府行政成本。

优化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投资难、创新难、盈利难等“四难”问题,是改善发展环境的当务之急。改善发展环境,根本宗旨在于为民谋利。对于民生难题,对于生产生活中的困境,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发的事件和出现的新情况,广大民众都期待党委政府正面“亮剑”、及时化解。我们唯有坚决破除绕着走、躲着走、低头走的“鸵鸟心态”,唯有大力优化服务、改善发展环境,才能真正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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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振兴实体经济“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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