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统计的说明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对201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作好统计,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求职补贴,现将统计工作说明如下:
1、按《申请表》内容组织相应学生认真填写,加盖公章为所在学院公章;
2、按《汇总表》内容各相关学院学生科组织填写,填报学校公章为在所在学院公章;
3、四类学生(低保家庭、社会孤儿、烈属、学生本人残疾)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材料应附:(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一)。
(2)身份证复印件。(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证明。
5、申请人请准备齐全所有材料,并在2014年2月底之前上报材料。
6、补贴标准是每人次800元。
7、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公示材料;
2013.11.15
《求职补贴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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