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和双方达成的供销合作协议,根据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就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代理事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合作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公司在
2、乙方代理的产品为甲方生产的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其产品生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负责提供一切与本合同产品相关的合法手续及证件。并承担由产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2、如乙方需要,甲方为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3、甲方保证供货供应,在收到乙方发货请求后工作日内需将产品发出(以传真订单为准),并负责联系和办理货运相关手续。
4、甲方如有新产品发布或者产品更新,须及时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
产品样品。
5、甲方有义务进行产品的宣传,并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
6、如乙方无法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及义务时,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取消其销售资格。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以产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销售。
2、乙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并自行承担相关税费。
3、做好市场运营工作,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
4、全力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避免重大投诉事件发生。
5、自觉树立并维护产品的品牌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于甲方及甲方产品的行为。
6、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合同书内容、相关的销售政策及整个营销运作过程透露给第三方。
第四条:费用承担及货款结算
1、产品宣传及市场开发由乙方具体负责;如乙方有针对性市场方案且产生一定市场费用,需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2、在销售期间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订单确定后向甲方支付货款。支付方式可采取支票、汇款或现金等形式。
第五条:代理价格
1、代理期间,甲方按照以下价格为乙方供货。(附后表)
2、代理销售期间,如遇地区性价格普遍上涨,甲方供货价格不得超过同类标准平均上涨额度,并须提前与乙方协商。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打款发货,则此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有权开发新客户并取消乙方代理权。
第七条:合同终止
1、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2、乙方停止经营本合同所涉及的业务;
3、甲方或乙方有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
第八条:其它
1、变更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益的书面补充协议或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产品运输
产品自厂家至乙方仓库区间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
2、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乙方可以拒收,并书面说明拒收理由。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有滞销产品可在发货之日起三个月内调换公司其
他产品,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条款
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洪水、地震、海啸、战争、罢工、瘟疫等)。
2、因不可抗力引起合同无法履行时,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合同的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这之后7天内,不能履行合同得一方应将该部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书面递交另一方。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订日:年月日签订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