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医院志愿者承诺书
本人自愿申请成为清远市人民医院志愿者、主动参与医院相关志愿服务岗位。本人承诺:
1.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患者提供免费服务;
2.在参与志愿服务期间将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接受所在团队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加强团队合作;
3.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清远市人民医院志愿者条例》的各项规定,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4.保证每个月最低3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间;
5.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服务,如有变动会提前通知医院志愿服务队或改善就医体验服务部工作人员; 6.尊重患者人格、严守患者隐私;
7.严格保密医院的内部信息,未经医院相关人员许可绝不泄露给其他人;
8.未经医院授权,绝不以清远市人民医院志愿者身份从事外部活动,尤其是盈利性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9.弘扬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不计个人名利得失; 10.积极行动、广泛宣传、推动志愿服务过程; 11.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服务技能;
12.努力完成志愿服务工作、维系清远市人民医院的声誉; 13.接受监督,加强自律。 本人深知医院志愿者的特殊性、已经认真学习了《清远市人民医院志愿者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条例》中的规定从事志愿活动、并特别承诺:
1.不泄漏患者的个人资料、健康资料和医院的保密资料; 2.不收取被服务者的任何形式的物资回报; 3.不在志愿活动期间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推销活动; 4.不在志愿活动期间进行有导向性的医疗建议;
5.不在志愿活动期间做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以及发表反动言论; 6.不让他人冒名顶替进行志愿活动;
7.志愿活动期间不自行索要药物、要求加号、干扰医疗秩序; 8.不以公谋私,在志愿活动期间为熟人开病假条、开药、挂号等; 9.不得志愿活动之便采取任何形式占有医院公共财产的行为。
若本人违反以上规定,则机构有权做出适当的处分或终止本人之服务。
本人所在单位名称: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