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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与分析重点

发布时间:2020-03-04 00:34: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反人们意愿,并可能使有目的的活动发生暂时性或永久性中止,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特征:因果性、偶然性与必然性、潜伏性、预测性。

2.事故上报规定: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到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死亡大于等于3人就要上报省上);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报告其他要求: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交通火灾事故中一周时间内伤员死亡要补报,其他事故为一个月期限);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5.事故调查程序:成立事故调查小组;事故的现场处理;物证搜集;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证人材料搜集;现场摄影;事故图绘制;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报告编写;事故调查结案归档。

6.事故调查组的组成:轻伤事故、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重大事故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以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7.事故调查的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公正、公开;分级管辖原则。

8.事故责任分析: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根据责任的大小,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处罚,处罚的形式有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9.事故调查报告书的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0.事故统计的基本方法:综合指标法、抽样推断法、假设检验、统计模型分析。

11.综合指标:综合指标是通过调查统计和整理所得到的反映事故特征的统计指标。按其反映的总体现象数量特征的不同可分为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平均指标。综合指标法是运用综合指标对事故进行数量分析的主要方法之一。

12.总量指标:又称统计绝对数,是用来反映事故发展的规模、水平的综合指标。内容:1)按其反映总体内容的不同,分为总体单位总量和总体标志总量。总体单位总量和总体标志总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二者随研究目的不同而变化;2)按其反映时间状况的不同分为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3)按其所采用计量单位的不同分为实物指标、财产指标和工作日指标。作用:总量指标是计算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的基础;总量指标是对事故总体认识的起点;总

量指标是编制计划、实行经营管理的主要依据。

13.相对指标:又称统计相对数,它是两个有联系的现象数值的比率,用以反映现象的发展程度、普遍程度或比例关系。作用:可使人们能够更清楚地认识事故要素、事故之间的关系,可以使不能直接对比的事故找到关联的基础。

14.平均指标:又称统计平均数,用以反映事故总体各单位某一数量标志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所达到的一般水平。特点:把总体各单位标志值的差异抽象化了;平均指标是一个代表值,代表总体各单位标志值的一般水平。作用:可以反映总体各单位变量分布的集中趋势;可以用来比较同类现象在不同单位的发展水平,以说明生产水平、安全工作质量的差距;可用来分析事故现象之间的依存关系。权重:标志值出现的次数。

15.变异指标:又称标志变动度,它综合反映事故在各个系统、地方的差异程度或离散程度。在生产性企业,它反映事故在各种设备、各个工段(工序)的单位标志值的差异程度和离散程度。作用:反映事故单位标志值的离中趋势;说明平均指标的代表程度;测定现象变动的均衡性和稳定性。

16.韧性破裂:是指容器、管道在压力作用下,器壁上产生的应力超过材料的强度极限而发生断裂的一种破坏形式。 主要特征:具有明显的形状改变和较大的塑性变形,对容器来说也就是其直径增大、器壁变薄;断口宏观分析呈暗灰色纤维状,没有闪烁的金属光泽,断口不齐平,而且与主应力方向成45度;破裂一般不产生碎片,只是裂开一个口或偶然发现有少许碎片;发生韧性破时,其实际爆破压力相接近。 主要原因:超压、安全阀失灵、操作失误(如错开阀门)、检修前后忘记拆装盲板、不凝气体未排出、违章超负荷运行、容器内可燃性气体混入空气或高温引起物料分解发生的化学燃烧爆炸、液化气体充装过量或储存温度过高、温度升高时压力等;器壁厚度不够或使用中变薄;设计制造不合理或误用设备,造成器壁厚度不名够;介质的腐蚀冲刷或长期闲置不用又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和妥善保养,导致器壁大面积腐蚀,壁厚严重变薄。

17.脆性破裂:是指容器在破裂时没有宏观的塑性变形,器壁平均应力远没有达到材料的强度的极限,有的甚至低于屈服极限,其破裂现象和脆性材料破坏很相似。又因它是在较低的应力状态下发生的,故又称低应力破坏或低应力脆断。 主要特征:容器破裂时一般无明显的塑性变形,破裂之前没有或者只有局部极小的塑性变形;断口宏观分析呈金属晶粒状并富有光,断口平直且与主应力方向垂直;破裂通常为瞬间发生,常有许多碎片飞出,破坏一旦发生,裂纹便以极快的速度扩展;破坏时的名义工作应力较低,通常低于或接近于植被的屈服极限;破坏一般在较低温度下发生,且在此温度下材料的韧性很差;破裂总是在缺陷处或几何形状突变处首先发生。 原因:低温;材料存在缺陷;焊接区和焊缝处有缺陷;材料中的磷、硫含量过高及应力腐蚀都会恶化材料的机械性能,从而引起脆性破裂。

18.疲劳破裂:是指材料在反复加压、卸压过程中而在低应力状态下突然发生的破坏形式。 主要特征:破坏时无明显的塑性变形;由断口宏观分析可见到疲劳裂纹产生、扩展和最后断裂等各具特色的区域,前两者较光滑,只是一般的开裂,出现裂缝口;疲劳破裂通常是在操作温度、压力大幅度波动且频繁启动、停车的情况下发生。 主要原因:承受交变循环载荷;过高的局部应力;高强度低合金钢的广泛应用和特厚材料的应用增加,材料本身和焊缝处往往很容易形成各种缺陷。

19.蠕变破裂:是指金属材料长期在高温条件下受应力的作用而产生缓慢、连续的塑性变形而产生的破裂。 主要特征:只发生在高温容器或装置中,破裂时有明显的塑性变形,其变形量与材料在高温下的塑性有关;由断口晶相分析可以发现微观晶相组织有明显变化,如晶粒长大、再结晶与回火效应、碳化物分解、合金组织球化等;长期在高温和应力作用下,破裂时的应力低于材料正常操作温度下的抗拉强度。 主要原因:设计时选材不合理,如选用了常温时塑性良好而高温时变脆的材料,或采用一般碳钢代替蠕变性能良好的合金钢;操

作不佳,维护不周,导致设备运行中可能出现局部过热。

20.腐蚀破裂:是指容器壳体由于受到腐蚀介质的作用而产生破裂的一种破坏形式。一般的形式大致可分成五类,即均匀腐蚀、点腐蚀、晶间腐蚀、应力腐蚀、和疲劳腐蚀。 腐蚀破裂一般的事故有五种:渗碳腐蚀、氢脆、苛性脆化、硫化氢腐蚀、氯脆和CO、CO2气体腐蚀。 主要特征:渗碳腐蚀的不锈钢金属表面呈孔蚀状,且在焊接部分和热影响区腐蚀特别严重;由氢脆而破裂的容器的金属表面及断口上有鼓泡现象;发生碱脆断裂的容器,其断口与主拉伸应力方向基本垂直,且粘附有磁性氧化铁物质;发生硫化氢腐蚀容器的器壁上有一层银灰色、多孔、松散的易剥落层,即腐蚀生成物硫化铁;发生氯脆的设备表面有腐蚀坑存在。其裂纹通常是穿晶型,并且带分支,类似河流状。 主要原因:高温、易产生局部过热区、处理CO、CO2或烃类介质的设备,易发生渗碳腐蚀;高压、水分多、露点高条件下的合金材料易产生应力腐蚀;氢与硫共存、腐蚀条件恶劣,易发生硫化氢引起的应力腐蚀;高温、高压、碳含量高的铁碳合金设备,易发生氢脆;高温氯化物溶液下的奥氏体不锈钢设备,有较高的冷却残余应力及振动应力,高温、高压的氯化物水溶液是发生氯离子引起奥氏体不锈钢应力腐蚀的必要条件;CO、CO2或CO+CO2+H2O或CO+CO2+N2等混合气体中加水,均会引起应力腐蚀。

21.燃烧条件:可燃性物质、助燃性物质、点火源。 点源的种类:明火、电火花、摩擦和撞击火花、静电火花、化学反应热、高温表面、雷电火花、光和射线、压缩升温等。 助燃物:主要是氧、氟、氯,一些含氧酸及其盐。 可燃物:许多金属如铁、铝、镁等和非金属单质如氢、碳、硫等,有化化合物如甲烷、汽油、合成高分子材料等。

22.燃烧种类:着火、闪燃、自燃。闪点越低的物质越容易闪燃越危险。 自燃分为自热燃烧和受热自燃两种。燃点:可燃物开始着火所需要的最低温度,也称着火点。 着火:可燃物受到外界火源直接作用而开始的持续燃烧现象。闪燃:在一定温度下,易燃、可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与火焰接触时,闪出火花,随即熄灭的瞬间燃烧过程。 自燃:可燃物质在没有外界火源的直接作用下受热或自身发热,并由于散热受到阻碍,使热量蓄积,温度逐渐上升,当达到一定温度时发生的自行燃烧现象。

23.爆炸的影响因素:初始温度 初温越高,爆炸极限越大,爆炸危险性越大;初始压力 初压越大,爆炸上限越大;含氧量 含氧量越高,上限越大,爆炸范围越大;点火源 点火源强度高,热表面的面积大,火源与混合物的接触时间长,会使爆炸范围扩大。 主要特征:发生化学爆炸一般都是在瞬间进行的,同时伴有激烈的燃烧反应;容器破裂时还会出现火光和闪光现象;爆破后的容器一般碎裂成许多的碎片,其断口有脆性破裂的特征;事故后检查安全阀和压力表,安全阀有泄压的迹象,压力表的指针撞弯或回不到零位;容器爆炸时,一般有二次空间化学爆炸的迹象,如在容器内和室内有燃烧痕迹或残留物,有时还会听到二次响声。

24.腐蚀的破坏:使金属变薄、变脆,致使设备提早报废,影响产量;腐蚀可使设备造成严重的跑、冒、滴、漏等现象,污染环境;使设备破裂。 种类:化学腐蚀和电化学腐蚀。

25.工业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经呼吸道侵入、经皮肤侵入、经消化道侵入。

26.事故树分析:又称故障树分析,采用逻辑方法,将事故的因果关系形象的描述为一种有方向的树。把系统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事故作为分析起点,将导致事故的原因事件按因果逻辑关系逐层列出,用树形图表示出来,构成一种逻辑模型,然后定性或定量地分析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途径及发生概率,找出避免事故发生的各种方案并优选出最佳安全对策。

27.割集:在事故树中凡能导致顶上事件发生的基本事件的集合称为割集。 最小割集:能导致顶上事件发生的最低限度的基本事件的集合。

28.最小径集:又称最小通集,在事故树中凡是不能导致顶上事件发生的最低限度的基本事件的集合。最小径集表达了系统的安全性。

29.结构重要度分析:就是不考虑基本事件发生概率的多少,仅从事故树结构上分析各基本事件的发生对顶上事件的影响程度。

30.勘察:是指调查人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科学的手段和调查研究方法,对事故现场、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和能够证明事故原因、性质及责任的一切对象进行的实地勘察,并通过现场分析做出事故结论的系统调查工作。 勘察方法:离心法、向心法、分段法、循线法、立体火场勘察。勘察的基本要求:了解情况,进入现场(进入前一定要先排险);勘察中的一般原则(先静观后动手、先拍照后提取、先外表后内部、先目视后镜观、先下面后上面、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保护和保存好现场;记录与勘察同步进行。勘察程序:准备阶段、勘察阶段、材料整理阶段、结论。勘察步骤:环境勘察、初步勘察、细项勘察、专项勘察。

31.痕迹与物证:是指证明事故发生原因和经过的一切痕迹和物品,包括由于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而使现场上原有物品产生的一切变化和变动。痕迹本意应该是物体与物体相互接触,由于力的作用留在物体上的一种印痕,痕迹本身属于物证,但是有别于可以独立存在的实体物证。由于痕迹不能独立存在,它必须依附于一定的物体上,这个带有某种痕迹的物体也可以称为物证。其所以称为物证,就是因为在这个物体上存在具有某种证明作用的痕迹。

32.痕迹与物证的提取方式:笔录、照相、绘图和实物提取。

33.痕迹与物证的检验方法:化学分析鉴定、物理分析鉴定、模拟试验、直观鉴定和法医鉴定。

34.事故调查分析的种类:随时分析(是在调查过程中对现场访问和勘察获得的情况和事实,随时进行其内存联系的分析研究,包括现场痕迹特征与事故发生发展的联系,言证物证的作用与条件等);阶段分析(是在现场勘察进行到一定程度,根据勘察和调查访问的材料,为分析确定事故性质和特征,纠正勘察中的偏向与错误,重新确定勘察的重点和方向,而进行的分析工作);结论分析(是在调查访问和勘察完成后,最后对事故进行综合分析,它包括分析确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分析的基本方法:剩余法、归纳法、演绎法。

35.事故调查分析的基本要求: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既要重视现象,又要抓住本质;既要把握火场的共性,又要分析具体问题。

36.事故性质:纵火、失火、自然起火。纵火的分析与认定:纵火火灾现场具有许多不同于失火和自然起火现场的特征。如,起火点的数量、位置,外来的引火物,财物的缺少,门窗的破坏,阻碍逃生和扑救的迹象,或者火场中的尸体,周围群众的反映等。自然起火的分析与认定:自然起火包括自燃、雷击起火以及其他由于自然力引起的火灾。依据有,起火点存在自燃性物质;起火前具备自燃的客观条件;火场具有自然起火的特征。失火的分析和认定:利用剩余法来确定,排除纵火与自然起火两种。

37.自然发热的原因:物质的氧化生热、分解生热、吸附生热、聚合生热和发酵生热等。

38.自燃性物质:1)低自燃点物质 生热机理是氧化生热,与空气中的氧反应的活化能为零或者很小,在常温条件下就以极快的速度氧化。常见物质有黄磷、有机金属化合物如三乙基铝、二甲基锌,磷化氢如PH

3、P2H4等,硅化氢。2)吸气放热物质 动植物油类、金属粉末如锌、铝、锆、锡、铁、镁、镍等以及它们的合金。(条件是:粉末状,存放时间不长,遇热,遇水或与空气中其他成分发生放热反应)、炭粉类如活性炭、炭灰、木炭等、其他如含油白土、黄铁矿、鱼粉、骨粉、橡胶粉、煤、原棉、炸油渣子、脱脂渣、漆料渣等。3)分解放热物质 常见如硝化纤维素、赛璐珞和硝化甘油等。4)聚合放热物质 如丙烯、液化氰化氢、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等有机单体。5)发酵放热物质 常见如植物秆棵、酒糟、棉籽皮、红薯干等在含有一定的水分和一定温度下,在微生物作用下发酵生热。

39.自燃火灾调查的内容:查明起火点的位置,是否在堆垛的中心部位,并注意起火点的个

数;在起火点处检查阴燃起火的特征;查明起火点处火灾前堆放的物质的种类,判断是否为自燃性物质,并查明该物质的数量、堆放时间、堆垛大小、含水量、状态等情况;调查获取火灾前现场的环境条件;通过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了解,火灾发生前起火点附近是否有烧烤、冒烟、冒气、散发异味等特殊现象,堆垛顶部是否有塌陷的现象,以判断这些现象与自然的发生有什么关系;检测起火点处自燃物质残留物的组成、与自燃相关的参数,作为分析认定自燃原因的依据之一;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做必要的模拟试验,为分析自燃原因白日提供参考;检查起火点处有无其他火源引起着火的可能性,检查有无纵火的可能性。

40.遇水自燃:分为遇水自燃和遇水引燃。遇水自燃的物质:遇水反应强烈的主要是碱金属、部分碱土金属、硼氢化物、碳化钙、磷化钙,遇水反应较缓扩要有保险粉、锌粉、氢化铝等;遇水引燃的物质:常见的有生石灰、漂白粉、浓硫酸、碱金属过氧化物、三氯化磷、低亚硫酸钠、氯磺酸等。

41.混触自燃:分为氧化剂与还原剂接触(氧化剂有硝酸、氯酸、高锰酸、重铬酸及这些酸的盐类,氧、氯、溴、氧化铬等;还原剂有烃及其衍生物、硫、磷、金属粉末、可燃纤维及其制品);氧化性盐与强酸混合接触(氧化性盐如亚氯酸盐、氯酸盐、高氯酸盐、高锰酸盐等与浓硫酸等强酸混合接触);混合接触产生不稳定的物质。

42.一般液体体可充装满,液化气体不可以,存在充装系数。

43.火灾的类型:池火灾(稳态火灾)、喷射火、火球和爆燃(瞬态火灾)、突发火。

4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为了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根据实际情况预计未来可能发生的奋不顾身,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对策,它是为在事故中保护人员和设施的安全而制定的行动计划。

45.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46.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就分预案的附件。

47.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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