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名称和地址变更所需资料汇总及解决思路
第一步:消防大队所需资料:(目的:办理地址变更)
1、申报表
2、办学许可证
3、法人证明书
4、法人身份证
5、委托书
6、委托人身份证
7、委托人的工作证+用人证明
8、建筑物主体审核和验收意见书(物业、建设单位盖章)
9、建筑物总平面图(物业盖章)
10、所在楼层平面图(物业盖章)
11、装修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和装修设计资质证书)
12、封面
13、扉页
14、设计文件目录(列出图纸目录)
15、设计说明
16、设计平面图(两份)
17、天花图
18、电路图
19、地面图
20、消防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和装修设计资质证书)
21、消防图
22、装修、消防设计人员的身份件及执业证明文件 备注:图纸必须使用A3蓝图
上述内容涉及到复印件的,必须由原出具单位盖章或相关提供人员签字确认。
第二、教育局所需资料:(目的:变更办学许可证)
1、变更申请书
2、理事会同意变更名称、地址的决议
3、名称核准通知书
4、新公司的章程
5、租赁合同(经租赁所备案)
6、工程竣工检验证书
7、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原来老师和学生安置情况
第三、民政局所需资料:(办理名称、地址变更的最后申报)
1、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2、业务主管单位批文(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要盖教育局单位骑缝章)
4、会议纪要
5、租赁合同复印件
6、消防验收合格证
7、名称核准
8、正副本收回
9、原公章、财务章收回
备注:1-7项都需要有纸质盖章拍照上传至民政局系统申报。
《民办非名称及地址变更所需资料(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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