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制度
以公司《奖惩管理制度》为基准,为加强管理者责任心,提高管理者的执行力,减少漏洞,结合目前会所的现状,切入实行“层级递减型”管理连带责任制,本制度适用于除总经理之外的全体凯撒宫洗浴会所人员。
1.实行管理者四级连带制,即以受处罚的人为基点向上追溯三级管理责任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
2.两例以上视为普遍现象直接对责任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处罚,相关管理者负连带责任。
3.管理责任连带比例:1:2:3:5例如:处罚当事人10元,处罚组长20元,处罚副理30元,处罚经理50元。
4.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的职员不再负责连带责任
5.由人事部门或会所领导发现问题的连带比例为:5:3:2:1,例如:罚单从部门经理开始处罚50元,副理连带30元,组长连带20,当事人10元。
6.责任加倍
(1)二次不整改时
(2)态度恶劣不接受处罚时
(3)发生问题不及时处理和上报时
(4)明知故犯推卸责任时
(5)工作岗位渎职时
(6)重大安全事故时
(7)未按制度处理时。
8.实行连带责任处罚制度应在人事部备案记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9.人事部负责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0.次月3号前由人事部对连带责任罚款进行统计汇总。
《连带责任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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