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乐志愿者协会2014年暑期支教活动
志愿者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志愿者本人在支教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结合实际情况,保证本次活动的圆满成功,特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1、志愿者本人的监护人只是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活动的参与而转移给支教团队,支教团队与志愿者不存在隶属管理关系,志愿者本人要加强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配合支教团队保证自身安全。
2、承诺在下列条件中存在的情况均由志愿者本人负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自杀、自伤的;
(三)志愿者本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未书面告知团队的;
(四)在前往、活动开展、返程途中发生的;
(五)在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队期间发生的;
(六)在活动开展期内或该时间以外,志愿者自行外出的;
(七)其他在支教团队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八)支教团队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志愿者本人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
(九)志愿者在活动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在日常活动期间,志愿者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
(十)承诺不自到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支教团队不负责任,由志愿者本人承担;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签约后双方应承担本协议的相关责任,有效期为 2014 年 7 月 18 日至 8 月 10 日。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承诺书志愿者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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